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机关)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度区管道路设施小修养护工程(项目编号:JL2023-A-021)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13.03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6/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2023-a-021
预算金额313.03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锦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女士1852284650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3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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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机关)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度区管道路设施小修养护工程 (项目编号:JL2023-A-02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度区管道路设施小修养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锦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梅江会展中心二期丽枫酒店西侧老VIP通道5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2023-A-021
项目名称: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度区管道路设施小修养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3.0361万元
最高限价:313.0361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35.0216 135.0216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详见附件,招标工程量清单
第2包 178.0145 178.0145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详见附件,招标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根据要求小修养护,在服务期限内达到本次采购合同金额时合同自动终止或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合同自动终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在执行价格扣除等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政采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2年6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6、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7、本项目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②由供应商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加盖公章。 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0、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为授权代理人参加磋商仪式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2日 2023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锦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梅江会展中心二期丽枫酒店西侧老VIP通道503)
方式:线上获取:将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文件付款凭证扫描成一个PDF发送至jinlinjsgczx@126.com,并电话告知项目负责人获取文件,邮件格式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电话。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天津市锦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号码:4413 5010 0100 0402 19,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桥支行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梅江会展中心二期丽枫酒店西侧老VIP通道503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梅江会展中心二期丽枫酒店西侧老VIP通道5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机关)
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邵公庄大街1号
联系方式:022-86516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锦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梅江会展中心二期丽枫酒店西侧老VIP通道503
联系方式:185228465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852284650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招标工程量清单.zip
天津市锦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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