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中平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购置空气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空气源设施设备超低温空气源热泵机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安装调试单机调试检验设备使用培训技术服务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表低温模块辅材水循环泵不锈钢膨胀水箱软化水装置手操器金属软接蝶阀温度计压力表软接头保温设备支架三通弯头切割片膨胀螺丝螺帽控制器风侧换热器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与评估设备维护技术咨询保养运行状态稳定整机维修服务远程网络服务配件设备操作硬件设备软件产品技术培训技术支持系统升级修改完善服务系统维护运输保险技术援助机械仪表辅助工具使用手册技术人员附属设备材料组装性能测试仪器设备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修理零部件设备大修软件系统客户化开发专利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运转报告数据库客户软件流程图发明知识安装指导系统联调试验产品换代版本升级更新拆解新产品辅助服务装箱清单主机附件消耗品防潮防锈防粗暴装卸试运行验收商务及技术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8/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pxks(g)2022-006
预算金额1200万元
招标公司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招标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平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杜金坪18571501641
中标公司新疆福瑞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新疆鑫源弘达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ZPXKS(G)2022-006
二、项目名称: 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购置空气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采购空气源设施设备一批 | 1 | 批 | 报价:9113326(元) | 新疆福瑞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创业八路中航产业园公寓楼西北二层203 | 91653101MA78CP2L5Y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采购空气源设施设备一批 | 空气源热泵机组 | 华天成 | 17组 (68台) | 105000 | WBC-170.0H-A-S(VE-L1)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维,郑旭光,孙宁山,曹德新,陈红杉,裴倩倩,热则宛古丽·外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19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地 址:新疆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联系方式:0998-57132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平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深喀大道420号(浙商大厦)6楼601号
联系方式:185715016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金坪
电 话:1857150164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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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jpg中标结果.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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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招标文件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购置空气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7.1.doc006招标文件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购置空气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7.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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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006招标文件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购置空气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7.1.doc 006招标文件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购置空气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7.1.doc
确认结果.jpg 确认结果.jpg
中标结果.jpg 中标结果.jpg
政府采购评审结果确认单
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我单位受贵单位委托,对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购置空气源
设施设备采购项目(ZPXKS(G)2022-006)实施采购。按照政府采购法
定程序,本项目于2022年07月01日发布采购信息,2022年08
月03日11时00分经评审小组评审,推荐以下供应商为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新疆福瑞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报价:9113326元
我单位将根据贵单位的确认意见,对中标结果予以公告,并向中标供
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信招标
务和
7
商
火
公司
化修信招标有限公司
亚信息化局
伽师县商务和工新疆
2022年8月42022年8月4日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PXKS(G)2022-006
二、项目名称: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购置空气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新疆福瑞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新疆鑫源弘达商贸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喀什宇辰商贸有限公司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购置空气源设施设备一批;
五、评审专家名单:专家组长:郑旭光
专家小组:王维、装倩倩、陈红杉、孙宁山、曹德新、热则宛古丽·外
力
六、代理服务收费金额:91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务和工
名称: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联系方式:周先生0998-57132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信招标
国项电联系心杜先生18571501641
名称:新疆中平信招标
有限公司
3
有
新斤疆中平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8月4日
采购人: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第一册(项目编号:ZPXKS(G)2022-006)公开招标文件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购置空气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4一总则4第1章投标人须知4目录日期:2022年7月采购机构:新疆中平信招标有限公司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5.招标文件构成5二招标文件54.适用法律53.投标费用52.资金来源5
11.投标报价6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69.投标文件构成6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6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5
16.投标截止8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8四投标文件的递交8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813.投标有效期712.投标保证金7
21.投标11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0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618.开标9五开标及评标9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8
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12六确定中标1225.保密原则1224.废标1223.比较与评价1222.投标无效11
32.中标服务费1331.履约保证金1330.签订合同1329.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1228.采购任务取消12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12
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17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1736.质疑与接收1335.人员回避1334.廉洁自律规定13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3
1、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70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68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43第5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43第3章投标邀请37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25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一总则投标人须知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55(二)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52
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本项目的采购机构:投标人须知资料表。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3.5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作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资金来源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二招标文件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4.适用法律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3.投标费用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第二册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知第一册5.1招标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5.招标文件构成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三册评标方法和标准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投标邀请
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1为了保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
8.3无论招标文件第5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0.证明投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9.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盖章及装订,若投标人未依照要求制作装订投标文件的,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要求,为无效投标。9.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两部分合订成册。9.投标文件构成8.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4投标人对提供的技术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并判定为虚假内容,其投标无效。10.3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10.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0.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0.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1.3.2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11.3.1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11.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一经发现投标产品种类缺项或者数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均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投标报价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12.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2.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投标保证金11.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1.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4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2.6.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2.6.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12.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2.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4.2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12.4.1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3.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投标有效期12.7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2.6.3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
14.6投标文件必须制作目录及页码,页码必须连续并与目录相对应。14.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4.4投标文件采用双面打印。14.3所有投标文件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二),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开标一览表,每份投标文件的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1)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5.1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7未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及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投标截止15.4未按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制作及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5.3资格证明文件密封装订在其他投标文件中,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将被拒绝接收。
17.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1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 | |||
招标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递交时间 |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 ||
接收单位 | |||
接收人签字: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五开标及评标17.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7.4在投标截止期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及其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8.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自己或所代表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4、提供社保相关证明:(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凭证及授权委托人社保凭证);3、提供具有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税收良好记录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相关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1、具有合格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现场准备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应按下列顺序提供,其中:1~8项为开标时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除必须要求原件外,其他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均可)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为原件的提供原件其余未说明的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均可,留存复印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保证金打款凭证;7、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采购人代表1名,随机抽取专家6名)。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19.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19.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0.2.2投标人的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投标文件的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4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1.投标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0.6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20.5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20.4条规定处理。20.4.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0.4.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下情形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2.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的不正规或不一致。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六章: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比较与评价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24.废标23.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中小企业出具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实行10%价格扣除制度,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因素评审。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
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六确定中标25.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保密原则(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采购任务取消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其中报价部分45分、商务、技术部分55分)(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除第28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投标候选人:
30.签订合同29.3招标结果通知书和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9.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1.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1.履约保证金30.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3.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32.中标服务费31.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法规进行相应处罚和处理。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4.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4.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4.廉洁自律规定33.2.3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3.2.2中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3.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36.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6.质疑与接收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5.人员回避34.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
号合同履约保函致:(买方名称)(中标后开具)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36.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并以此约定如下: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公章:签字人签名: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出具保函银行名称:谨启
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采购人):编号: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
(2)。(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保证人:(公章)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六、争议的解决
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1、开标一览表;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年月日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6、提供社保相关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证明;(投标单位的缴纳凭证);5、缴纳投标保证金打款凭证;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投标文件格式二、三);;
1、开标一览表1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一)11、投标人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证明材料附:本产品授权书、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10、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书见投标文件格式四)。9、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报价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投标总价 | 投标保证金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大写:小写: |
