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采购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3/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采购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采购(开标)日期:2024年3月19日
公示期: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2日
成交候选供应商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供应商名称:安徽三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总报价(含税价):人民币壹万柒仟玖佰陆拾柒元(¥17967元)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提出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90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D9栋6层
联系人、联系电话: 朱经理 15955105497。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9日
项目名称: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采购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采购(开标)日期:2024年3月19日
公示期: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2日
成交候选供应商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供应商名称:安徽三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总报价(含税价):人民币壹万柒仟玖佰陆拾柒元(¥17967元)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提出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90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D9栋6层
联系人、联系电话: 朱经理 15955105497。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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