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打造北仑区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标杆区项目拟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打造北仑区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标杆区项目拟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5-12 12:50:36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项目名称: 打造北仑区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标杆区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打造北仑区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标杆区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50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提供本项目具体实施所需的技术支撑团队,落实开展调研并总结经验,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标杆区建设方案编写,指导标杆区建设,多方位宣传推广等工作内容的具体实施。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5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作为生态环境部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全国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生态环境宣教基地、生态文明教育场馆的专业技术指导,开展六五环境日等重大环境纪念日和全国性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宣传活动,新媒体宣传及生态环境社会风险舆情收集、研判、报送和应对技术支持工作,以及生态环境部党校日常管理及干部培训工作,在生态文明、双碳宣传教育和培训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良好工作基础,特别在生态环境系统具有独有性宣传优势。拥有国际国内权威生态文明专家库、中央级新闻媒体(新媒体)宣传矩阵和运作国际国内大型生态环境论坛经验。前期,北仑区人民政府与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签定战略合作协议,围绕打造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标杆区、打造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创新区、围绕绿色低碳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打造具有临港工业特色的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打造国家级生态文明教育馆、深化“绿满港城”生态环境品牌五个方面开展战略合作。鉴于上述理由,推荐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开展 “打造北仑区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标杆区项目”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撑,是科学、合理的。本项目具体实施所需的技术支撑团队,落实开展调研并总结经验,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标杆区建设方案编写,指导标杆区建设,多方位宣传推广等工作内容的具体实施要求。
该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专家组一致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三、公示期限
/ 至 /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联 系 人: 俞维彩
联系电话: 13958200813
传 真: /
地 址: 宁波市北仑区长江南路292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采购办
联 系 人: 严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0574-89383756
传 真: /
地 址: 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6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政府采购单一来源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及相关资料.pdf
956.6 KB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5-12 12:50:36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项目名称: 打造北仑区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标杆区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打造北仑区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标杆区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50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提供本项目具体实施所需的技术支撑团队,落实开展调研并总结经验,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标杆区建设方案编写,指导标杆区建设,多方位宣传推广等工作内容的具体实施。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5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作为生态环境部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全国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生态环境宣教基地、生态文明教育场馆的专业技术指导,开展六五环境日等重大环境纪念日和全国性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宣传活动,新媒体宣传及生态环境社会风险舆情收集、研判、报送和应对技术支持工作,以及生态环境部党校日常管理及干部培训工作,在生态文明、双碳宣传教育和培训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良好工作基础,特别在生态环境系统具有独有性宣传优势。拥有国际国内权威生态文明专家库、中央级新闻媒体(新媒体)宣传矩阵和运作国际国内大型生态环境论坛经验。前期,北仑区人民政府与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签定战略合作协议,围绕打造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标杆区、打造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创新区、围绕绿色低碳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打造具有临港工业特色的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打造国家级生态文明教育馆、深化“绿满港城”生态环境品牌五个方面开展战略合作。鉴于上述理由,推荐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开展 “打造北仑区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标杆区项目”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撑,是科学、合理的。本项目具体实施所需的技术支撑团队,落实开展调研并总结经验,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标杆区建设方案编写,指导标杆区建设,多方位宣传推广等工作内容的具体实施要求。
该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专家组一致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三、公示期限
/ 至 /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联 系 人: 俞维彩
联系电话: 13958200813
传 真: /
地 址: 宁波市北仑区长江南路292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采购办
联 系 人: 严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0574-89383756
传 真: /
地 址: 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6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政府采购单一来源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及相关资料.pdf
956.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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