说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投标报价包含货物、技术服务,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安装、税金等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报价需包含系统集成费。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总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装订密封。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性别:年龄:单位:签发日期: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3、(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将此证明书原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作为谈判响应文件附件。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说明: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2.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注:1.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日期:
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详细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人(盖章):
5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复印件注: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本单位章)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日期:邮政编码: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说明:1.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提供复印件。(投标单位的缴纳凭证复印件)6提供社保相关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证明;投标人可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装订在本部分,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
投标单位名称:我公司承诺在项目公开采购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7投标单位(投标人)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日期:年月日委托代表人签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10进口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投标文件格式四)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说明:1.应提供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9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3)我方兹授予(经销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经销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代表我方办理贵方(招标编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经销商地址)的(经销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致:采购人名称
11投标人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证明材料签字人签名:签字人姓名:签字人职务和部门:制造商名称:(盖章)(4)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经销商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4、货物说明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八)3、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七)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1、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五)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自拟)
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三)7-2《制造商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二)7-1《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一)7、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6、商务条款表(投标文件格式十)5、技术规格表(投标文件格式九)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致:(采购人名称)1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五)9、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所有技术文件8、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4)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是联合体的话)。(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货物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其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占投标总价%。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10)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9)在中标公示期过后7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不领取中标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可依法进行相应处罚。(8)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6)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投标人银行帐号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名称(全称)-----------------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子函件地址传真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3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七)投标人可将本项目投标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装订在本部分,复印件上加盖本单位公章。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日期-------------------------------投标人单位章-------------------------
序号 | 货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原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货物名称 | ||||||||
2 | 备品备件 | ||||||||
3 | 专用工具 | ||||||||
4 | 安装、调试、检验 | ||||||||
5 | 培训 | ||||||||
6 | 技术服务 | ||||||||
总价: |
4.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注:1.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每种服务、货物填写一份该表。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4货物说明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八)8.以上报价的货物、技术服务,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安装、税金(包含机房装修、电气、综合布线等措施费、规费、税金)等的一切费用。7.投标人对所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因弄虚作假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5.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规格及型号 | 数量 | 交货期 | 软件功能描述 | 其它 |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5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九)注: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 | 说明 |
3、投标人应结合实际情况说明或描述其实际服务内容。如果完全复制粘贴本招标文件之服务、技术要求,或者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因此而产生的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服务响应与招标文件的服务、技术要求不同时,应逐条逐项如实填列在偏离表中。投标人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要求逐条逐项表述说明投标响应情况。注: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6商务条款表(投标文件格式十)4、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2)本企业(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1、□本企业(单位)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7-1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一)注:投标人保证:除本表列出的商务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日期: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____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本企业(单位)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2、□本企业(单位)为代理商,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后附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单位(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单位为(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企业(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企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企业(单位)作为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的设备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声明:7-2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二)
日期: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__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本声明函经制造商和投标人共同盖章生效。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企业(单位)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
8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___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三)
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购置空气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注:参照“第六章评分方法和标准”,提供有力于投标人的其他证明文件或供货及实施方案、服务方案9、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文件或证明材料(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1)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概况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购置空气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7月2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购置空气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第二册公开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购置空气源设施设备一批。预算金额(元):12,000,000.00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名称: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购置空气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PXKS(G)2022-006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4、提供社保相关证明:(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凭证及授权委托人社保凭证);3、提供具有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税收良好记录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相关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1、具有合格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10:3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保证金打款凭证;7、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投标地点:伽师县行政审批局三楼会议室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2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0元/套方式:线上获取。地点:政采云线上下载(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获取招标文件。
无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开标地点:伽师县行政审批局三楼会议室开标时间:2022年7月22日11点00分
名称:新疆中平信招标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周先生18399608506名称: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资格审查表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第4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项目联系人:杜先生电话:18571501641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深喀大道420号(浙商大厦)6楼601号
条款号 | 内 容 |
1 | 采购人: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地 址:伽师县联 系 方式:周先生 18399608506 |
2 | 招标机构 :新疆中平信招标有限公司联 系 人:杜先生联 系 电 话:18571501641联系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深喀大道420号(浙商大厦)6楼601号 |
3 |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投标人现场准备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应按下列顺序提供,其中 :1~8项为开标时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除必须要求原件外,其他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均可)1、具有合格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相关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3、提供具有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税收良好记录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4、提供社保相关证明:(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凭证及授权委托人社保凭证);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6、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7、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保证金打款凭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现场开标须提供原件,并自备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随标书提供,全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资质要求有一项未提交,视为无效投标。 |
4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否 (是、否) |
5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是、否) |
6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是、否) |
7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
8 |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2,000,000.00元。购置空气源设施设备一批,预算金额:12,000,000.00元。超出此报价投标无效。超出此报价投标无效。 |
9 | 如投标商对多个包进行投标,可以中标 / 包 |
10 | 投标保证金形式: þ电汇 þ转账 ¨保函投标保证金:240000元(贰拾肆万元整)账户名:新疆中平信招标有限公司账 号:107681205152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经济开发区支行联系电话:0998-2313226注:汇款时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及第几包或项目编号及第几包编号。投标保证金转入新疆中平信招标有限公司账户后,将打款凭证及保证金收据复印件胶装至投标文件中(原件单独放置,资格预审时一并提交)。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7月22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逾期不予受理。(退投标保证金时,请填写招标文件最后一页《附表:退投标保证金的函》及打款凭证加盖公章,发扫描件至项目联系人邮箱) |
11 |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 |
12 | 投标文件:正本:壹 份、副本:陆份;开标一览表:壹份(单独密封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单独密封提交,电子版文件包含加盖公章PDF版及word版)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U盘需单独封装一份于单独封套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签字盖章。投标文件使胶装,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所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随文件同时递交的图纸、U盘等附件均不予退回。 |
13 | 现场答疑地点:/。 |
14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22日11:00(北京时间) |
15 | 开标时间:2022年7月22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伽师县行政审批局三楼会议室 |
16 | 评标方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综合评分法;根据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
17 |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名 |
18 |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否 (是、否) |
19 |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10% 履约保证金形式:中标单位须从基本户转入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5个工作日 |
20 | 中标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取。支付形式:电汇、网银支付时间:中标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 |
21 | 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 否 (是、否) |
22 | 接收部门: 招标项目部 联系电话:0998-2313226 通讯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深喀大道浙商大厦6楼601号 |
序号 | 审核项目 | 投标人1 | 投标人N | ||
序号 | 审核项目 | 是 | 否 | 是 | 否 |
1 | 具有合格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
2 |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相关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 ||||
3 |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税收良好记录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 ||||
4 | 提供社保相关证明:(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凭证及授权委托人社保凭证); | ||||
5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 ||||
6 | 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7 | 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 ||||
结论 |
注意:以上技术参数重要指标。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要求低温模块招标技术条款第5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低温空气源热泵机组 | 台 | 64 | 含4台备用 |
2 | 辅材1批 | 批 | 1 | 水循环泵、不锈钢膨胀水箱、软化水装置、手操器、金属软接、蝶阀、温度计、压力表、软接头、保温、设备支架、三通,弯头,切割片,膨胀螺丝,螺帽等 |
序号 | 技术参数 | 采购要求 |
1 | 超低温空气源热泵机组 | |
2 | 机组型号 | 供应商自行提供,台机组 |
3 | 额定工况制热量(kW) | ≥164kW(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4 | 机组额定输入功率(kW) | ≤47kw(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5 | 额定制热能效比COP(W/W) | ≥3.6(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6 | 名义工况制热量(kW) | ≥106kW(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7 | 机组名义工况输入功率(kW) | ≤42kw(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8 | 名义制热能效比COP(W/W) | ≥2.5(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9 | 热水进出水温度(℃) | 制热工况时,机组热水最高出水温度≥60℃ |
10 | 依据标准 GB 37480-2019 进行检测,额定出水温度55℃出水工况下,机组能效等级 | ≥1级(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11 | 名义工况制冷量(kW) | ≥140/kW(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12 | 机组名义工况输入功率(kW) | ≤42kw(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13 | 名义制热能效比COP(W/W) | ≥3.35(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14 | 水侧换热器形式 | 高效壳管式换热器 |
15 | 节流方式 | 双电子膨胀阀节流,知名品牌 |
16 | 压缩机 | ≤2,定频涡旋压缩机、国际知名压缩机 |
17 | 风机数量 | 2 |
18 | 单风机风量 | ≥30000 m³/h |
19 | 电源 | 3N~ 380V 50Hz |
20 | 环境最低运行温度 | ≤-35℃(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21 | 机组具有安全方面的控制,应具有自动保护功能 | 高低压保护,断水延时保护,防冻保护,电机过载,过热保护,缺相保护,排气温度保护 |
22 | 除霜方式:应采用先进的除霜技术,除霜程序 | 须有稳定可靠的自动除霜系统,不增加耗能的辅助除霜设备(如电加热除霜)。模块组合后,须具有间隔除霜功能 |
23 | 降噪措施 | 采用结构紧凑,风机采用低噪音风机,压缩机标配吸音棉 |
24 | 控制器 | 机组可采用微电脑控制系统,使用简单快捷 |
25 | 机组尺寸 | 供应商自行提供 |
26 | 机组运行重量 | 供应商自行提供 |
27 | 产品手册(厂家资料,不得涂改) | 随报价文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 |
▲4、空气源热泵机组必须是节能产品,获得节能认证证书;▲3、单系统采用双电子膨胀阀节流方式。主回路和经济器回路均采用电子膨胀阀节流,要求采用PID控制,使冷媒量分配更加精确,出水温度波动设定温度±05℃;▲2、采用谷轮超低温补气增焓压缩机,配置高效经济器,冷媒R410a;▲1.1、名义制热工况COPh(额定出水温度41℃)不得低于2.5;1、机组技术标准(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技术性能要求
9、线控器采用集成电源形式,无需独立的电源供电,可与机组实现1000米远距离通讯。8、机组采用模块化设计,各模块之间没有主从之分,最多可连接16个独立的单元模块。7、风侧换热器采用H型亲水膜高效波纹翅片;C型换热器设计,360度回风空气源热泵水侧换热器要求采用易于维护清洗的高效壳管换热器。壳管内部配有折流板,壳管分液方式为分液器分液。壳管标配防腐锌棒(提供公开发行彩色样册,并加盖制造商公章)▲7、空气源热泵机组必须是节能产品,获得节能认证,达到一级能效(提供中国能效标识网截图);▲6、单台模块采用2个压缩机、2个风机,且每个风机独立风道,两套系统均可独立运行。▲5、空气源热泵机组必须是节能产品,获得CRAA认证证书;
