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滁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1/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滁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滁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项目名称:滁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滁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项目以一期项目已建成果为依托,按照“提质增效和提标扩面”原则,本期侧重燃气终端用户、瓶装液化气、水环境(黑臭水体)、市政设施(桥梁、窨井盖)及消防重点单位等领域进行重点监测,结合“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行动,依托滁州市城市大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在一期建设基础上,继续完善城区地下管网地理信息数据更新迭代、物联感知监测数据、地上桥梁等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数据,以及国土空间规划、人口经济信息等社会资源数据,建立覆盖地上地下的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工程数据库。加强数据实时更新和互联共享,保障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信息要素真实准确、高效利用。
本项目监测范围依据风险评估报告结果涵盖滁州市城区范围内,包括城区易涝点监测、重点市政桥梁、重点燃气终端用户、重点流域水环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道路市政雨污水井盖等。建成后将进一步密织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监测网络,拓展城市安全社会化服务的深度与广度,透彻感知城市运行状况,分析生命线风险及耦合关系,实现对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的风险识别、透彻感知、分析研判、辅助决策,使城市生命线管理“从看不见向看得见、从事后调查处置向事前事中预警、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的根本性转变。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约1亿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项目采购唯一性
滁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项目建设属于公共安全范畴,按照“合肥模式”及滁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水平,统一建设标准和规范,以“合肥模式”独创性的技术作为支撑,需要与安徽省级城市生命线安全监管平台的数据标准、数据接口、软件接口对接,满足省市系统使用的数据保密要求。
“合肥模式”已在全国三十多个城市推广应用,形成了涵盖建设、监测、运营多环节的发明专利及软件著作(《一种管网综合风险评估方法》(专利号201611187282.6)、《桥梁安全运营监测与管理系统》(专利号 2016 1 0356485.7)、《一种蒸汽管网水击风险监测及预警的系统及方法》(专利号2018 112282492)、《燃气泄漏的判断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专利号201811058766.X)、《监测设备故障检测方法及装置》),创新构建了生命线工程多维、多元异构大数据融合的城市安全风险分析模型与方法,形成了系列化的相关风险分析评估、预警溯源及联动防控的模型、关键技术与应用服务产品。该系统涉及大量城市公共安全专有核心技术,相关的模型、关键技术与应用服务产品将会对界首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因此,从公共安全、技术专有及资料涉密等因素考虑,为了保障整个生命线系统的持续性和完整性,确保技术性能和系统功能的实现,只能从清华合肥院成果转化企业进行采购。
(二)项目建设紧急性
省、市文件明确提出,2023年12月,各市完成二期工程建设任务。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只有充分利用清华合肥院成果转化企业已有的技术沉淀和专家队伍,进行定制开发才能满足上述文件时间要求。
(三)满足与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
1、省级监管平台和滁州市一期项目均由清华合肥院成果转化企业开发建设,滁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项目是一期平台的升级延伸,尤其在基础支撑能力等方面建设可沿用一期平台能力,节约资金;另一方面可保障与省级监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实时共享,在技术标准与接口保持高度一致。
2、为保障滁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项目运营水平,需要沿用“合肥模式”的机制体制,需要在监测运营机制及监测数据分析服务标准与全省保持一致。
因本项目资金为国有企业融资,且资金数额巨大,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综上所述,我单位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城市生命线产业发展集团(安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滁州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作为滁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项目承建单位,负责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工作。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城市生命线产业发展集团(安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
滁州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习友路5999号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2号楼201(联合体牵头方)、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34号(联合体成员方)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8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崔进
联系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34号
联系电话:13615500038
2.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联 系 人: 罗雪莉
联系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 0550-3801601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王芳
联系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六楼
联系电话:0550-3519519、15955017418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滁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项目名称:滁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滁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项目以一期项目已建成果为依托,按照“提质增效和提标扩面”原则,本期侧重燃气终端用户、瓶装液化气、水环境(黑臭水体)、市政设施(桥梁、窨井盖)及消防重点单位等领域进行重点监测,结合“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行动,依托滁州市城市大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在一期建设基础上,继续完善城区地下管网地理信息数据更新迭代、物联感知监测数据、地上桥梁等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数据,以及国土空间规划、人口经济信息等社会资源数据,建立覆盖地上地下的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工程数据库。加强数据实时更新和互联共享,保障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信息要素真实准确、高效利用。
本项目监测范围依据风险评估报告结果涵盖滁州市城区范围内,包括城区易涝点监测、重点市政桥梁、重点燃气终端用户、重点流域水环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道路市政雨污水井盖等。建成后将进一步密织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监测网络,拓展城市安全社会化服务的深度与广度,透彻感知城市运行状况,分析生命线风险及耦合关系,实现对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的风险识别、透彻感知、分析研判、辅助决策,使城市生命线管理“从看不见向看得见、从事后调查处置向事前事中预警、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的根本性转变。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约1亿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项目采购唯一性
滁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项目建设属于公共安全范畴,按照“合肥模式”及滁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水平,统一建设标准和规范,以“合肥模式”独创性的技术作为支撑,需要与安徽省级城市生命线安全监管平台的数据标准、数据接口、软件接口对接,满足省市系统使用的数据保密要求。
“合肥模式”已在全国三十多个城市推广应用,形成了涵盖建设、监测、运营多环节的发明专利及软件著作(《一种管网综合风险评估方法》(专利号201611187282.6)、《桥梁安全运营监测与管理系统》(专利号 2016 1 0356485.7)、《一种蒸汽管网水击风险监测及预警的系统及方法》(专利号2018 112282492)、《燃气泄漏的判断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专利号201811058766.X)、《监测设备故障检测方法及装置》),创新构建了生命线工程多维、多元异构大数据融合的城市安全风险分析模型与方法,形成了系列化的相关风险分析评估、预警溯源及联动防控的模型、关键技术与应用服务产品。该系统涉及大量城市公共安全专有核心技术,相关的模型、关键技术与应用服务产品将会对界首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因此,从公共安全、技术专有及资料涉密等因素考虑,为了保障整个生命线系统的持续性和完整性,确保技术性能和系统功能的实现,只能从清华合肥院成果转化企业进行采购。
(二)项目建设紧急性
省、市文件明确提出,2023年12月,各市完成二期工程建设任务。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只有充分利用清华合肥院成果转化企业已有的技术沉淀和专家队伍,进行定制开发才能满足上述文件时间要求。
(三)满足与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
1、省级监管平台和滁州市一期项目均由清华合肥院成果转化企业开发建设,滁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项目是一期平台的升级延伸,尤其在基础支撑能力等方面建设可沿用一期平台能力,节约资金;另一方面可保障与省级监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实时共享,在技术标准与接口保持高度一致。
2、为保障滁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项目运营水平,需要沿用“合肥模式”的机制体制,需要在监测运营机制及监测数据分析服务标准与全省保持一致。
因本项目资金为国有企业融资,且资金数额巨大,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综上所述,我单位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城市生命线产业发展集团(安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滁州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作为滁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项目承建单位,负责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工作。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城市生命线产业发展集团(安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
滁州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习友路5999号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2号楼201(联合体牵头方)、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34号(联合体成员方)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8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崔进
联系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34号
联系电话:13615500038
2.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联 系 人: 罗雪莉
联系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 0550-3801601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王芳
联系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六楼
联系电话:0550-3519519、15955017418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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