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lfw202309-151
预算金额67798.14万元
招标联系人温工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亮0431-8861005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3
公告正文

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生物环保产业园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WLFW202309-15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生物环保产业园项目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7798.14万元,招标人为吉林省龙翔产业投资运营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5405公顷,工程设计总建筑面积59455.08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生物环保产业园项目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生物环保产业园项目工程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备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
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1日08时30分到2023年09月2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B217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3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B217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生物环保产业园项目已由长新发改字<2023>80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龙翔新域园区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和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生物环保产业园项目工程监理。
2.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5405公顷,工程设计总建筑面积59455.08平方米。
2.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项目地块东至丙十七街、南至丙四十路、
西至北远达大街、北至光机路;
2.4监理范围:红线内范围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楼研发中心1栋,建筑面积
18662.62 平方米;2#楼生产配套用房1栋,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3#-5#楼厂房共3栋,
每栋建筑面积5430.82平方米,共计16292.46平方米6#楼厂房1栋,建筑面积7000平方
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方案
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项目投资概(预)算书编制、针对施工图审查意
见的修改、设计变更、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设计服务、竣工图编制审核等各阶段的设计服
务)、采购及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整理备案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
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同建设工期,暂定2023年1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工程开工至竣
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结束的全过程服务;如果因拆迁、资金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施工工期
延长,则监理服务期限顺延,监理费用不再增加。
2.6工程总投资:67798.1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42336.95万元。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
规范实施细则》,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备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
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
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无在监工程,
提供无在监项目承诺书,该承诺书需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经招标人
允许不得更换。
其他人员要求:土建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及以上;监理员2人及以上;
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 监理工程师提供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
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
者承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及授权人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
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
被否决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
绩。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
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
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
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
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
充通知》的规定。
3.5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
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
如公司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
诺书)。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未被市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在近年(2020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
者其委托代理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
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
(试行)的通知》(吉建制【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
新的监理业务。
3.10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
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9月21日8时30分至2023年9月27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
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
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
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未在吉林省一体
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
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首页。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省政务大厅吉林省公共资源四楼安信CA
窗口或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苑街与博才路交汇处栖乐荟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A24-A26。客服电话:0431-85177688; 咨询服务电话:省本级:0431-82752720,长春市及
新区:0431-8877987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3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为:
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B217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
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传电
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推送腾
讯会议号:541 230 053),开标前投标人需要自行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
体化平台。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
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
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
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
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
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
件。
5.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定标;
七.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
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
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
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
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
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A区
邮编:1304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龙翔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宽城区光机路2415号
联系人:温工
电 话:0431-89630670
电子邮件:34586813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
联系人: 李亮、刘甲杰
电 话: 0431-88610059
电子邮件: ccwlzx2001@vip.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工,
L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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