15、机组具备智能除霜模式,可选择自动除霜和手动除霜,机组互联时可选择轮流除霜或同步除霜多模式。14、多台空气源热泵并联使用,具备模块轮换运转和模块后备运转功能。平衡各个机组的运行时间,保证系统内某台机组出现故障时,系统能够正常运行。13、机组具有多重智能防冻保护功能,通过检测环境温度、系统水温以及系统压力等,自动启动机组水系统防冻保护功能,防止冻结,过欠压保护功能。12、机组具备掉电记忆功能,自动存储掉电前的数据及运转状态,来电后自动恢复之前设定状态,存储数据为断电前60分钟的各类运行数据。11、机组自带RS485接口,开放MODBUS或BACnet协议。10、控制器具有参数显示、参数设置、模式切换、掉电记忆、日程及分时设定、故障显示及查询、分级密码管理等功能,机组自动运行实现无人监管。
4、质保期:验收合格后,质保1年,终身维修。3、付款方式:到签订采购合同并缴纳10%的履约保证金以后预付到合同价的50%,供货完毕支付到合同价的90%,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价的95%,质保期满支付剩余的5%,质保金可由中标企业提出申请,采购单位核准后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质保期一年(从设施设备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满经回访核实无质量问题及与本项目相关的矛盾纠纷后一次性退还质保金(无息),采购单位经党组研究需延长质保金期限的情况下,为保证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可全额扣留,扣留期限不超过10年。2、交货地点: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指定地点。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使用培训完毕。一、交货期及交付地点付款方式注:以上招标参数不得复制粘贴,复制粘贴视参数为负偏离;供应商提供所有产品部件均为全新,若存在非全新产品、部件问题甲方将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及损失。
7、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须向采购方提供设备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要求)设备上线期间,需确保设备全部使用。项目组成员(3-5人)需在质保期内采用每天巡检的方式,对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与评估,对于部分用户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指导。需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针对管理人员、设备使用人员制定详细的设备使用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团队(3-5人)管理制度、项目实施计划和目标、服务流程、投标人相关服务达到相应等级评审及管理要求等内容。培训次数不少于3次,培训时长不少于一周,在本单位进行培训。确保培训内容覆盖我单位工作正常运行的所有环节,确保我单位工作人员能够承担简单的设备维护工作。6、培训:设备出现故障,必须2小时有应答,24小时到场处理,常年提供技术咨询,质保期内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运行状态稳定,整机质保12个月,质保期内工程师提供24小时维修服务,无间歇的远程网络服务支持,质保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涉及零配件维修及更换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负担,终身提供设备的维修和配件。5、售后服务:(保修期后配件损坏更换按优于市场价购买)。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注①:注:同品牌处理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评委会在符合有效投标范畴且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对投标人的价格45分、商务、技术55分、三部分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8、验收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验收;项目实施需保证我单位设备的顺利接入,并提供详细的安装方案,方案内容应满足设备调试、设备操作、设备安装使用人员培训。
4.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对创新产品或创新性企业的优惠措施为:无2.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注②: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实行10%价格扣除制度,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因素评审。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采用综合评标法时,业主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并列式时的处理方式:
(5)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所有投标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7)供应商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6)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的初审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5)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序号评审内容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是/否是/否是/否1具有合格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相关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文件。3提供具有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税收良好记录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4提供社保相关证明:(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凭证及授权委托人社保凭证);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6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7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序号评审内容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是/否是/否是/否1具有合格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相关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文件。3提供具有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税收良好记录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4提供社保相关证明:(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凭证及授权委托人社保凭证);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6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7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资格性检查包含如下内容:(一)、资格性检查是指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购置空气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通过上述资格性检查,可初步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于上述审查内容,投标人必须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符合性检查1、符合性检查包含下列内容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意见是否审查标准1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不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2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未作出两个以上报价;3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无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人名称、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相符,未涉嫌以他人名义投标的;5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没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文件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7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8投标文件附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9投标人有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10没有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意见是否审查标准1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不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2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未作出两个以上报价;3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无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人名称、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相符,未涉嫌以他人名义投标的;5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没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文件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7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8投标文件附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9投标人有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10没有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意见是否审查标准1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不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2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未作出两个以上报价;3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无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人名称、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相符,未涉嫌以他人名义投标的;5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没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文件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7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8投标文件附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9投标人有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10没有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意见是否审查标准1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不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2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未作出两个以上报价;3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无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人名称、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相符,未涉嫌以他人名义投标的;5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没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文件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7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8投标文件附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9投标人有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10没有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 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审意见 | 是 | 否 | 审查标准 | 1 | 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不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 | 2 |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未作出两个以上报价; | 3 |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无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4 | 投标人名称、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相符,未涉嫌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 5 | 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没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 6 | 投标文件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 | 7 | 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 8 | 投标文件附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 9 | 投标人有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 | 10 | 没有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 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审意见 | 是 | 否 | 审查标准 | 1 | 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不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 | 2 |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未作出两个以上报价; | 3 |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无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4 | 投标人名称、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相符,未涉嫌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 5 | 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没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 6 | 投标文件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 | 7 | 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 8 | 投标文件附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 9 | 投标人有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 | 10 | 没有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 |||||||||||||||||||||||||||||||||||||||||||||||||||||||||||||||||||||||||||||
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审意见 | |||||||||||||||||||||||||||||||||||||||||||||||||||||||||||||||||||||||||||||||||||||||||||||||||||||||||||||||||||||||||||||||||
是 | 否 | ||||||||||||||||||||||||||||||||||||||||||||||||||||||||||||||||||||||||||||||||||||||||||||||||||||||||||||||||||||||||||||||||||
审查标准 | 1 | 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不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 | |||||||||||||||||||||||||||||||||||||||||||||||||||||||||||||||||||||||||||||||||||||||||||||||||||||||||||||||||||||||||||||||||
审查标准 | 2 |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未作出两个以上报价; | |||||||||||||||||||||||||||||||||||||||||||||||||||||||||||||||||||||||||||||||||||||||||||||||||||||||||||||||||||||||||||||||||
审查标准 | 3 |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无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审查标准 | 4 | 投标人名称、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相符,未涉嫌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 |||||||||||||||||||||||||||||||||||||||||||||||||||||||||||||||||||||||||||||||||||||||||||||||||||||||||||||||||||||||||||||||||
审查标准 | 5 | 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没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 |||||||||||||||||||||||||||||||||||||||||||||||||||||||||||||||||||||||||||||||||||||||||||||||||||||||||||||||||||||||||||||||||
审查标准 | 6 | 投标文件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 | |||||||||||||||||||||||||||||||||||||||||||||||||||||||||||||||||||||||||||||||||||||||||||||||||||||||||||||||||||||||||||||||||
审查标准 | 7 | 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 |||||||||||||||||||||||||||||||||||||||||||||||||||||||||||||||||||||||||||||||||||||||||||||||||||||||||||||||||||||||||||||||||
审查标准 | 8 | 投标文件附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 |||||||||||||||||||||||||||||||||||||||||||||||||||||||||||||||||||||||||||||||||||||||||||||||||||||||||||||||||||||||||||||||||
审查标准 | 9 | 投标人有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 | |||||||||||||||||||||||||||||||||||||||||||||||||||||||||||||||||||||||||||||||||||||||||||||||||||||||||||||||||||||||||||||||||
审查标准 | 10 | 没有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 |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 |||||||||||||||||||||||||||||||||||||||||||||||||||||||||||||||||||||||||||||||||||||||||||||||||||||||||||||||||||||||||||||||||||
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审意见 | |||||||||||||||||||||||||||||||||||||||||||||||||||||||||||||||||||||||||||||||||||||||||||||||||||||||||||||||||||||||||||||||||
是 | 否 | ||||||||||||||||||||||||||||||||||||||||||||||||||||||||||||||||||||||||||||||||||||||||||||||||||||||||||||||||||||||||||||||||||
审查标准 | 1 | 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不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 | |||||||||||||||||||||||||||||||||||||||||||||||||||||||||||||||||||||||||||||||||||||||||||||||||||||||||||||||||||||||||||||||||
审查标准 | 2 |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未作出两个以上报价; | |||||||||||||||||||||||||||||||||||||||||||||||||||||||||||||||||||||||||||||||||||||||||||||||||||||||||||||||||||||||||||||||||
审查标准 | 3 |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无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审查标准 | 4 | 投标人名称、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相符,未涉嫌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 |||||||||||||||||||||||||||||||||||||||||||||||||||||||||||||||||||||||||||||||||||||||||||||||||||||||||||||||||||||||||||||||||
审查标准 | 5 | 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没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 |||||||||||||||||||||||||||||||||||||||||||||||||||||||||||||||||||||||||||||||||||||||||||||||||||||||||||||||||||||||||||||||||
审查标准 | 6 | 投标文件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 | |||||||||||||||||||||||||||||||||||||||||||||||||||||||||||||||||||||||||||||||||||||||||||||||||||||||||||||||||||||||||||||||||
审查标准 | 7 | 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 |||||||||||||||||||||||||||||||||||||||||||||||||||||||||||||||||||||||||||||||||||||||||||||||||||||||||||||||||||||||||||||||||
审查标准 | 8 | 投标文件附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 |||||||||||||||||||||||||||||||||||||||||||||||||||||||||||||||||||||||||||||||||||||||||||||||||||||||||||||||||||||||||||||||||
审查标准 | 9 | 投标人有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 | |||||||||||||||||||||||||||||||||||||||||||||||||||||||||||||||||||||||||||||||||||||||||||||||||||||||||||||||||||||||||||||||||
审查标准 | 10 | 没有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 |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投标报价(45分) | 45分 | 各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的计算公式: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分数最高不超过45分。由监标人员负责核准每个合格供应商的价格得分。(注:若报价单位为中小企业,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无效。) |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按废标处理 | |
2 | 技术部分(30分) | 技术参数指标 | 25分 | 技术符合程度(25分):以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为基准,提供详细技术偏离表。根据所投产品的配置与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打分:1.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的得25分为基础分.2.每有一项重要指标负偏离参数要求的扣 2分;3.每有一项一般指标负偏离参数要求的扣 1分;4.负偏离扣分不设限,最低得 0 分。 | |
