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塔河县人民检察院铺设办公楼前后院沥青砼地面工程(第2次)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48.89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B08990100Z20231356459
项目名称: 塔河县人民检察院铺设办公楼前后院沥青砼地面工程(第2次)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488900.0000
最高限价(元): 48890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483900.0000
需求详情:
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前后院地面基层拆除及恢复,办公楼车库拆除及恢复混凝土地面,使用沥青混凝土,沥青品种:AC-13C沥青混凝土,细粒式,厚度4cm.
服务周期: 4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建设大街58号
报名开始时间:2023-07-17 18:09
报名结束时间:2023-07-20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塔河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马楠
联系电话: 13114571018
联系座机: 0457-3604425
四、参与项目
查看项目
项目编号: HLJGCYB08990100Z20231356459
项目名称: 塔河县人民检察院铺设办公楼前后院沥青砼地面工程(第2次)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488900.0000
最高限价(元): 48890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483900.0000
需求详情:
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前后院地面基层拆除及恢复,办公楼车库拆除及恢复混凝土地面,使用沥青混凝土,沥青品种:AC-13C沥青混凝土,细粒式,厚度4cm.
服务周期: 4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建设大街58号
报名开始时间:2023-07-17 18:09
报名结束时间:2023-07-20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塔河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马楠
联系电话: 13114571018
联系座机: 0457-3604425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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