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保定市满城区白草沟(界河至保阜高速桥段)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
---|---|---|---|---|---|---|---|---|---|---|---|---|---|---|---|---|---|---|---|---|---|---|---|---|---|---|---|---|---|---|---|---|---|---|---|---|---|---|---|---|---|
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8908001G01 | ||||||||||||||||||||||||||||||||||||||||
招标内容: | |||||||||||||||||||||||||||||||||||||||||
保定市满城区白草沟(界河至保阜高速桥段)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满城区白草沟(界河至保阜高速桥段)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保定市满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保满发改投资【2023】57号、保满发改投资【20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满城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满城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道主槽清淤疏浚7.4km,岸坡防护2*7.4km,对不满足行洪需求的桥梁拆除重建2座,对破损的橡胶坝及管理用房进行维修,建设防汛道路1.10km、防护围网8.52km,同期进行标志设施、监测设备等建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④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⑥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04 09:00至2024-01-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24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