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油测井测井仪配件(井径连斜组合测井仪230℃)一批年度采购(二次)
金额
144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4万元
招标公司测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金敏0298877653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中油测井测井仪配件(井径连斜组合测井仪230℃)一批年度采购(二次)
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定商定价采购,预估采购金额144万元(不含税)/两年。 (2)交货地点: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二级单位境内工作地点。 (3)交货期:接到订单30天内。 (4)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1年。 (5)供货方式:代储代销供货方式。 (6)采购范围:本项目为测井仪配件(井径连斜组合测井仪230℃)一批年度采购,1个标包共10项;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7)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 (8)采购结果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2年。 (9)针对供应链首次建立或原有供应渠道发生较大变化时,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以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的方式就标的物交付周期、质量等进行履约担保,收取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标的含税金额的5%,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未发生延期交付、验收不符合标准、质量问题,招标人应及时返还其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项目单位: 测井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 物资类
项目分类: 二类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有效的(有效的具体含义见备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能源一号网供应商资格,准入产品与采购产品一致。供应商类型必须为“制造商”,且供应商的准入产品类型不能是“代理商”或“贸易商”(提供能源一号网查询截图)。 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响应的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为准)状态均为“正常”,状态以采购小组评审时查询结果为准。潜在供应商应自行确认资源库中状态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供应商状态进行审核。 2.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报名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报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函)。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截图)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其他要求: (1)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油测井限制投标的潜在供应商,投标人投标产品《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除外),报名将被否决。(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近三年内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以及相关货物和服务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人须提供质量保证承诺书和同意样品测试承诺书,且满足标的物质量标准。中标后根据用户需要提供样品测试,测试通过后方可供货。若测试不通过,取消中标资格,按照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签字盖章、格式自拟)。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采购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0日24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将签字盖章的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所有原件的扫描件合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jinmin_cpl@cnpc.com.cn,发送后电话联系采购机构联系人,资料审核后采购机构邮件回复采购文件。
项目单位联系人: 金敏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0298877653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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