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机关滨海新区太平镇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DGFZZC-2017-007)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18/0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gfzzc-2017-007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主任022-81734365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淑舜022-63307266
标书截止时间2018/01/15
投标截止时间2018/01/29
公告正文

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机关 滨海新区太平镇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DGFZZC-2017-007)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机关 委托,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滨海新区太平镇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滨海新区太平镇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2.项目编号:DGFZZC-2017-007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其他社会服务 滨海新区太平镇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本项目为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5万元,人员配备要求保留我食堂原有人员。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 35
三、项目预算
35.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事业单位不享受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判定标准。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须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餐饮经营或餐饮服务内容); 2、供应商须提供卫生许可证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或从开始经营至今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4、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证明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金流水证明原件; 5、供应商须提供餐饮经营或餐饮服务过的合同额20万以上的相关业绩的合同原件及政采网上的中标通知书原件; 6、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7、保证金证明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01-08到 2018-01-15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大港港东新城旭日路266号)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卫生许可证原件、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流水证明原件、餐饮经营或餐饮服务过的合同额20万以上的相关业绩的合同原件及政采网上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2017年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介绍信以及保证金证明原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8-01-29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01-29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大港港东新城旭日路266号)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淑舜
2.联系电话:022-63307266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主任:022-81734365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大港港东新城旭日路266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3307266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机关、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截止2018年1月19日16:00电汇或网银至以下账户,并下载回执盖章,作为保证金凭证,开标时须携带,逾期则报名无效。 汇款信息: 开户名: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宏达支行 账 号:12050183520000000196
磋商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docx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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