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阳区2021年农村公路县乡道安防工程及X055坞华线(娄店中心街西-S207段)养护项目第二标段(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匠之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商丘市睢阳区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睢阳区2021年农村公路县乡道安防工程及X055坞华线(娄店中心街西-S207段)养护项目第二标段(二次)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睢阳区2021年农村公路县乡道安防工程及X055坞华线(娄店中心街西-S207段)养护项目第二标段(二次);
2、采购编号:商睢财采磋-2022-11
招标编号:商政采【2022】255号
3、建设内容:中修工程,详见图纸;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第二标段:X055坞华线(娄店中心街西-S207段)养护项目,路线全长3.2km,采购控制价为:1852974 元;
6、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睢阳区2021年农村公路县乡道安防工程及X055坞华线(娄店中心街西-S207段)养护项目第二标段(二次)
(2)建设地点:商丘市睢阳区境内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5)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以及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优先采购环保、节能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二、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次采购公告于2022年5月30日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22年6月10日
评审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评标室
磋商小组名单: 王敏、周智勇、王鹏展(采购人代表)
四、评审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南兴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孟寨乡何二庄村3组
投标报价:1851323元 大写:壹佰捌拾伍万壹仟叁佰贰拾叁整
服务期限:2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项目负责人:李晓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证编号:豫 241181942791
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春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振林区占元大道86号
投标报价:1851827元 大写:壹佰捌拾伍万壹仟捌佰贰拾柒元整
服务期限:2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项目负责人:翟晨永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证编号:豫 241131445428
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南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东建业桂圆商业街东侧2层门面南数204号商业房
投标报价:1852633元 大写:壹佰捌拾伍万贰仟陆佰叁拾叁元整
服务期限:2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项目负责人:李梦阳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证编号:豫 241141459523
经采购人商丘市睢阳区交通运输局确定成交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南兴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五、各供应商得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最终得分 |
1 |
河南兴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7.77 |
2 |
河南春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0.89 |
3 |
河南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0.58 |
4 |
卓启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78.75 |
六、监督单位:商丘市睢阳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国家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现行有关标准计取。服务费金额:15960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商丘市睢阳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商丘市睢阳区北海路与平原路交叉口往西200米路南
联系方式:隋女士 0370-30117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匠之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3C座10楼201号
联系方式:杨经理150829204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经理
电 话:15082920490
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供应商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回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河南匠之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