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资大厦10层、13层、13A层消防验收手续采购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肇庆市贺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国资大厦10层、13层、13A层消防验收手续采购服务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2023X03BBFW721
2、项目名称:国资大厦10层、13层、13A层消防验收手续采购服务
3、采购人:肇庆市贺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4、项目内容:为确保公司办公场所消防安全,完善相关的消防验收手续,现申请办理国资大厦第10层、13层、13A层消防报批手续。
5、服务期限:确定成交服务商,双方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为采购人办理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
6、营业执照:服务商营业执照范围须具有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安全评估技术服务。
7、施工资质:服务商须具有省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等级以上类别资质。
8、设计资质:服务商须具有省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消防施工设计资质。
9、安全资质:服务商须具有省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含相关业务范围有限期内。
10、报价服务商应在报价前到现场踏勘并签到证明。
11、报价方式:综合包干价
12、最高报价限价:(含税)人民币280000.00元(大写:贰拾捌万元整),包含办证费、人工费、安装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报价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进行报价,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需在报价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成本分析报告分析不合理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报价人报价需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价不得高于采购最高报价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处理。(备注: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报价金额不一致时,以不含税价为准。)
14.合同签订:成交服务商与采购人肇庆市贺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和条件:
1、服务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服务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服务商需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将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服务商的信用记录,若服务商自查结果与采购人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三、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四、获得询价采购文件的方法:
1、意向服务商需登录“肇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采购平台管理系统”,访问地址为http://59.34.2.66:3080/进行服务商注册报名并在“统一采购平台管理系统”提交报价文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
2、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为:2023年5月28日16时00分。
五、询价活动实施地点:
1、报价文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报价文件以签收时间为准)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30日15时00分。
2、开启报价文件及评审时间:2023年5月30日15时00分。
3、报价文件递交要求:服务商须同时递交电子版(加盖公章)和纸质版(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
4、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1)电子版报价文件:登录肇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系统,访问地址为:http://59.34.2.66:3080/进行提交报价文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
(2)纸质版报价文件:肇庆贺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肇庆市端州区景德路19号国资大厦,张先生,联系电话13415782525)。
5、评审地点:肇庆市端州区景德路19号13A层评审室。若已获取询价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服务商,应在评审前1日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加盖服务商公章)通知采购人。
六、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肇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采购平台管理系统”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报名服务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服务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肇庆市贺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肇庆市端州区景德路19号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18575811299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2023X03BBFW721
2、项目名称:国资大厦10层、13层、13A层消防验收手续采购服务
3、采购人:肇庆市贺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4、项目内容:为确保公司办公场所消防安全,完善相关的消防验收手续,现申请办理国资大厦第10层、13层、13A层消防报批手续。
5、服务期限:确定成交服务商,双方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为采购人办理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
6、营业执照:服务商营业执照范围须具有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安全评估技术服务。
7、施工资质:服务商须具有省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等级以上类别资质。
8、设计资质:服务商须具有省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消防施工设计资质。
9、安全资质:服务商须具有省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含相关业务范围有限期内。
10、报价服务商应在报价前到现场踏勘并签到证明。
11、报价方式:综合包干价
12、最高报价限价:(含税)人民币280000.00元(大写:贰拾捌万元整),包含办证费、人工费、安装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报价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进行报价,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需在报价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成本分析报告分析不合理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报价人报价需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价不得高于采购最高报价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处理。(备注: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报价金额不一致时,以不含税价为准。)
14.合同签订:成交服务商与采购人肇庆市贺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和条件:
1、服务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服务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服务商需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将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服务商的信用记录,若服务商自查结果与采购人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三、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 | 项 | 3 | |
本项目服务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报价金额不一致时,以不含税价为准。 | ||||
注:1.为10层、13层、13A层各办理一个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 |
四、获得询价采购文件的方法:
1、意向服务商需登录“肇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采购平台管理系统”,访问地址为http://59.34.2.66:3080/进行服务商注册报名并在“统一采购平台管理系统”提交报价文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
2、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为:2023年5月28日16时00分。
五、询价活动实施地点:
1、报价文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报价文件以签收时间为准)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30日15时00分。
2、开启报价文件及评审时间:2023年5月30日15时00分。
3、报价文件递交要求:服务商须同时递交电子版(加盖公章)和纸质版(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
4、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1)电子版报价文件:登录肇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系统,访问地址为:http://59.34.2.66:3080/进行提交报价文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
(2)纸质版报价文件:肇庆贺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肇庆市端州区景德路19号国资大厦,张先生,联系电话13415782525)。
5、评审地点:肇庆市端州区景德路19号13A层评审室。若已获取询价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服务商,应在评审前1日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加盖服务商公章)通知采购人。
六、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肇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采购平台管理系统”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报名服务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服务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肇庆市贺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肇庆市端州区景德路19号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1857581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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