海丰县道路机非隔离安全防护设施项目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406-441521-04-01-886716 | |||
投资项目名称 | 海丰县道路机非隔离安全防护设施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海丰县道路机非隔离安全防护设施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海丰县道路机非隔离安全防护设施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汕尾市海丰县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海丰县道路机非隔离安全防护设施项目。主要位置在海丽大道永安达红绿灯路口至道山路口、南三环路永安达红绿灯路口至正升华府红绿灯路口、北三环路碧桂园红绿灯路口至金园工业区红绿灯路口、金园工业区红绿灯路口至铜马红绿灯路口、北四环翰林华府红绿灯口至广东娜菲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主要设计内容:机非车道交通标线、机非车道交通标志及机非车道隔离栏杆。(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
招标内容 | 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 |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建设工期为3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2805526.75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1.资质条件: (1)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信誉要求: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人员要求: (1)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 (4)其他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各 1 人,均须具有相关技术岗位的证书。 注:以上各项资质所要求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若同一单位具有多项资质出现一人多证的只按一人计), 不得兼职;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近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购买的社保证明。 4.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提供声明函); | |||
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资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24日 00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13日10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13日 10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按照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采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 GDCA 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D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南-投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13日10 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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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 | |||
招标人 | 海丰县公用事业事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海丰县红城大道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邓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0-660018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正顺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景小区B栋18号群英商厦7楼701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电话 | 0660-6666050 | |
招标监督机构 |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660-6623347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该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即线上开标、评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2、该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开标会议按开标的时间,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线上开标。 3、投标人可登陆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jy.swggzy.cn/login)“选择建设 工程交易”→ “选择开标评标菜单”→ “选择开标评标子菜单”→找到对应项目,点 击“开标会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 4、开标过程中的异议阶段,如投标人有异议则点击“异议”按钮提出异议,如投标人无异议则点击“开标确认”,异议时间倒计时结束时,如投标人未提出异议或未点击开标确认按钮,视为投标人认同开标结果。。 5、建议各投标人使用 360 浏览器极速模式和谷歌浏览器观看开标会议。 6、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 10 日 前,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7、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注:登求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 GDCA 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GD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南-投标人。咨询及联系电话: 0660-3828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