2 | 技术部分(30分) | 设备检测报告及报关单 | 5分 | 国产设备提供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具有完整的各项指标,不得缺页、漏页)、产品彩页,评委成员对应招标参数及检测报告指标及供应商所投产品市场占比率对比进行打分0-5分。不提供或检测报告指标不齐全不得分。(以上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彩页等需提供原件) | |
3 | 商务部分(25分) | 应急措施 | 5分 | (1)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提供的措施合理、全面、切实可行满足采购人需求且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4-5分;(2)应急措施较合理、全面、切实可行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2-3分;(3)应急措施不够合理、全面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3 | 商务部分(25分) | 实施方案及培训计划 | 5分 | 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具体特点及实际需求、设备质量、各个阶段进度、设备安装组织方案,针对管理人员、设备使用人员制定详细的设备使用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团队、管理制度、项目实施计划和目标、服务流程、培训次数、培训时长等内容。实施方案、培训计划完全满足且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4-5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3分,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差的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3 | 商务部分(25分) | 售后服务 | 10分 | 1、售后服务承诺满足用户要求且优于其他投标方的,产品厂家/供货商售后服务体系完备(包含设备的保养及维修),厂家在新疆地区具有专业工程师人员不少于2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方案全面、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5-7分,方案不够全面、能基本满足项目要求的得2-4分;方案不全面、不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差得1分。 2、由评委进行评判,横向比较打分。投标人在本地具有固定、长期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场所证明,资料齐全得满分3分。投标人在疆内具有固定、长期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场所证明,资料齐全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原件) | |
3 | 商务部分(25分) | 备品备件 | 2分 | 有固定的备品备件及易损零部件的配备等方面情况进行评议并打分,满足且优于采购人需求得2分,与采购人需求基本符合得1分,未提供此项不得分。 | |
3 | 商务部分(25分) | 业绩 | 2分 | 近三年内每有一项类似业绩1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最高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 |
3 | 商务部分(25分) | 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完整性 | 1分 | 投标文件是否编制完整、格式规范、内容齐全、表述准确、条理清晰,内容无前后矛盾,评委根据各投标文件的制作情况及资料提供情况进行打分。完整得1分;较完整得0.5分;不完整得0分。 |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货物类)合同编号:请参照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订立采购合同。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三册公开招标文件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乙方:甲方:项目名称:第一部分合同书
a.本合同书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合同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以下简称:买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卖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年月日,以(招标采购方式)对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第一部分合同书
招标(询价、谈判)文件与投标(响应)文件内容如有冲突,以有利于买方利益的条款为准。f.招标(询价、谈判)文件(含该文件补充通知、澄清文件)e.投标(响应)文件(含澄清文件、修改说明)d.中标(成交)通知书c.合同通用条款b.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合同总价(大写金额):3、合同币种:(附表)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规 格 | 原产地 | 制造商 | 配置及参数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合计金额: | |||||||||
合同金额 | 小写金额: 元。大写金额: 元。 |
6、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执份,卖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5、合同的生效和份数。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交货时间: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要求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或委托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买方:(公章)卖方:(公章)双方当事人完成了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应终止。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电子信箱:电子信箱: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
1.2卖方免费提供以下培训:1.1卖方对本项目提供服务:1.质量保证合同专用条款是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第二部分合同专用条款账号:账号:
2.1本合同项下的交货方式为:2.交货方式、地点1.6硬件设备(非人为损坏原因)一年内免费更换,软件2年免费服务,项目整体2年免费服务。1.5卖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原厂保修卡等附随资料和附随配件、工具等交付给买方;卖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卖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卖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1.4卖方所供货物必须应当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质量和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是全新产品,产品内部无损坏,外表无磨损,内部包装无破,卖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买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卖方承担。1.3卖方提供以下售后服务:
3.2运行效果验收之前,卖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调试计划(包括调试程序、调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买方确认,卖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调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3.1卖方应当在货到买方指定地点48小时前通知买方,买方在货到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开箱验收;需要对卖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买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收到卖方验收申请后的个工作日内进行运行效果验收。3.检验和验收(2)(1)2.1本合同项下的交货地点、服务范围:
3.4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订《验收报告》。3.3.3买方与卖方解除合同,扣除卖方所交纳履约保证金,卖方负责将所供货物清理出买方场地,并赔偿因此给买方所造成的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3.3.2要求卖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调试直至合格为止。3.3.1卖方重新调试直至合格为止;处理方式:3.3检验测试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的,买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
4.1.2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方式提交;4.1.1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前个工作日内,卖方向提交合同总价的%的履约保证金;4.1履约保证金4.付款条件及方式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3.5买方可以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或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
(2)经双方确认签订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1)经买方确认的发票;4.2.2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买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4.2.1付款方式:。4.2合同款支付4.1.3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买方在卖方无违约情形之下,函告新疆中平信招标有限公司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卖方。
5.售后服务:4.3.3返还时间及条件:4.3.2交付金额:4.3.1交付时间:4.3质量保证金(3)其他材料。
5.6卖方必须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货物正常运行。卖方必须遵守买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卖方违规操作造成买方损失的,由卖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5.5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卖方应继续向买方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必须要有专门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必须对买方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在2(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24(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问题、故障在检修3个工作日后仍无法解决,卖方应在24(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买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5.4对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要求的货物应立即进行调换,调换本身并不影响买方就其损失向卖方索赔的权利。5.3在货物质保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质量(含环保节能要求)、材料和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解决存在的问题。5.2卖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三包”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卖方在投标文件的相关承诺提供保修及其他服务。5.1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
6.2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6.1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天内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6.不可抗力5.9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5.8系统升级服务。在免费运维服务期内,卖方根据买方的业务需求变化,对该项目的已有模块提供免费修改完善服务,超出现有模块的新需求,费用由双方协商。5.7卖方应负责货物及主要部件、配件维修更换。质保期内,卖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卖方上门保修,即由卖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质保期后,收取维修成本费(备品备件卖方应以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价格提供)。
9.2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买方有权拒收。买方拒收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货款总额%的违约金。9.1卖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天,卖方向买方按照合同总价的‰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如卖方逾期交货达天,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9.违约责任:8.其他规定:7.知识产权:通用条款6.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
9.8无论何种行为及原因的违约,违约方还应承担守约方为纠正违约行为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保全费用、执行费用、律师费用、评估费用、鉴定费用、人员交通费用、差旅费用等全部费用。9.7买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卖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天买方向卖方偿付欠款总额的‰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9.6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买方向卖方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9.5卖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买方解除合同的除外)。买方未能及时追究卖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买方放弃追究卖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9.4卖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或违反其在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9.3在卖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卖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买方有权退货,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卖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货款总价款%的违约金。
1.1“合同”指买卖双方签署的、载明的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第三部分合同通用条款9.9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1.7“卖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6“买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4“货物”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2“合同价”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款。
2.技术规格要求1.12“天”指日历天数。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3.2卖方应负责培训买方的技术人员。3.1买方同意从卖方处购买且卖方同意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设备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合同范围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2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有关标准的中文文本。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5.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知识产权4.2未经买方事先的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4.1卖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合同文件和资料3.3按照买方的要求,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
5.7卖方对软件系统客户化前的标准版软件产品拥有著作权,但对于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可能使用到的卖方或者第三方所拥有的技术或相关信息的知识产权,卖方授权买方在本合同项目范围内使用。买方对本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的成果(包括客户化开发所取得的全部工作成果以及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技术文件)拥有全权,包括知识产权、所有权及相应的利益。卖方不对合同条款下的成果具有任何知识产权和申请知识产权的权利,买方享有署名权在内的全部知识产权及申请知识产权的权利。买方不再向卖方或任何第三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5.6卖方保证其提供的软件产品未侵犯第三人之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对任何第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因此与第三人形成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卖方需提供全力支持防止因上述侵权给买方带来的直接和预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买方继续使用本合同条款下的软件而需取得的第三方授权、修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使其至少在功能上可以替代原技术、提供功能上相等的使买方可以达到原合同目的的其他软件,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的费用。5.5卖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买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买方。买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卖方承诺并保证买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保密5.8买方发现任何第三方在买方未被许可的范围内非法使用买方获得的知识产权,买方应立即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14日内采取适当行动以制止非法使用行为。
7.1.2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1卖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保证货物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产品缺陷。7.1货物质量保证7.质量保证6.3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
7.2.2卖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卖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7.2.1卖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7.1.4卖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可从合同款或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3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书面通知卖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卖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卖方在买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买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8.4卖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3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包装要求
9.3.1卖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卖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卖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检验费用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卖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卖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1卖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价格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卖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卖方负责。
11.检验和验收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交货方式: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9.3.3买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买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买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卖方承担。9.3.2买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卖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卖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1.2.1交货完成后,卖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检验验收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方有权拒收货物,卖方应及时按买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卖方完成交货。11.1.2卖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开箱验收
无论选择何种方式,买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卖方负担。b.要求卖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买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11.2.3除需买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卖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买方要求,卖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卖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买方确认。
13.履约保证金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规定。12.付款条件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卖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设备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买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卖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使用过程检验
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索赔13.4货物验收合格后,买方函告新疆中平信招标有限公司将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提交:支票、汇票或现金。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相应补偿。13.1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4.4卖方除需承担上述应有卖方所承担的费用之外,还应当承担买方因索赔而发生的司法行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检测、评估、保全(含保函)、诉讼、执行、律师、差旅等等一切费用。14.3卖方收到买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买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卖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专用条款有约定的以专用条款约定为准,未约定的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6.违约赔偿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卖方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迟延交货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18.税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不可抗力
