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机械工业园周四边(六度庵)村民用水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4/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1、项目地点:位于湖南省夏铎铺镇六渡庵村;
2、建设内容包括:夏铎铺镇六渡庵村17、19、20、21、22组等区域自来水主支管建设,100余户; De110PE顶管84米,De110PE给水管788米,De63PE给水管5875米,De50PE给水管420米,DN50闸阀12个,DN100闸阀2个。
3、招标范围:包括管网采购、敷设及维护维修,具体施工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相关标准:
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三、技术规格:
材料运输、保险及保管
1.成交人负责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成交人负责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成交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项目实施过程中与项目有关的一切保险及法律责任。
现场运营
1.成交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
2.项目完成后,成交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施工管理资料、技术文档、竣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1.成交人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进行施工,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修改。如确因施工原因需修改时,须经过采购人同意,修改后方可施工。
2.隐蔽工程必须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成交人的项目负责人或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施工。
3.保修: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保修。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5.项目质量满足国家规范及图纸设计要求,项目须提交质保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
安全措施及要求
1.项目须建立专门的安全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2.项目须提供针对现场实际情况的交通组织方案,并要求科学、合理、切实。
3.成交人应严格按施工、交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施工。
4.开工前,成交人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5.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人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成交人负责项目全过程(包含项目前期、采购、运输、安装、验收、运营保养等)的安全管理,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因成交人造成的自身及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6.在实施过程中,成交人未设置明显施工标志、警示标志、禁止标志、提示标志等和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由此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由成交人负责。
六、验收标准:
项目验收要求
1.本项目按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确保工程合格。成交人如有违反操作规程及粗制滥造现象,采购人有权加以制止,或者下令停止施工,其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人负责,工期不得顺延。
2.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并经采购人认可后才能投入使用。
七、其他要求:
1.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1)本项目以政府采购成交价送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决算评审,最终结算价以财政决算评审审定结果为准。
(2)支付人: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3)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金额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至第三方运营公司(即:宁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并审定结算后三个月内将余款一次性付清(未完成移交或财评中心结算审定,均不予支付)。
以清单为依据按实计量,不得超招标清单工程量;清单外的计量在变更报告批复后按实计量;结算送审后一律不得补变更流程,超出招标清单工程量又无变更批复的,在结算审核时由第三方咨询机构直接审减。
2.成交人须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
3.成交人须加强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和采购人相关制度。如发生任何施工安全、交通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1、项目地点:位于湖南省夏铎铺镇六渡庵村;
2、建设内容包括:夏铎铺镇六渡庵村17、19、20、21、22组等区域自来水主支管建设,100余户; De110PE顶管84米,De110PE给水管788米,De63PE给水管5875米,De50PE给水管420米,DN50闸阀12个,DN100闸阀2个。
3、招标范围:包括管网采购、敷设及维护维修,具体施工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相关标准:
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三、技术规格:
材料运输、保险及保管
1.成交人负责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成交人负责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成交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项目实施过程中与项目有关的一切保险及法律责任。
现场运营
1.成交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
2.项目完成后,成交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施工管理资料、技术文档、竣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1.成交人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进行施工,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修改。如确因施工原因需修改时,须经过采购人同意,修改后方可施工。
2.隐蔽工程必须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成交人的项目负责人或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施工。
3.保修: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保修。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5.项目质量满足国家规范及图纸设计要求,项目须提交质保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
安全措施及要求
1.项目须建立专门的安全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2.项目须提供针对现场实际情况的交通组织方案,并要求科学、合理、切实。
3.成交人应严格按施工、交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施工。
4.开工前,成交人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5.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人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成交人负责项目全过程(包含项目前期、采购、运输、安装、验收、运营保养等)的安全管理,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因成交人造成的自身及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6.在实施过程中,成交人未设置明显施工标志、警示标志、禁止标志、提示标志等和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由此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由成交人负责。
六、验收标准:
项目验收要求
1.本项目按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确保工程合格。成交人如有违反操作规程及粗制滥造现象,采购人有权加以制止,或者下令停止施工,其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人负责,工期不得顺延。
2.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并经采购人认可后才能投入使用。
七、其他要求:
1.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1)本项目以政府采购成交价送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决算评审,最终结算价以财政决算评审审定结果为准。
(2)支付人: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3)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金额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至第三方运营公司(即:宁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并审定结算后三个月内将余款一次性付清(未完成移交或财评中心结算审定,均不予支付)。
以清单为依据按实计量,不得超招标清单工程量;清单外的计量在变更报告批复后按实计量;结算送审后一律不得补变更流程,超出招标清单工程量又无变更批复的,在结算审核时由第三方咨询机构直接审减。
2.成交人须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
3.成交人须加强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和采购人相关制度。如发生任何施工安全、交通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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