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至蚌埠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五河段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泗洪至蚌埠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五河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皖发改基础〔2023〕417号)批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已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以皖交路函〔2023〕366、皖交路函〔2023〕409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安徽省五蒙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泗洪至蚌埠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五河段项目土建工程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023DFAGZ02455/JG2023-27-2482
2.2 项目名称:泗洪至蚌埠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五河段项目土建工程施工
2.3 工程地点:安徽省蚌埠市
2.4 招标人:安徽省五蒙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2.5 工程概况:本项目路线起自五河县双忠庙镇五河北枢纽互通(在建),接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及在建五河至蒙城高速公路,向东止于皖苏省界,接拟建泗洪至蚌埠高速公路江苏段(S20高速),路线全长约10.025km,均为新建段。全线共设置主线大桥4座、中桥4座、小桥1座;设五河北(枢纽)、单滩2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1处匝道收费站等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7米。设计速度采用120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
2.6 招标类别:工程施工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桥梁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连接线工程、房建工程等所有内容,完成及缺陷修复。
2.8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89172.04万元(含暂列金4800.00万元)
2.9 标段划分:无。
2.10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8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2月(以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最低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1)资质最低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最低要求:无。
(3)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自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独立完成过单个里程不少于7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和路面主线(不含匝道及连接线)施工业绩;②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达到交通运输部合格标准以上。
(4)信誉最低要求:①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安徽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②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没有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 w w.creditchina.gov.c 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⑦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B级或等级C级或D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如在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等级评价公布日期之后,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为等级B级或C级或D级的投标人也不得参与本次投标。⑧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①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线(不含匝道及连接线)路基工程或路面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上述业绩必须为已交工验收合格工程业绩。
②项目总工须具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线(不含匝道及连接线)路基工程或路面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上述业绩必须为已交工验收合格工程业绩。
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交通等专业职称,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或提供其他能证明是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开标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3)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电子交易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4)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在线支付。
(5)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400-0099-555。
4.3 招标文件价格: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充分考察。
5.2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等详细情况进行充分考察,以获取对投标有帮助的相关资料。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8日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安徽省五蒙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经济开发区涂山东路1717号金融中心A座22层2201室
联系人:苏部长
电 话:0552-2081596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 系 人:孙心如、季军
电 话:15056247856、0551-65199662、15905609008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处
电 话:0551-63629541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1;《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2。
10.其他事项说明
10.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0.2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合肥)。
10.3 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0551)62220164。
10.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必须及时升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至最新版本并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电子招标投标的相关要求,如果因投标人未及时更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或其他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根据所投标段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保证金账户一: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7449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保证金账户二: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7825240400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2023年11月7日
0天0小时25分22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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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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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3-11-070天0小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