20.1.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卖方违约。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索赔的权利。20.违约解除合同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9.1买方和卖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合同争议的解决
22.转让和分包卖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买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破产终止合同20.2买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0.1.3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1.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24.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4.通知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23.合同修改22.2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6.适用法律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5.计量单位24.3双方送达地址适用范围不仅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24.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EMS)方式送达的,邮件签收之日视为送达,邮件退回的,退回之次日视为送达。
帐号:行号:开户行名称:公司名称:招标业务部(收):附表:退投标保证金的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网银、现金存款单等)投标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
备注:请将以上退款信息加盖公章交至至新疆中平信招标有限公司,我公司收到退款信息后,在3~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余额电汇至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财务电话:0998-2313228。(注:1、附汇款或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如果是个人姓名的汇款,请附汇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采购人: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第一册(项目编号:ZPXKS(G)2022-006)公开招标文件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购置空气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4一总则4第1章投标人须知4目录日期:2022年7月采购机构:新疆中平信招标有限公司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5.招标文件构成5二招标文件54.适用法律53.投标费用52.资金来源5
11.投标报价6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69.投标文件构成6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6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5
16.投标截止8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8四投标文件的递交8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813.投标有效期712.投标保证金7
21.投标11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0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618.开标9五开标及评标9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8
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12六确定中标1225.保密原则1224.废标1223.比较与评价1222.投标无效11
32.中标服务费1331.履约保证金1330.签订合同1329.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1228.采购任务取消12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12
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17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1736.质疑与接收1335.人员回避1334.廉洁自律规定13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3
1、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70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68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43第5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43第3章投标邀请37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25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一总则投标人须知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55(二)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52
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本项目的采购机构:投标人须知资料表。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3.5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作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资金来源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二招标文件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4.适用法律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3.投标费用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第二册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知第一册5.1招标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5.招标文件构成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三册评标方法和标准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投标邀请
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1为了保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
8.3无论招标文件第5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0.证明投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9.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盖章及装订,若投标人未依照要求制作装订投标文件的,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要求,为无效投标。9.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两部分合订成册。9.投标文件构成8.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4投标人对提供的技术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并判定为虚假内容,其投标无效。10.3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10.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0.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0.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1.3.2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11.3.1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11.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一经发现投标产品种类缺项或者数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均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投标报价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12.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2.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投标保证金11.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1.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4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2.6.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2.6.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12.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2.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4.2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12.4.1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3.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投标有效期12.7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2.6.3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
14.6投标文件必须制作目录及页码,页码必须连续并与目录相对应。14.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4.4投标文件采用双面打印。14.3所有投标文件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二),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开标一览表,每份投标文件的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1)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5.1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7未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及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投标截止15.4未按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制作及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5.3资格证明文件密封装订在其他投标文件中,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将被拒绝接收。
17.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1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 | |||
招标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递交时间 |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 ||
接收单位 | |||
接收人签字: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五开标及评标17.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7.4在投标截止期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及其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8.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自己或所代表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4、提供社保相关证明:(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凭证及授权委托人社保凭证);3、提供具有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税收良好记录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相关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1、具有合格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现场准备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应按下列顺序提供,其中:1~8项为开标时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除必须要求原件外,其他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均可)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为原件的提供原件其余未说明的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均可,留存复印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保证金打款凭证;7、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采购人代表1名,随机抽取专家6名)。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19.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19.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0.2.2投标人的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投标文件的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4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1.投标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0.6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20.5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20.4条规定处理。20.4.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0.4.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下情形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2.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的不正规或不一致。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六章: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比较与评价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24.废标23.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中小企业出具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实行10%价格扣除制度,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因素评审。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
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六确定中标25.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保密原则(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采购任务取消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其中报价部分45分、商务、技术部分55分)(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除第28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投标候选人:
30.签订合同29.3招标结果通知书和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9.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1.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1.履约保证金30.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3.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32.中标服务费31.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法规进行相应处罚和处理。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4.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4.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4.廉洁自律规定33.2.3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3.2.2中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3.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36.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6.质疑与接收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5.人员回避34.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
号合同履约保函致:(买方名称)(中标后开具)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36.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并以此约定如下: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公章:签字人签名: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出具保函银行名称:谨启
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采购人):编号: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
(2)。(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保证人:(公章)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六、争议的解决
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1、开标一览表;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年月日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6、提供社保相关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证明;(投标单位的缴纳凭证);5、缴纳投标保证金打款凭证;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投标文件格式二、三);;
1、开标一览表1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一)11、投标人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证明材料附:本产品授权书、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10、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书见投标文件格式四)。9、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报价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投标总价 | 投标保证金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大写:小写: |
说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投标报价包含货物、技术服务,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安装、税金等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报价需包含系统集成费。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总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装订密封。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性别:年龄:单位:签发日期: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3、(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将此证明书原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作为谈判响应文件附件。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说明: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2.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注:1.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日期:
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详细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人(盖章):
5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复印件注: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本单位章)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日期:邮政编码: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说明:1.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提供复印件。(投标单位的缴纳凭证复印件)6提供社保相关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证明;投标人可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装订在本部分,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
投标单位名称:我公司承诺在项目公开采购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7投标单位(投标人)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日期:年月日委托代表人签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10进口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投标文件格式四)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说明:1.应提供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9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3)我方兹授予(经销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经销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代表我方办理贵方(招标编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经销商地址)的(经销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致:采购人名称
11投标人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证明材料签字人签名:签字人姓名:签字人职务和部门:制造商名称:(盖章)(4)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经销商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4、货物说明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八)3、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七)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1、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五)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自拟)
