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2-G3-300015-GXZ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西中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乐县乡镇生活饮用水在线监测服务项目(GLZC2022-G3-300015-GXZJ)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质疑人:广西便宜购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南路18号新兴苑小区18栋1单元301号 邮编:530000
法定代表人:黄一林
授权代表:陶静 联系电话:15107836126
贵公司递交的关于平乐县乡镇生活饮用水在线监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LZC2022-G3-300015-GXZJ )的政府采购质疑书,我公司于2022年05月26日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内容,进行了认真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予以受理,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一:技术指标参数设置有歧义。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中的服务内容及 要求“★(二)技术指标:2.pH(酸碱度)在线监测仪器量程 玻璃电极法:0-14;标准缓冲液比色法:(酸性)4.8-6.8;(中性)6.5-8.5;(碱性)8.0-9.6。”,总所周知,在线监测仪在检测PH(酸碱度)时采用的检测方法只能是一种,不能有两种共存。所以我公司认为应该是玻璃电极法或者标准缓冲比色法。
法律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质疑答复一: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招标人可按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自行提出与标的相关的要求和标准,采购需求中要求“pH(酸碱度)在线监测仪器量程 玻璃电极法:0-14;标准缓冲液比色法:(酸性)4.8-6.8;(中性)6.5-8.5;(碱性)8.0-9.6”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红头文件《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乡镇生活饮用水在线监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附件《广西卫生健康系统乡镇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在线监测工作指导标准》中的在线监测设备相关指标量程应至少符合的要求只字不差,完全满足自治区红头文件的指导要求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符合现行的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贵公司质疑事项中并未引用相关法律依据及相关条款,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内容缺乏有效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故本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如你公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平乐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特此答复。
广西中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日
更正日期:2022年06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乐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平乐县安良街4号
联系方式:胡股长0773-7882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中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临桂区鲁山路39号西城雅居旁
联系方式:刘俊华0773-55805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俊华
电 话: 0773-558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