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尼勒克县苏布台乡新增粮食产能(改善灌溉)水利骨干工程已由尼勒克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尼发改 [2023]1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资金、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自治区资金38.0%其他62.0%,项目法人代表为刘延年,招标人为尼勒克县水利服务站,代理机构为新疆启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尼勒克县苏布台乡、喀拉苏乡
2.项目规模:新建管道93.59千米,配套阀井、镇墩及阀件管件等设备。建设泵站1座,调蓄池1座,减压池6座,渠道799.93米。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A6540003917002958001001 |
尼勒克县苏布台乡新增粮食产能(改善灌溉)水利骨干工程(EPC+F+O) |
420 |
28967.01 |
新建管道93.59千米,配套阀井、镇墩及阀件管件等设备。建设泵站1座,调蓄池1座,减压池6座,渠道799.93米。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由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③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⑥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⑦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注:投标人资格要求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为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担当,且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相关专业)。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疆外为一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9月11日至2023年0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07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尼勒克县水利服务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启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地 址 |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河北路以南,重庆路以东森怡?翡翠城银座A1号楼1409室 | |
邮 编: | 邮 编: | 835000 | |
联 系 人: | 王少杰 | 联 系 人: | 高元 |
电 话: | 13319722412 | 电 话: | 15599623783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371479724@qq.com | |
监督单位: | 监督单位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