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三)7-2《制造商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二)7-1《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一)7、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6、商务条款表(投标文件格式十)5、技术规格表(投标文件格式九)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致:(采购人名称)1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五)9、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所有技术文件8、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4)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是联合体的话)。(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货物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其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占投标总价%。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10)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9)在中标公示期过后7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不领取中标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可依法进行相应处罚。(8)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6)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投标人银行帐号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名称(全称)-----------------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子函件地址传真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3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七)投标人可将本项目投标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装订在本部分,复印件上加盖本单位公章。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日期-------------------------------投标人单位章-------------------------
序号 | 货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原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货物名称 | ||||||||
2 | 备品备件 | ||||||||
3 | 专用工具 | ||||||||
4 | 安装、调试、检验 | ||||||||
5 | 培训 | ||||||||
6 | 技术服务 | ||||||||
总价: |
4.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注:1.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每种服务、货物填写一份该表。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4货物说明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八)8.以上报价的货物、技术服务,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安装、税金(包含机房装修、电气、综合布线等措施费、规费、税金)等的一切费用。7.投标人对所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因弄虚作假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5.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规格及型号 | 数量 | 交货期 | 软件功能描述 | 其它 |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5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九)注: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 | 说明 |
3、投标人应结合实际情况说明或描述其实际服务内容。如果完全复制粘贴本招标文件之服务、技术要求,或者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因此而产生的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服务响应与招标文件的服务、技术要求不同时,应逐条逐项如实填列在偏离表中。投标人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要求逐条逐项表述说明投标响应情况。注: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6商务条款表(投标文件格式十)4、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2)本企业(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1、□本企业(单位)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7-1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一)注:投标人保证:除本表列出的商务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日期: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____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本企业(单位)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2、□本企业(单位)为代理商,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后附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单位(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单位为(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企业(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企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企业(单位)作为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的设备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声明:7-2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二)
日期: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__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本声明函经制造商和投标人共同盖章生效。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企业(单位)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
8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___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三)
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购置空气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注:参照“第六章评分方法和标准”,提供有力于投标人的其他证明文件或供货及实施方案、服务方案9、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文件或证明材料(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1)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概况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购置空气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7月2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购置空气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第二册公开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购置空气源设施设备一批。预算金额(元):12,000,000.00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名称: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购置空气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PXKS(G)2022-006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4、提供社保相关证明:(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凭证及授权委托人社保凭证);3、提供具有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税收良好记录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相关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1、具有合格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10:3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保证金打款凭证;7、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投标地点:伽师县行政审批局三楼会议室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2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0元/套方式:线上获取。地点:政采云线上下载(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获取招标文件。
无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开标地点:伽师县行政审批局三楼会议室开标时间:2022年7月22日11点00分
名称:新疆中平信招标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周先生18399608506名称: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资格审查表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第4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项目联系人:杜先生电话:18571501641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深喀大道420号(浙商大厦)6楼601号
条款号 | 内 容 |
1 | 采购人: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地 址:伽师县联 系 方式:周先生 18399608506 |
2 | 招标机构 :新疆中平信招标有限公司联 系 人:杜先生联 系 电 话:18571501641联系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深喀大道420号(浙商大厦)6楼601号 |
3 |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投标人现场准备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应按下列顺序提供,其中 :1~8项为开标时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除必须要求原件外,其他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均可)1、具有合格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相关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3、提供具有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税收良好记录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4、提供社保相关证明:(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凭证及授权委托人社保凭证);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6、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7、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保证金打款凭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现场开标须提供原件,并自备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随标书提供,全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资质要求有一项未提交,视为无效投标。 |
4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否 (是、否) |
5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是、否) |
6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是、否) |
7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
8 |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2,000,000.00元。购置空气源设施设备一批,预算金额:12,000,000.00元。超出此报价投标无效。超出此报价投标无效。 |
9 | 如投标商对多个包进行投标,可以中标 / 包 |
10 | 投标保证金形式: þ电汇 þ转账 ¨保函投标保证金:240000元(贰拾肆万元整)账户名:新疆中平信招标有限公司账 号:107681205152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经济开发区支行联系电话:0998-2313226注:汇款时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及第几包或项目编号及第几包编号。投标保证金转入新疆中平信招标有限公司账户后,将打款凭证及保证金收据复印件胶装至投标文件中(原件单独放置,资格预审时一并提交)。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7月22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逾期不予受理。(退投标保证金时,请填写招标文件最后一页《附表:退投标保证金的函》及打款凭证加盖公章,发扫描件至项目联系人邮箱) |
11 |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 |
12 | 投标文件:正本:壹 份、副本:陆份;开标一览表:壹份(单独密封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单独密封提交,电子版文件包含加盖公章PDF版及word版)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U盘需单独封装一份于单独封套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签字盖章。投标文件使胶装,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所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随文件同时递交的图纸、U盘等附件均不予退回。 |
13 | 现场答疑地点:/。 |
14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22日11:00(北京时间) |
15 | 开标时间:2022年7月22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伽师县行政审批局三楼会议室 |
16 | 评标方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综合评分法;根据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
17 |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名 |
18 |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否 (是、否) |
19 |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10% 履约保证金形式:中标单位须从基本户转入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5个工作日 |
20 | 中标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取。支付形式:电汇、网银支付时间:中标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 |
21 | 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 否 (是、否) |
22 | 接收部门: 招标项目部 联系电话:0998-2313226 通讯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深喀大道浙商大厦6楼601号 |
序号 | 审核项目 | 投标人1 | 投标人N | ||
序号 | 审核项目 | 是 | 否 | 是 | 否 |
1 | 具有合格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
2 |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相关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 ||||
3 |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税收良好记录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 ||||
4 | 提供社保相关证明:(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凭证及授权委托人社保凭证); | ||||
5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 ||||
6 | 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7 | 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 ||||
结论 |
注意:以上技术参数重要指标。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要求低温模块招标技术条款第5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低温空气源热泵机组 | 台 | 64 | 含4台备用 |
2 | 辅材1批 | 批 | 1 | 水循环泵、不锈钢膨胀水箱、软化水装置、手操器、金属软接、蝶阀、温度计、压力表、软接头、保温、设备支架、三通,弯头,切割片,膨胀螺丝,螺帽等 |
序号 | 技术参数 | 采购要求 |
1 | 超低温空气源热泵机组 | |
2 | 机组型号 | 供应商自行提供,台机组 |
3 | 额定工况制热量(kW) | ≥164kW(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4 | 机组额定输入功率(kW) | ≤47kw(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5 | 额定制热能效比COP(W/W) | ≥3.6(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6 | 名义工况制热量(kW) | ≥106kW(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7 | 机组名义工况输入功率(kW) | ≤42kw(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8 | 名义制热能效比COP(W/W) | ≥2.5(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9 | 热水进出水温度(℃) | 制热工况时,机组热水最高出水温度≥60℃ |
10 | 依据标准 GB 37480-2019 进行检测,额定出水温度55℃出水工况下,机组能效等级 | ≥1级(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11 | 名义工况制冷量(kW) | ≥140/kW(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12 | 机组名义工况输入功率(kW) | ≤42kw(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13 | 名义制热能效比COP(W/W) | ≥3.35(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14 | 水侧换热器形式 | 高效壳管式换热器 |
15 | 节流方式 | 双电子膨胀阀节流,知名品牌 |
16 | 压缩机 | ≤2,定频涡旋压缩机、国际知名压缩机 |
17 | 风机数量 | 2 |
18 | 单风机风量 | ≥30000 m³/h |
19 | 电源 | 3N~ 380V 50Hz |
20 | 环境最低运行温度 | ≤-35℃(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21 | 机组具有安全方面的控制,应具有自动保护功能 | 高低压保护,断水延时保护,防冻保护,电机过载,过热保护,缺相保护,排气温度保护 |
22 | 除霜方式:应采用先进的除霜技术,除霜程序 | 须有稳定可靠的自动除霜系统,不增加耗能的辅助除霜设备(如电加热除霜)。模块组合后,须具有间隔除霜功能 |
23 | 降噪措施 | 采用结构紧凑,风机采用低噪音风机,压缩机标配吸音棉 |
24 | 控制器 | 机组可采用微电脑控制系统,使用简单快捷 |
25 | 机组尺寸 | 供应商自行提供 |
26 | 机组运行重量 | 供应商自行提供 |
27 | 产品手册(厂家资料,不得涂改) | 随报价文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 |
▲4、空气源热泵机组必须是节能产品,获得节能认证证书;▲3、单系统采用双电子膨胀阀节流方式。主回路和经济器回路均采用电子膨胀阀节流,要求采用PID控制,使冷媒量分配更加精确,出水温度波动设定温度±05℃;▲2、采用谷轮超低温补气增焓压缩机,配置高效经济器,冷媒R410a;▲1.1、名义制热工况COPh(额定出水温度41℃)不得低于2.5;1、机组技术标准(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技术性能要求
9、线控器采用集成电源形式,无需独立的电源供电,可与机组实现1000米远距离通讯。8、机组采用模块化设计,各模块之间没有主从之分,最多可连接16个独立的单元模块。7、风侧换热器采用H型亲水膜高效波纹翅片;C型换热器设计,360度回风空气源热泵水侧换热器要求采用易于维护清洗的高效壳管换热器。壳管内部配有折流板,壳管分液方式为分液器分液。壳管标配防腐锌棒(提供公开发行彩色样册,并加盖制造商公章)▲7、空气源热泵机组必须是节能产品,获得节能认证,达到一级能效(提供中国能效标识网截图);▲6、单台模块采用2个压缩机、2个风机,且每个风机独立风道,两套系统均可独立运行。▲5、空气源热泵机组必须是节能产品,获得CRAA认证证书;
15、机组具备智能除霜模式,可选择自动除霜和手动除霜,机组互联时可选择轮流除霜或同步除霜多模式。14、多台空气源热泵并联使用,具备模块轮换运转和模块后备运转功能。平衡各个机组的运行时间,保证系统内某台机组出现故障时,系统能够正常运行。13、机组具有多重智能防冻保护功能,通过检测环境温度、系统水温以及系统压力等,自动启动机组水系统防冻保护功能,防止冻结,过欠压保护功能。12、机组具备掉电记忆功能,自动存储掉电前的数据及运转状态,来电后自动恢复之前设定状态,存储数据为断电前60分钟的各类运行数据。11、机组自带RS485接口,开放MODBUS或BACnet协议。10、控制器具有参数显示、参数设置、模式切换、掉电记忆、日程及分时设定、故障显示及查询、分级密码管理等功能,机组自动运行实现无人监管。
4、质保期:验收合格后,质保1年,终身维修。3、付款方式:到签订采购合同并缴纳10%的履约保证金以后预付到合同价的50%,供货完毕支付到合同价的90%,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价的95%,质保期满支付剩余的5%,质保金可由中标企业提出申请,采购单位核准后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质保期一年(从设施设备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满经回访核实无质量问题及与本项目相关的矛盾纠纷后一次性退还质保金(无息),采购单位经党组研究需延长质保金期限的情况下,为保证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可全额扣留,扣留期限不超过10年。2、交货地点: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指定地点。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使用培训完毕。一、交货期及交付地点付款方式注:以上招标参数不得复制粘贴,复制粘贴视参数为负偏离;供应商提供所有产品部件均为全新,若存在非全新产品、部件问题甲方将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及损失。
7、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须向采购方提供设备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要求)设备上线期间,需确保设备全部使用。项目组成员(3-5人)需在质保期内采用每天巡检的方式,对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与评估,对于部分用户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指导。需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针对管理人员、设备使用人员制定详细的设备使用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团队(3-5人)管理制度、项目实施计划和目标、服务流程、投标人相关服务达到相应等级评审及管理要求等内容。培训次数不少于3次,培训时长不少于一周,在本单位进行培训。确保培训内容覆盖我单位工作正常运行的所有环节,确保我单位工作人员能够承担简单的设备维护工作。6、培训:设备出现故障,必须2小时有应答,24小时到场处理,常年提供技术咨询,质保期内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运行状态稳定,整机质保12个月,质保期内工程师提供24小时维修服务,无间歇的远程网络服务支持,质保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涉及零配件维修及更换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负担,终身提供设备的维修和配件。5、售后服务:(保修期后配件损坏更换按优于市场价购买)。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注①:注:同品牌处理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评委会在符合有效投标范畴且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对投标人的价格45分、商务、技术55分、三部分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8、验收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验收;项目实施需保证我单位设备的顺利接入,并提供详细的安装方案,方案内容应满足设备调试、设备操作、设备安装使用人员培训。
4.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对创新产品或创新性企业的优惠措施为:无2.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注②: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实行10%价格扣除制度,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因素评审。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采用综合评标法时,业主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并列式时的处理方式:
