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邵财采计[2023]000320
预算金额166.5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邵阳市街道绿化所绿化补植服务采购合同
公告日期: 2024-01-22
 
 
采购人:邵阳市街道绿化所                (简称:甲方)        
供应商:邵阳市致森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根据采购人的年度生产任务和工作安排,需对管辖范围内的缺损绿化进行补植。经竞争性磋商采购,并经公示确定由邵阳市致森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责邵阳市街道绿化所绿化补植服务的供应。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街道绿化所绿化补植服务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3]000320。
3、项目内容:对管辖范围内的缺损绿化进行补植。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曹黎明。
6、联系电话:18075922880。
二、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
1、乔木、亚乔木
城区内主次干道沿线缺损的乔木、亚乔木(香樟等)补植,栽植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服务内容包括:挖凼、清理树兜、渣土、换填种植土、外运渣土、施基肥、吊运、修枝、栽植、浇水(浇定根水及三个月养护期浇水)、支撑、无纺布绕干等,具体内容如下:
(1)挖树凼:树凼规格为1.2m*1.2m*0.8m(根据树池大小适当调整),先把原来树围子上铺设的树篦子起出,并整齐码放于沿车行道一侧,场地需铺设塑料彩条布,死树和栽植后多余的渣土装车外运。车辆由供应商负责。
(2)换填种植土及外运渣土:为提高苗木成活率,所有补植乔木需换填部分种植土,每个树凼必须换填5袋编织袋的种植土(400斤),并将树凼内的渣土装袋装车并外运。车辆由供应商负责。
(3)施基肥:栽植前树凼中施用生物有机肥,上面覆盖10-15cm松土,再进行树木栽植,肥料由供应商提供。
(4)乔木卸车及吊运:采购的乔木先集中堆放在指定位置,由供应商使用随车吊卸车,栽植时再由供应商安排随车吊运至栽植地点栽植。
(5)修枝:乔木树形需保持全冠,修除内膛枝、徒长枝、重叠枝、断枯枝和病虫枝,并对φ2cm及以上的剪口涂抹伤口愈合剂保护。樟树等常绿树种摘去85%以上的树叶,以确保成活。
(6)栽植:乔木进场后供应商应及时安排人员与机械栽植到位,栽植时应分层夯实种植土壤,并围堰。当天挖好的树凼必须当天按质完成栽植。
(7)树木支撑:乔木采用4根2mφ4-5cm竹木尖支撑固定,并用布带绑扎牢固,在养护期间内随时对树木支撑进行加固维护。
(8)绕杆:树杆采用保温保湿带绕杆,绕杆高度到树木一级分枝点。
(9)浇水养护:栽植完成及时浇透定根水及三个月后期养护浇水。水车由供应商提供。
(10)树篦子安装:浇完定根水后,把原来的树篦子铺设到位。
(11)行道树滴灌水袋:在三个月养护期内,对补植的行道树需采用滴灌水袋进行后期养护补水,并及时补充水袋内的养护水。
2、灌木、草本植物、攀缘植物、地被植物、水生植物
(1)服务内容:栽植场地松土整地、栽植苗木品种及数量统计、苗木装卸、栽植、修剪、浇定根水及为期三个月的养护浇水、及时清理场地垃圾等。
(2)灌木和地被植物栽植密度详见《邵阳市街道绿化所绿化补植服务采购单价汇总表(预算价)》,马尼拉草皮间距5cm满铺,栽植场地松土厚度要求不小于20cm,且栽植土不能有大块的土团。
(3)供应商提供地被小苗的运输车、杀毒杀菌药物的喷施。
(4)栽植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3、供应商需做好竣工验收资料,具体包括:栽植路段,具体位置(路灯杆号或沿街门店名称等),栽植品种、栽植数量。
4、做到文明服务,每天的垃圾做到人走场清,场地清洗干净。
5、所有现场服务人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所有人员必须穿印有“邵阳园林”的反光防护马甲;服务期间必须设置警示牌及摆放安全锥桶(距离100米),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负责。
6、在服务期间,供应商每天必须对服务现场及服务过程做好影像资料。
7、服务期间需进行挖土方时,供应商需对土方堆放场地铺设塑料布,并对土方进行覆盖,防止扬尘及污染路面。
三、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665565.00元/年,                  
大写:壹佰陆拾陆万伍仟伍佰陆拾伍元整每年。  
(2)具体标的见附表《邵阳市街道绿化所绿化补植服务采购单价汇总表(合同签订价)》。
(3)合同定价方式:采用固定单价的结算方式,按甲方验收合格的实际数量来计算费用。
(4)付款方式:阶段性补植(春季补植、冬季补植等)服务完成组织验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发生量进行进度款支付,支付阶段性补植服务费用的80%;三个月养护期满后,经采购人验收苗木成活率达到95%,支付阶段性补植服务费用的20%,如苗木成活率低于95%,扣除死亡苗木的相应补植服务费用。每次付款前应提供有效合法票据。供应商甲方自收到规范和足额的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采购合同约定账户。
四、合同履行
1、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在政策允许和采购人考核合格的前提下,采取一年一续签的方式签订合同,合同总年限不超过三年;合同服务期限内,如上级政策调整(采购、人社、财政、纪检等),采购人可中止或终止协议,按实结算服务费用。
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为2024年1月19日至2025年1月18日。
2、地点:采购人管辖范围内的城区绿地、游园                            
3、方式:采取一年一续签的方式签订合同,合同总年限不超过三年;合同服务期限内,如上级政策调整(采购、人社、财政、纪检等),采购人可中止或终止协议,按实结算服务费用。                             
4、履约担保:不要求。
5、质量保证金:不要求。
五、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邵阳市街道绿化所。
2、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3、验收标准:在栽植和管理过程中,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规定要求组织,做到安全文明服务,人走场清。服务期间,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对挖好的树凼规格、换填种植土、施基肥、修枝等工作进行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才可进行栽植;待阶段性绿化补植服务完成后再次组织验收。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七、违约
1、双方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应协调双方人员严格按照合同进度要求完成合同内容,双方共同解决问题;一方变更项目负责人时,应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2、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如因乙方过错未能按约定计划提供服务,则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起,每迟延一日(10天内的),应向甲方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每天0.5%的违约金,总额不能超过的5%。如果延期10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如乙方因非己方过错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服务的,可于约定时间到期前五个工作日内将原因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甲方说明,征得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约定具体提供服务时间。
3、甲方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延期付款的计息标准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甲方因非己方过错不能按约定时间付款,可于约定时间到期前三个工作日内将原因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乙方说明,双方另行约定付款时间。
4、双方应当对于项目开展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和突发情况有足够的理解,针对非对方过错造成的时间延误等状况给予充分的理解,且不视为对方违约。
八、其他约定
1、供应商提供服务过程中,服务人员发生任何自身或者造成第三方人身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的,所有责任、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则由成交供应商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
2、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质量要求提供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供应商必须无条件返工,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工,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索赔。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请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纠纷。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总共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式两份,采购人执一份,供应商执一份,副本一式四份,采购人、供应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代理机构各执一份;正本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月19日
合同订立地点:邵阳市时代公园街道绿化所办公室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邵阳长岭支行
                        账    号:4305016543080000011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盖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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