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铁塔厂资产包
金额
29714.95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5/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110000d012104438002
预算金额29714.9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西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铁塔厂资产包

挂牌日期:2022-05-1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S110000D012104438002
项目名称 广西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铁塔厂资产包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广西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南宁市
挂牌价格 29,714.95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2-05-13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914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买条件导致不能过户、变更等理由退还标的资产。如因不符合标的所在地的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3、本次资产转让为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4、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若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让方应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受让方应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孰高原则支付首期交易价款8914.485万元(含保证金)或不低于成交金额的30%(含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受让方就剩余价款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1年内支付,同时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本项目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支付标准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5、受让方须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受让方须按照职工安置方案执行。(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和契约型私募基金等投资。 8、资产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9、受让方应于《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及《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交易凭证与转让方进行标的资产的确认、交接工作,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资产移交确认书》签署后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至受让方,转让方不负责保管及其他责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