(5)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所有投标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7)供应商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6)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的初审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5)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序号评审内容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是/否是/否是/否1具有合格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相关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文件。3提供具有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税收良好记录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4提供社保相关证明:(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凭证及授权委托人社保凭证);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6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7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序号评审内容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是/否是/否是/否1具有合格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相关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文件。3提供具有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税收良好记录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4提供社保相关证明:(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凭证及授权委托人社保凭证);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6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7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资格性检查包含如下内容:(一)、资格性检查是指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购置空气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通过上述资格性检查,可初步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于上述审查内容,投标人必须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符合性检查1、符合性检查包含下列内容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意见是否审查标准1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不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2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未作出两个以上报价;3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无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人名称、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相符,未涉嫌以他人名义投标的;5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没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文件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7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8投标文件附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9投标人有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10没有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意见是否审查标准1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不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2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未作出两个以上报价;3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无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人名称、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相符,未涉嫌以他人名义投标的;5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没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文件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7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8投标文件附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9投标人有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10没有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意见是否审查标准1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不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2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未作出两个以上报价;3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无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人名称、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相符,未涉嫌以他人名义投标的;5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没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文件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7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8投标文件附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9投标人有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10没有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意见是否审查标准1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不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2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未作出两个以上报价;3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无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人名称、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相符,未涉嫌以他人名义投标的;5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没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文件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7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8投标文件附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9投标人有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10没有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 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审意见 | 是 | 否 | 审查标准 | 1 | 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不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 | 2 |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未作出两个以上报价; | 3 |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无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4 | 投标人名称、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相符,未涉嫌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 5 | 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没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 6 | 投标文件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 | 7 | 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 8 | 投标文件附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 9 | 投标人有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 | 10 | 没有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 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审意见 | 是 | 否 | 审查标准 | 1 | 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不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 | 2 |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未作出两个以上报价; | 3 |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无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4 | 投标人名称、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相符,未涉嫌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 5 | 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没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 6 | 投标文件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 | 7 | 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 8 | 投标文件附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 9 | 投标人有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 | 10 | 没有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 |||||||||||||||||||||||||||||||||||||||||||||||||||||||||||||||||||||||||||||
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审意见 | |||||||||||||||||||||||||||||||||||||||||||||||||||||||||||||||||||||||||||||||||||||||||||||||||||||||||||||||||||||||||||||||||
是 | 否 | ||||||||||||||||||||||||||||||||||||||||||||||||||||||||||||||||||||||||||||||||||||||||||||||||||||||||||||||||||||||||||||||||||
审查标准 | 1 | 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不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 | |||||||||||||||||||||||||||||||||||||||||||||||||||||||||||||||||||||||||||||||||||||||||||||||||||||||||||||||||||||||||||||||||
审查标准 | 2 |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未作出两个以上报价; | |||||||||||||||||||||||||||||||||||||||||||||||||||||||||||||||||||||||||||||||||||||||||||||||||||||||||||||||||||||||||||||||||
审查标准 | 3 |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无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审查标准 | 4 | 投标人名称、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相符,未涉嫌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 |||||||||||||||||||||||||||||||||||||||||||||||||||||||||||||||||||||||||||||||||||||||||||||||||||||||||||||||||||||||||||||||||
审查标准 | 5 | 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没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 |||||||||||||||||||||||||||||||||||||||||||||||||||||||||||||||||||||||||||||||||||||||||||||||||||||||||||||||||||||||||||||||||
审查标准 | 6 | 投标文件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 | |||||||||||||||||||||||||||||||||||||||||||||||||||||||||||||||||||||||||||||||||||||||||||||||||||||||||||||||||||||||||||||||||
审查标准 | 7 | 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 |||||||||||||||||||||||||||||||||||||||||||||||||||||||||||||||||||||||||||||||||||||||||||||||||||||||||||||||||||||||||||||||||
审查标准 | 8 | 投标文件附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 |||||||||||||||||||||||||||||||||||||||||||||||||||||||||||||||||||||||||||||||||||||||||||||||||||||||||||||||||||||||||||||||||
审查标准 | 9 | 投标人有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 | |||||||||||||||||||||||||||||||||||||||||||||||||||||||||||||||||||||||||||||||||||||||||||||||||||||||||||||||||||||||||||||||||
审查标准 | 10 | 没有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 |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 |||||||||||||||||||||||||||||||||||||||||||||||||||||||||||||||||||||||||||||||||||||||||||||||||||||||||||||||||||||||||||||||||||
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审意见 | |||||||||||||||||||||||||||||||||||||||||||||||||||||||||||||||||||||||||||||||||||||||||||||||||||||||||||||||||||||||||||||||||
是 | 否 | ||||||||||||||||||||||||||||||||||||||||||||||||||||||||||||||||||||||||||||||||||||||||||||||||||||||||||||||||||||||||||||||||||
审查标准 | 1 | 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不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 | |||||||||||||||||||||||||||||||||||||||||||||||||||||||||||||||||||||||||||||||||||||||||||||||||||||||||||||||||||||||||||||||||
审查标准 | 2 |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未作出两个以上报价; | |||||||||||||||||||||||||||||||||||||||||||||||||||||||||||||||||||||||||||||||||||||||||||||||||||||||||||||||||||||||||||||||||
审查标准 | 3 |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无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审查标准 | 4 | 投标人名称、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相符,未涉嫌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 |||||||||||||||||||||||||||||||||||||||||||||||||||||||||||||||||||||||||||||||||||||||||||||||||||||||||||||||||||||||||||||||||
审查标准 | 5 | 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没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 |||||||||||||||||||||||||||||||||||||||||||||||||||||||||||||||||||||||||||||||||||||||||||||||||||||||||||||||||||||||||||||||||
审查标准 | 6 | 投标文件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 | |||||||||||||||||||||||||||||||||||||||||||||||||||||||||||||||||||||||||||||||||||||||||||||||||||||||||||||||||||||||||||||||||
审查标准 | 7 | 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 |||||||||||||||||||||||||||||||||||||||||||||||||||||||||||||||||||||||||||||||||||||||||||||||||||||||||||||||||||||||||||||||||
审查标准 | 8 | 投标文件附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 |||||||||||||||||||||||||||||||||||||||||||||||||||||||||||||||||||||||||||||||||||||||||||||||||||||||||||||||||||||||||||||||||
审查标准 | 9 | 投标人有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 | |||||||||||||||||||||||||||||||||||||||||||||||||||||||||||||||||||||||||||||||||||||||||||||||||||||||||||||||||||||||||||||||||
审查标准 | 10 | 没有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 |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投标报价(45分) | 45分 | 各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的计算公式: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分数最高不超过45分。由监标人员负责核准每个合格供应商的价格得分。(注:若报价单位为中小企业,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无效。) |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按废标处理 | |
2 | 技术部分(30分) | 技术参数指标 | 25分 | 技术符合程度(25分):以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为基准,提供详细技术偏离表。根据所投产品的配置与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打分:1.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的得25分为基础分.2.每有一项重要指标负偏离参数要求的扣 2分;3.每有一项一般指标负偏离参数要求的扣 1分;4.负偏离扣分不设限,最低得 0 分。 | |
2 | 技术部分(30分) | 设备检测报告及报关单 | 5分 | 国产设备提供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具有完整的各项指标,不得缺页、漏页)、产品彩页,评委成员对应招标参数及检测报告指标及供应商所投产品市场占比率对比进行打分0-5分。不提供或检测报告指标不齐全不得分。(以上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彩页等需提供原件) | |
3 | 商务部分(25分) | 应急措施 | 5分 | (1)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提供的措施合理、全面、切实可行满足采购人需求且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4-5分;(2)应急措施较合理、全面、切实可行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2-3分;(3)应急措施不够合理、全面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3 | 商务部分(25分) | 实施方案及培训计划 | 5分 | 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具体特点及实际需求、设备质量、各个阶段进度、设备安装组织方案,针对管理人员、设备使用人员制定详细的设备使用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团队、管理制度、项目实施计划和目标、服务流程、培训次数、培训时长等内容。实施方案、培训计划完全满足且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4-5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3分,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差的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3 | 商务部分(25分) | 售后服务 | 10分 | 1、售后服务承诺满足用户要求且优于其他投标方的,产品厂家/供货商售后服务体系完备(包含设备的保养及维修),厂家在新疆地区具有专业工程师人员不少于2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方案全面、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5-7分,方案不够全面、能基本满足项目要求的得2-4分;方案不全面、不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差得1分。 2、由评委进行评判,横向比较打分。投标人在本地具有固定、长期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场所证明,资料齐全得满分3分。投标人在疆内具有固定、长期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场所证明,资料齐全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原件) | |
3 | 商务部分(25分) | 备品备件 | 2分 | 有固定的备品备件及易损零部件的配备等方面情况进行评议并打分,满足且优于采购人需求得2分,与采购人需求基本符合得1分,未提供此项不得分。 | |
3 | 商务部分(25分) | 业绩 | 2分 | 近三年内每有一项类似业绩1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最高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 |
3 | 商务部分(25分) | 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完整性 | 1分 | 投标文件是否编制完整、格式规范、内容齐全、表述准确、条理清晰,内容无前后矛盾,评委根据各投标文件的制作情况及资料提供情况进行打分。完整得1分;较完整得0.5分;不完整得0分。 |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货物类)合同编号:请参照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订立采购合同。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三册公开招标文件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乙方:甲方:项目名称:第一部分合同书
a.本合同书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合同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以下简称:买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卖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年月日,以(招标采购方式)对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第一部分合同书
招标(询价、谈判)文件与投标(响应)文件内容如有冲突,以有利于买方利益的条款为准。f.招标(询价、谈判)文件(含该文件补充通知、澄清文件)e.投标(响应)文件(含澄清文件、修改说明)d.中标(成交)通知书c.合同通用条款b.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合同总价(大写金额):3、合同币种:(附表)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规 格 | 原产地 | 制造商 | 配置及参数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合计金额: | |||||||||
