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GCTZ清招【2020】005号
致:清流县民生林业服务有限公司、三明市绿长城林业有限公司、清流县优化林业服务有限公司、福建中渡农林开发有限公司、清流县昌华农林有限公司、清流县新辉林业有限公司、清流县志成林业有限公司、清流县碧林林业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清流国有林场2020年第四批营林抚育工程 已由 福建省清流国有林场场务会(清林场纪要[2020]13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及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省清流国有林场 ,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冠成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招标 。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流县境内 ;
2.2项目名称:福建省清流国有林场2020年第四批营林抚育工程 ;
2.3招标范围:采伐迹地人工更新造林及造林当年抚育工程。施工内容有:疫木除治【含林地清理、开设炼山防火路、炼山、清杂(含伐除5cm以上松木伐根、堆烧等)】、整地(含挖明穴、回表土、施基肥)、栽植(含补植)、新造林地围栏、造林当年抚育(含扩穴培土+挖管茅、全面锄草)等。
2.4各标的施工项目的施工要求及质量、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投标约定】内第七条【施工要求和质量、技术要求】。
2.5本项目标段划分:共分为6个标段,即第1标~第6标;
2.6工期要求:疫木除治工序【含林地清理、开设炼山防火路、炼山、清杂(含伐除5cm以上松木伐根、堆烧等)】40天;整地工序(含挖明穴、回表土、施基肥)30天;栽植工序10天;新造林地围栏工序在栽植完成后的10天内完成;补植在2021-2022年适当时间完成;扩穴培土+挖管管茅在2021年5月1日至6月15日完成;全面锄草在2021年9月15日至10月30日完成;
2.7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标的基本情况
标段号 |
工区 |
林班 |
大班 |
小班 |
预计作业面积(亩) |
造林【含疫木除治、整地和栽植(含补植)】单价(元/亩) |
当年抚育(含扩穴培土+挖管茅、全面锄草)单价(元/亩) |
开设炼山防火路单价(元/公里) |
围栏单价(元/米) |
备注 |
第1标 |
场部 |
024 |
07 |
010 |
97 |
660 |
200 |
4000 |
8 |
|
场部 |
047 |
04 |
040 |
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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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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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标 |
白石 |
023 |
02 |
020 |
154 |
645 |
200 |
4000 |
8 |
|
白石 |
023 |
02 |
030 |
64 |
|
|||||
小计 |
2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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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标 |
白石 |
023 |
06 |
020 |
187 |
665 |
205 |
4000 |
8 |
|
白石 |
023 |
06 |
030 |
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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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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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标 |
赖坊 |
031 |
01 |
130 |
30 |
650 |
185 |
4000 |
8 |
|
赖坊 |
031 |
02 |
030 |
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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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坊 |
031 |
08 |
030(2) |
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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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坊 |
031 |
16 |
060(2) |
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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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坊 |
031 |
17 |
050 |
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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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坊 |
031 |
06 |
801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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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2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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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标 |
田源 |
016 |
08 |
240 |
53 |
640 |
220 |
4000 |
8 |
|
田源 |
016 |
09 |
200 |
1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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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源 |
016 |
09 |
210 |
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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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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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标 |
田源 |
047 |
08 |
020 |
39 |
670 |
220 |
4000 |
8 |
|
田源 |
047 |
08 |
030 |
1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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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源 |
047 |
11 |
010 |
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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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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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以上施工单价包含准备作业、工具材料(含油耗)、工棚建设、各施工项目的生产作业、劳务税费、劳保用品、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其它费用【如:肥料的装卸和运输费用,运输路线的道路维修费用(含运输车辆不能到达施肥地点,由止产生的人工挑肥费用);新造林地围栏物资费用等】。 2、以上“预计作业面积”为投标时的参考值,结算时按实测合格施工作业面积结算。 3、开设炼山防火路单价含挖生土带和开设简易炼山步道单价,具体结算长度按实地验收合格长度结算。 4、围栏具体结算长度按实地验收合格长度结算。 5、迹地内珍贵树种和阔叶树保护单价:6元/株。具体结算株数按实地验收合格株数结算。 |
4.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4.1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企业法人主体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企业营业范围需具备“营林生产(具有营林、育林、营林绿化、营林造林、森林经营和管护、资源培育其中一项即可)”和“木材采伐”项目,企业注册资金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4.2每个企业仅限1人参与投标。
4.3投标人不得转让中标权。否则,视为违约并自动放弃中标权。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4.4投标过程中,投标人若有买标或串标行为,中标无效。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4.5公示期满,无异议,中标人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每份《施工合同》同时缴纳安全生产、营林质量和护林防火保证金(以下简称“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逾期视为弃标,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权,招标人有权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4.6《施工合同》签订后,无特殊情况,中标人必须在《施工合同》规定的完成起始时间的5天内进场作业。否则,视为违约并自动放弃中标权,招标人有权没收中标人该份《施工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4.7中标人在生产、施工期间,应合法经营。所有上岗从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福建省森林条例》、《福建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遵守林场各项规章制度和林政管理规定及林业部门的其它有关规定,自觉维护林区的安定和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禁中标人的所有上岗从业人员在作业期间(含下班及休息时间)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赌博等。
4.8现场踏勘: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需要,请自行与招标人联系了解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
4.9中标人不履行上述第6-7条规定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及退回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前。未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名:福建省清流国有林场
账号:13880101040001092
开户行:清流县农业银行
5.4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在与投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中标方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5.5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将由招标人在投标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6.评标办法
招标文件发布三日后,即2020年9月22日上午9:30分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由招标单位代表在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直接在邀请并确认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6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6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1标段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2标段中标候选人,……,第六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6标段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投标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9月22日至24日)。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间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
8.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需向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中标服务费。其中第1标、第2标、第3标、第4标每标各300元,第5标、第6标每标各400元。
9.投标文件的提交
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一正三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24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清流国有林场(清流县龙津镇长兴南街22幢),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及平台:通过 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清流国有林场
地 址:清流县龙津镇长兴南街22幢
联系人:赖先生
电 话:1395090583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冠成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清流县龙津镇北山天城15幢107号 ,邮编: 365300
联系人及电话:陈女士13850815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