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电氢一体化低碳示范项目(一期)第一分册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电氢一体化低碳示范项目(一期)第一分册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电氢一体化低碳示范项目(一期)第一分册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2.2建设规模:详见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
2.3计划工期:详见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详见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的,合计1个标段。
2.6标的物清单:
备注:(1)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备注:
备注:
1.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企业信息登记在册人员。
2.投标人必须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在南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办理供应商登记。投标人需在南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上完成办理供应商登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投标单位要为注册登记、审核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及时参与投标工作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应在有效期范围内。如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显示资质有效期已届满但未办理延续的,应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本单位企业资质的核发单位(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的网页发布截图,否则视为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作否决投标处理。
属于政策上支持可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单位:
(1)在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范围内的,执行国发〔2021〕7号文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国发〔2021〕7号文件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
(2)不在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范围内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资质延续的有关政策;由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执行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的有关政策。
2、关于注册建造师的要求:
凡提供一级或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应在打印的电子证书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证书如有标示“使用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使用,不在“使用有效期”内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个别地区的二级建造师证书没有电子签名对照,或没有“使用有效期”的,以证书上的有效信息在有效期内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进行网上投标申请登记。(注:1.如为多标段招标项目,需按标段进行投标登记。)(注:本项目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加锁。)
4.2本次电子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一起发布,投标人请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通用版】新电子招投标系统通用版操作指引(适用于建设工程不使用范本的各类电子标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
5.2 未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zbtb.gd.gov.cn)、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等媒体上发布。
注:发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截标、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等,具体时间、地点可能会因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的安排有所调整,发布内容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最终安排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zggzy.cn)公布的为准。
7. 联系方式
8.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178 号
邮编:510630
受理邮箱:nwwzeb1@csg.cn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9.监督投诉机构
监督投诉机构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资产管理部,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资产管理部举报,举报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 2 号,举报电话:020-87120056,电子邮箱:gyljdts@guangzhou.csg.cn。
附件1: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谢建鑫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4年12月13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电氢一体化低碳示范项目(一期)第一分册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2.2建设规模:详见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
2.3计划工期:详见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详见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的,合计1个标段。
2.6标的物清单:
序号 | 标的 名称 | 建设单位 | 标段 名称 | 最高 投标 限价 (万元) | 工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 保证金(万元) | 是否开展网络安全 |
1 | 广州电氢一体化低碳示范项目(一期)第一分册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 广州电氢一体化低碳示范项目(一期)第一分册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3542.42 | 详见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 | / | 40 | 否 |
备注:(1)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 投标人不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或预警名单内(处理措施为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
3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注册,并通过审核。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在平台完成登记注册,并通过审核。系统关联的联合体成员名称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段 |
1 | 一、 企业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具备有效的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丁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广州电氢一体化低碳示范项目(一期)第一分册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2 | 二、 人员资质要求: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从事建筑工程相关工作6年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工程师资格; (2)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设计负责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工程师资格,且从事建筑工程设计相关工作6年以上; 3.施工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其中之一;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注册证书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4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例如,投标截止日期在8月份,则提供8月前4个月:4-7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2.建造师电子证书中如有签名图像及手写签名要求的,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否则该电子证书无效。证书如有标示“使用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 广州电氢一体化低碳示范项目(一期)第一分册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3 |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 广州电氢一体化低碳示范项目(一期)第一分册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4 | 四、其他: 1、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负责本标段工程的设计或施工单位。 2、其他要求: ①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企业信息登记在册人员。 ②投标人必须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在南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办理供应商登记(投标单位提供在南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登记并已通过审批的流程截图,或承诺已完成登记并通过审批(承诺格式可自拟))。 ③地方政府交易平台对投标人备案等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 广州电氢一体化低碳示范项目(一期)第一分册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备注:
备注:
1.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企业信息登记在册人员。
2.投标人必须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在南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办理供应商登记。投标人需在南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上完成办理供应商登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投标单位要为注册登记、审核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及时参与投标工作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应在有效期范围内。如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显示资质有效期已届满但未办理延续的,应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本单位企业资质的核发单位(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的网页发布截图,否则视为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作否决投标处理。
属于政策上支持可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单位:
(1)在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范围内的,执行国发〔2021〕7号文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国发〔2021〕7号文件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
(2)不在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范围内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资质延续的有关政策;由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执行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的有关政策。
2、关于注册建造师的要求:
凡提供一级或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应在打印的电子证书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证书如有标示“使用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使用,不在“使用有效期”内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个别地区的二级建造师证书没有电子签名对照,或没有“使用有效期”的,以证书上的有效信息在有效期内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进行网上投标申请登记。(注:1.如为多标段招标项目,需按标段进行投标登记。)(注:本项目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加锁。)
4.2本次电子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一起发布,投标人请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通用版】新电子招投标系统通用版操作指引(适用于建设工程不使用范本的各类电子标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
5.2 未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zbtb.gd.gov.cn)、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等媒体上发布。
注:发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截标、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等,具体时间、地点可能会因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的安排有所调整,发布内容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最终安排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zggzy.cn)公布的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 2 号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178 号 |
邮编:510630 | 邮编:510630 |
联系人:何工 | 联系人:王工 |
电 话:4008100100-2-0 | 电 话:4008100100-2-0 |
8.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178 号
邮编:510630
受理邮箱:nwwzeb1@csg.cn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9.监督投诉机构
监督投诉机构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资产管理部,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资产管理部举报,举报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 2 号,举报电话:020-87120056,电子邮箱:gyljdts@guangzhou.csg.cn。
附件1: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谢建鑫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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