合同金额 | 小写金额: 元。大写金额: 元。 |
6、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执份,卖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5、合同的生效和份数。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交货时间: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要求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或委托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买方:(公章)卖方:(公章)双方当事人完成了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应终止。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电子信箱:电子信箱: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
1.2卖方免费提供以下培训:1.1卖方对本项目提供服务:1.质量保证合同专用条款是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第二部分合同专用条款账号:账号:
2.1本合同项下的交货方式为:2.交货方式、地点1.6硬件设备(非人为损坏原因)一年内免费更换,软件2年免费服务,项目整体2年免费服务。1.5卖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原厂保修卡等附随资料和附随配件、工具等交付给买方;卖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卖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卖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1.4卖方所供货物必须应当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质量和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是全新产品,产品内部无损坏,外表无磨损,内部包装无破,卖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买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卖方承担。1.3卖方提供以下售后服务:
3.2运行效果验收之前,卖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调试计划(包括调试程序、调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买方确认,卖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调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3.1卖方应当在货到买方指定地点48小时前通知买方,买方在货到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开箱验收;需要对卖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买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收到卖方验收申请后的个工作日内进行运行效果验收。3.检验和验收(2)(1)2.1本合同项下的交货地点、服务范围:
3.4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订《验收报告》。3.3.3买方与卖方解除合同,扣除卖方所交纳履约保证金,卖方负责将所供货物清理出买方场地,并赔偿因此给买方所造成的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3.3.2要求卖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调试直至合格为止。3.3.1卖方重新调试直至合格为止;处理方式:3.3检验测试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的,买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
4.1.2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方式提交;4.1.1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前个工作日内,卖方向提交合同总价的%的履约保证金;4.1履约保证金4.付款条件及方式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3.5买方可以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或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
(2)经双方确认签订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1)经买方确认的发票;4.2.2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买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4.2.1付款方式:。4.2合同款支付4.1.3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买方在卖方无违约情形之下,函告新疆中平信招标有限公司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卖方。
5.售后服务:4.3.3返还时间及条件:4.3.2交付金额:4.3.1交付时间:4.3质量保证金(3)其他材料。
5.6卖方必须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货物正常运行。卖方必须遵守买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卖方违规操作造成买方损失的,由卖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5.5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卖方应继续向买方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必须要有专门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必须对买方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在2(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24(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问题、故障在检修3个工作日后仍无法解决,卖方应在24(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买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5.4对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要求的货物应立即进行调换,调换本身并不影响买方就其损失向卖方索赔的权利。5.3在货物质保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质量(含环保节能要求)、材料和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解决存在的问题。5.2卖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三包”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卖方在投标文件的相关承诺提供保修及其他服务。5.1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
6.2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6.1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天内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6.不可抗力5.9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5.8系统升级服务。在免费运维服务期内,卖方根据买方的业务需求变化,对该项目的已有模块提供免费修改完善服务,超出现有模块的新需求,费用由双方协商。5.7卖方应负责货物及主要部件、配件维修更换。质保期内,卖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卖方上门保修,即由卖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质保期后,收取维修成本费(备品备件卖方应以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价格提供)。
9.2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买方有权拒收。买方拒收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货款总额%的违约金。9.1卖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天,卖方向买方按照合同总价的‰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如卖方逾期交货达天,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9.违约责任:8.其他规定:7.知识产权:通用条款6.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
9.8无论何种行为及原因的违约,违约方还应承担守约方为纠正违约行为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保全费用、执行费用、律师费用、评估费用、鉴定费用、人员交通费用、差旅费用等全部费用。9.7买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卖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天买方向卖方偿付欠款总额的‰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9.6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买方向卖方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9.5卖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买方解除合同的除外)。买方未能及时追究卖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买方放弃追究卖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9.4卖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或违反其在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9.3在卖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卖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买方有权退货,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卖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货款总价款%的违约金。
1.1“合同”指买卖双方签署的、载明的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第三部分合同通用条款9.9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1.7“卖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6“买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4“货物”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2“合同价”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款。
2.技术规格要求1.12“天”指日历天数。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3.2卖方应负责培训买方的技术人员。3.1买方同意从卖方处购买且卖方同意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设备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合同范围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2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有关标准的中文文本。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5.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知识产权4.2未经买方事先的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4.1卖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合同文件和资料3.3按照买方的要求,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
5.7卖方对软件系统客户化前的标准版软件产品拥有著作权,但对于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可能使用到的卖方或者第三方所拥有的技术或相关信息的知识产权,卖方授权买方在本合同项目范围内使用。买方对本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的成果(包括客户化开发所取得的全部工作成果以及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技术文件)拥有全权,包括知识产权、所有权及相应的利益。卖方不对合同条款下的成果具有任何知识产权和申请知识产权的权利,买方享有署名权在内的全部知识产权及申请知识产权的权利。买方不再向卖方或任何第三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5.6卖方保证其提供的软件产品未侵犯第三人之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对任何第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因此与第三人形成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卖方需提供全力支持防止因上述侵权给买方带来的直接和预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买方继续使用本合同条款下的软件而需取得的第三方授权、修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使其至少在功能上可以替代原技术、提供功能上相等的使买方可以达到原合同目的的其他软件,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的费用。5.5卖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买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买方。买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卖方承诺并保证买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保密5.8买方发现任何第三方在买方未被许可的范围内非法使用买方获得的知识产权,买方应立即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14日内采取适当行动以制止非法使用行为。
7.1.2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1卖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保证货物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产品缺陷。7.1货物质量保证7.质量保证6.3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
7.2.2卖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卖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7.2.1卖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7.1.4卖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可从合同款或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3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书面通知卖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卖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卖方在买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买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8.4卖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3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包装要求
9.3.1卖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卖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卖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检验费用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卖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卖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1卖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价格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卖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卖方负责。
11.检验和验收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交货方式: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9.3.3买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买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买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卖方承担。9.3.2买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卖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卖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1.2.1交货完成后,卖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检验验收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方有权拒收货物,卖方应及时按买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卖方完成交货。11.1.2卖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开箱验收
无论选择何种方式,买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卖方负担。b.要求卖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买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11.2.3除需买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卖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买方要求,卖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卖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买方确认。
13.履约保证金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规定。12.付款条件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卖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设备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买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卖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使用过程检验
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索赔13.4货物验收合格后,买方函告新疆中平信招标有限公司将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提交:支票、汇票或现金。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相应补偿。13.1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4.4卖方除需承担上述应有卖方所承担的费用之外,还应当承担买方因索赔而发生的司法行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检测、评估、保全(含保函)、诉讼、执行、律师、差旅等等一切费用。14.3卖方收到买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买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卖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专用条款有约定的以专用条款约定为准,未约定的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6.违约赔偿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卖方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迟延交货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18.税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不可抗力
20.1.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卖方违约。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索赔的权利。20.违约解除合同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9.1买方和卖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合同争议的解决
22.转让和分包卖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买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破产终止合同20.2买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0.1.3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1.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24.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4.通知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23.合同修改22.2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6.适用法律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5.计量单位24.3双方送达地址适用范围不仅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24.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EMS)方式送达的,邮件签收之日视为送达,邮件退回的,退回之次日视为送达。
帐号:行号:开户行名称:公司名称:招标业务部(收):附表:退投标保证金的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网银、现金存款单等)投标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
备注:请将以上退款信息加盖公章交至至新疆中平信招标有限公司,我公司收到退款信息后,在3~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余额电汇至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财务电话:0998-2313228。(注:1、附汇款或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如果是个人姓名的汇款,请附汇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政府采购评审结果确认单
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我单位受贵单位委托,对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购置空气源
设施设备采购项目(ZPXKS(G)2022-006)实施采购。按照政府采购法
定程序,本项目于2022年07月01日发布采购信息,2022年08
月03日11时00分经评审小组评审,推荐以下供应商为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新疆福瑞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报价:9113326元
我单位将根据贵单位的确认意见,对中标结果予以公告,并向中标供
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信招标
务和
7
商
火
公司
化修信招标有限公司
亚信息化局
伽师县商务和工新疆
2022年8月42022年8月4日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PXKS(G)2022-006
二、项目名称: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购置空气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新疆福瑞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新疆鑫源弘达商贸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喀什宇辰商贸有限公司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购置空气源设施设备一批;
五、评审专家名单:专家组长:郑旭光
专家小组:王维、装倩倩、陈红杉、孙宁山、曹德新、热则宛古丽·外
力
六、代理服务收费金额:91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务和工
名称:伽师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联系方式:周先生0998-57132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信招标
国项电联系心杜先生18571501641
名称:新疆中平信招标
有限公司
3
有
新斤疆中平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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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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