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公开遴选《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修订立法服务支撑机构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做好《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评估论证完善和后续宣传普及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立法支撑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研究咨询机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和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工作内容
《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评估论证完善和后续宣传普及工作。
四、工作要求
《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评估论证完善应充分反映立法目的实现、各方主体权益保障、相关法律责任的针对性及可操作性等方面;后续宣传普及工作应协助策划和组织条款解读等主题宣传活动。成果应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论证报告、立法对照分析表、宣传方案等内容。
五、申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组织,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立法研究单位必须以立法研究组形式开展工作,并以起草单位名义申报,并经立法研究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方可申报,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
3、近三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信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4、设有立法内设机构或固定团队,具备从事立法工作的专业技术力量,较为全面、深入了解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政策法规和立法趋势。
5、立法研究申请单位须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购〔2019〕27号)规定,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或电子卖场注册成为入驻供应商。
6、本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
六、遴选程序
1、申请单位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修订立法服务支撑机构申请书》(见附件),于2024年5月13日前将纸质文本(一式五份)通过邮寄方式(仅限EMS)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作为附件提交,可另附介绍和其他可以佐证单位及课题负责人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2、《<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修订立法服务支撑机构申请书》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结合起草要求提出编制思路和方案,由申请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3、收到各单位申请后,我委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方案进行评估,综合各单位报价、资质、业绩和成果等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并在我委网站公示结果。
4、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我委将与其签订立法研究委托合同书,并按照其申请书的要求,安排适当的经费补助。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处(邮编:410004)
联系方式:0731—89991513hnfgwdqc@163.com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9日
《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修订立法服务支撑机构申请书.doc
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研究咨询机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和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工作内容
《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评估论证完善和后续宣传普及工作。
四、工作要求
《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评估论证完善应充分反映立法目的实现、各方主体权益保障、相关法律责任的针对性及可操作性等方面;后续宣传普及工作应协助策划和组织条款解读等主题宣传活动。成果应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论证报告、立法对照分析表、宣传方案等内容。
五、申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组织,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立法研究单位必须以立法研究组形式开展工作,并以起草单位名义申报,并经立法研究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方可申报,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
3、近三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信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4、设有立法内设机构或固定团队,具备从事立法工作的专业技术力量,较为全面、深入了解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政策法规和立法趋势。
5、立法研究申请单位须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购〔2019〕27号)规定,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或电子卖场注册成为入驻供应商。
6、本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
六、遴选程序
1、申请单位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修订立法服务支撑机构申请书》(见附件),于2024年5月13日前将纸质文本(一式五份)通过邮寄方式(仅限EMS)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作为附件提交,可另附介绍和其他可以佐证单位及课题负责人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2、《<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修订立法服务支撑机构申请书》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结合起草要求提出编制思路和方案,由申请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3、收到各单位申请后,我委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方案进行评估,综合各单位报价、资质、业绩和成果等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并在我委网站公示结果。
4、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我委将与其签订立法研究委托合同书,并按照其申请书的要求,安排适当的经费补助。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处(邮编:410004)
联系方式:0731—89991513hnfgwdqc@163.com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9日
《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修订立法服务支撑机构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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