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兰考县黄河湾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一期科技馆主体结构土建劳务及模板脚手架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 标 公 告
兰考县黄河湾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由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现对该工程的科技馆主体结构土建劳务及模板脚手架工程 进行施工招标。
兰考县黄河湾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由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现对该工程的科技馆主体结构土建劳务及模板脚手架工程 进行施工招标。
序号 | 内容规定 |
1 | 招标人名称: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
2 2.1 2.2 2.3 2.4 2.5 |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兰考县黄河湾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 建设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境内 工程规模:建筑用地面积约为2013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82980平方米 工程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合格;采购质量要求:设备、材料满足发包人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工期要求:业主合同工期为365天,本次招标合同工期为120天 |
3 | 招标范围: A区研学科技馆主体结构 |
4 | 承包方式: 土建劳务为劳务分包,土建模板脚手架为专业分包 |
5 |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按月付款,签证变更及调差不随进度款支付;高低压变配电工程节点对应发包人要求的节点,每两月支付一次,每个付款周期最后一月报送本期已完形象进度,经发包人及监理人检查施工质量合格且核对已完工程量,支付已完核对工程量的80%(应扣除各类应扣款项)。投标人在办理工程款支付申请时,须同时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付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已完工程造价的90%,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工程完工后24个月)结束后 1个月内无息退还。当业主单位延期支付给招标人款项时,招标人也延期支付给投标人,或因其他原因招标人延期支付的,投标人予以理解。 工程结算价款审定为:中标人向招标人递交分包结算书,招标人项目部初审完,报分公司复审,经集团公司经营部审核及审计部门审计后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作为最终分包结算值。中标人应累计提供工程结算金额100%的发票。 |
6 6.1 6.2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预审(同时具备施工劳务资质及模板脚手架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中标后必须办理中国一冶施工许可证才能签订合同。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要求真实。如核实发现有一项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
7 7.1 7.2 7.3 7.4 7.5 |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有效期:从截止投标日起至授予合同为止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公布时间为准 开标时间:具体时间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公布时间为准 网络报名地点:投标人登陆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报名 评标原则:本次招标执行综合评估法,商务标及技术标相结合的评标办法,商务标总分80分,技术标总分20分。商务标中的报价得分采取合理低价法,详见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评分项。技术标采取线上抽取专家打分。 |
8 | 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下载招标文件前,以银行汇款形式向公司财务部缴纳标书费: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转账时请注明:兰考黄河湾一期科技馆主体劳务及模板脚手架工程标书费。中标与未中标单位标书费均不予退回。 投标人须以银行汇款形式向公司财务部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转账时请注明:兰考黄河湾一期科技馆主体劳务及模板脚手架工程投标保证金。 缴纳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账户:(两笔费用需分开汇款,请务必注明上述划横线信息)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兴路支行 账户名: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账 号:41050180380400000708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没有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直接取消其竞标资格。不接受个人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即个人账户汇入保证金为无效。 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未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直接转成履约保证金,并补缴不足部分或采用我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交齐履约保证金。 |
9 |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工联系电话:15838059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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