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局芙蓉区2022年公务车辆燃油采购续签合同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3日
履约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3.3. 1 甲方车辆、工程设备在乙方定点加油站加油
3.3.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对车辆配置对应数量的加油IC卡,IC卡绑定相应车牌号,固定金额、一车一卡,司机凭此卡对相应车牌的车辆加油。
3.3.3,每次加油完毕,加油员要求甲方驾驶员在加油明细表签字确认,如遇甲方新增车辆,须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且办理加油IC卡之后方可加油。
(一)价格要求 加油供应商开展的所有油品促销优惠活动和政策,长沙市芙蓉区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均可无条件享受,如加油站在加油日有其他优惠政策,按当日最低优惠价格执行。即:加油价格=当日市场价-成交优惠价(当日市场价-加油机标注价格一加油站当日优惠金额)。(二)燃油要求 供应商所经销油品必须全部从国家正规炼油厂、国有石油公司采购,定期将燃油送检或接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抽检,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确保燃油质量。(三)加油机要求 加油机作为加油计量设备,按规定定期由计量部门签定,保证供油数量准确。(四)加油站点要求1、在距离芙蓉区政府或东二环立交桥下芙蓉区城管条线停车场(东二环与远大一路交叉口往北,至东二环与晚报大道交叉口南北两侧)或汽车东站直线距离3公里范围内必须有1个加油站点。2、供应商投标中的自有站点必须具有稳定、符合国家油质(必须同时满足柴油、汽油)标准的燃油供应,所属的经营场所设施条件及防火安全符合因家加油站管理标准,具备24小时为机动车加油服务的能力并具备停电应急保障的能力。3、供应商投标中的自有站点必须有摄像头全程监控和监控录像(包含油枪、刷卡结账处),可调监控不得少于90天。燃油供应商应提供办理一个总油账户下多张车辆专卡《专卡只有限额,资金均在总油账户下),且每张专卡能满足设定为每天不能超过两次,单笔金额不700元。4、供应商须妥善保存燃油采购的相关资料,包括高清电视监控的视频资料(至少保存三个月以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5、加油员必须对加油车辆进行车牌号、卡号核对,保证专卡专车使用。6、油价以招标加油结算价格为计算标准,不得存在开票价与实际价格不一致情况。7、采购人可自主选择成交供应商所属范围内的中标加油站加油。采购人按月根据需求量向成交供应商预付油料款,成交供应商按月据实核销加油费用。合同到期后,成交供应商须还返所剩油款。采购人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结合用户体验、日常考核对成交供应商所属加油站点进行考核,实行动态管理。
5.3.1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所供应油品不定期不限次抽检。若经相关部门鉴定确认存在问题时(以国家或者地方政府指定检测部门抽检油站油品检验结果为基准),鉴定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赔偿损失。5.3.2采购人到成交供应商油站加油过程中,因成交供应商油站系统故障时,采购人可先加油,由成交供应商记账,待系统恢复后,经双方确认,可补办结算手续。5.3.3每个加油站点需为采购人提供专门的加油通道,避免站点内出现排队加油高峰,保证采购人车辆用油以及调度上能保持灵活机动。5.3.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加油点需提供24小时运营提供加油服务,保证采购人车辆所需油品的供应。
6.1.1甲方向己方提供全部车辆、工程机械、设备的牌照和编号明细,以便双方确认及己方供应油料时核对。车辆、工程机械、设备发生变更时,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6.1.2甲方向己方提供定制的加盖有甲方油票公章的加油单据原件,以便双方确认及乙方供应油料时核对。6.1.3甲方还将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不定期抽查,并随时根据用户举报对乙方产品进行检验。6. 1.4如遇特殊情况,甲方驾驶员未提供加油单据,经方代表(后勒保障负责人)电话接权,驾驶员可抵押现金方式进行加油。待次日提供加油单据,已方向驾驶员退还抵押现金。6.2乙方责任6.2.1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油料的技术规范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标准及相应技术规范要求,保证足量供应。6.2.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相应服务令甲方满意,并负责赔偿由于油料的质量缺陷、加错油品种类而造成用户车辆维修(经双方协商指定厂家)的全部费用。6.2.3乙方必须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保加油车物、工程机械、设备的安全。因安全生产措施不力,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6.2.4及时向甲方通报各种油品价格变化等方面的情况。24小时提供加油服务,节假日照常营业。6.2.5建立甲方车辆、工程机械、设备油料供应档案,并妥善保管。6.2.6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加油明细表,作为对账依据。6.2.7乙方必须严格依据加油票和加油单据对照牌照号或编号供应油料,严禁以任何方式向甲方驾驶员返还现金(本合同约定除外)。如遇实际加油量低于票据加油量,乙方按照实际加油量进行登记6.2.8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油料供应紫张、油料短缺时,乙方必须优先保障甲方每日油料供应。
7.4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做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一、加油服务要求及加油站点的确定1、加油供应商应将所辖芙蓉区内全部加油站全部确定为本次采购加油站,并在响应文件中列明所辖加油站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提供的燃油种类及加油站位置图,最终加油站点由采购人确定。2、加油供应商须成立长沙市芙蓉区政府用车加油服务团队,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配备满足服务需求的队伍。须指定专人负责加油信息维护,做好加油卡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加油电子档案(包括加油卡编号、加油单位、加油车牌号码、加油地点、加油时间、加油量、加油油品、折扣金额)。3、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及加油站信息必须明确,便于主管部门、用油单位与其进行联络。4、按月及时核销油量,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核销上月数据(采购人目身责任除外)。5、油品质量技术规范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标准及相应技术规范要求。6、配合采购人对本单位作业车辆加油进行管理、监督、考核。7、配合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日常考核(具体考核细则另行制定)。8、积极制定配套工作措施,每周报送加油数据情况。9、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制定配套加油措施。10、优先满足环卫作业车辆的出入方便,不能影响交通安全管理。11、服务期内,如服务团队人员及加油站信息发生变化的,供应商需在30日内向长沙市芙蓉区政府提交正式书面报告。二、质量保证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三、服务期要求1、项目考核与验收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结合用户体验、日常考核对成交供应商所属加油站点进行考核验收,实行动态管理。其他要求及说明1、投标总价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凡投标文件中承诺或涉及的或者是完成本项目必需的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总价中。所投产品应包括在验收合格投入正式使用前的一切费用。2、优惠折扣声明: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列出所有优惠条件,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3、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政策调整,按调整之后的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