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物流收寄、营业揽收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spost-fw-202300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蓝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姚琪1380673152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6
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物流收寄、营业揽收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LSPOST-FW-2023009,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物流收寄、营业揽收服务项目(第二次)。
  1.2项目编号:LSPOST-FW-2023009。
  1.3项目概况:近年来,随着物流快递包裹业务的快速发展,对全市物流收寄服务、营业揽收的服务能力、用工成本及用工人员管控等方面工作带来了较大压力,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省分公司对人员管控方面的要求,切实贯彻落实降本增效工作,规范物流业务外包,现结合丽水市分公司的实际,采购丽水市分公司市本级物流收寄服务、营业揽收外包服务。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5.1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中标一个供应商,预估全合同期(2年)采购金额为47万元(含税)。

  序号

  服务名称

  报价区间

  限价

  评分权重

  合同期内预估采购金额

  (营业收入)

  结算比例点数(含税)

  1

  物流收寄

  月收入15万(含)以下

  0.062

  52%

  47万元

  月收入15万(不含)-18万(含)

  0.060

  11%

  月收入18万(不含)-21万(含)

  0.058

  10%

  月收入21万(不含)-24万(含)

  0.056

  9%

  月收入24万(不含)-27万(含)

  0.054

  8%

  月收入27万(不含)-30万(含)

  0.052

  7%

  月收入30万(不含)以上

  0.050

  3%

  2

  营业揽收

  月收入3000(含)以下

  0.5

  54%

  月收入3000(不含)-5000(含)

  0.45

  13%

  月收入5000(不含)-7000(含)

  0.4

  12%

  月收入 7000(不含)-10000(含)

  0.35

  11%

  月收入10000(不含)以上

  0.3

  10%

  (一)采购人制定的具体服务规范和标准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详见附件1),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随时补充或更新相关服务规范和标准,并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当按照更新后的规范和标准要求保质保量交付工作成果。
  (二)投标人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及采购人的交接规范对邮件的数量、质量进行核对,并按收发邮件路单/派车单准确交接,确保邮件安全。
  (三)采购人提供车辆、设备的,由投标人负责维护保养;因自然损耗设备损坏的,一般由采购人负责更新、重置、处置。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由投标人负责更新、重置。投标人提供车辆、设备的,由投标人负责维护保养和更新、重置。
  (四)计价方式
  在乙方保证时限、质量的基础上,甲方根据测算方式分档计算、累进计酬:物流收寄外包费=业务收入*计酬比例;营业揽收外包费=业务收入*计酬比例。并按月汇总据实结算。
  (五)外包服务费结算的核定: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评价后,按月向乙方支付外包服务费。乙方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违约、考核扣款及赔偿,甲方有权从当月外包服务费中直接扣除。外包服务考核标准详见附件2。
  (六)对账周期:甲乙双方每月进行一次对账,以甲方信息系统中统计数据作为对账依据。
  1.5.2服务期限:2年
  1.5.3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应承担的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成本、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并已考虑投标人外包的揽收区域特点如段道长度、区域揽收量、服务质量要求、异形件占比、淡旺季、节假日等因素。除此以外,采购人无需再向投标人及其从业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合同纳税义务发生时若国家税率发生调整,则合同不含税价款不变,税款和合同含税价款根据国家税率变动相应调整。
  1.5.4服务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939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外包服务的相应内容;
  2.3从事快递行业同类外包项目1年及以上,具备至少1家成功案例;
  2.4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为准(需提供验资报告);
  2.5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6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7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2.8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9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9月6日9时00分至2023年9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下:(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获取步骤:首先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然后查找对应项目-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确认标书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CA办理请根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完成。平台服务电话:400-080-9508(周一-周五9:00-17:00),CA服务电话:400-7888-550。
  4.2招标文件售卖费用:按500元/本收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34603000018170031720  开户银行:嘉兴交通银行禾城支行
  (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请务必上传缴费凭证)。
  注:招标代理机构仅对获取招标文件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阶段审核。
  4.3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4购买招标文件统一开具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5.1 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平台: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9月26日14:30:00(北京时间)。
  5.3 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时间:请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5.4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2号中国邮政大楼6楼会议室,投标人须至递交地点或以招标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5 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对《中国邮政投标管家》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至开标时间,使用电脑(须安装好相关驱动证书,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及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6 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定义:
  (1)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以及U盘介质的word可编辑版、PDF投标文件。本项目如遇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
  5.7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8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8.1  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5.8.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8.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8.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开标
  6.1 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进行开标。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线上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并在线下通过纸质版投标文件唱价。
  6.2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6日14:30:00(北京时间)。
  6.3开标地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2号中国邮政大楼6楼会议室。
  6.4 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后的(不少于30分钟)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投标人,则开标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未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人须自行承担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公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公告。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2号

  地    址:嘉兴市由拳路309号

  联 系 人:蓝老师

  邮    编:314001

  电 话:0578-2710282

  项目负责人:姚琪

  电子邮件:/

  项目联系人:姚琪
 
  电    话:13806731528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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