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山县总工会运动场钢架棚建设项目施工比选邀请公告
金额
170.0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致:湖南东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龙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绿享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1.比选条件
龙山县总工会运动场钢架棚建设项目已由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社会[2023]2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170.031818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比选人(建设单位)为龙山县总工会,比选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特邀请贵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比选。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龙山县总工会运动场钢架棚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龙山县总工会文化广场内。
2.3建设内容:
原旧地面拆除及钢结构球馆建设,其中钢结构球馆面积为1004.36 ㎡,檐口高度为9m,主要内容:基础为C30硷独立基础,地面为10cm厚C20垫层、20cm厚C25地面、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4mm厚、3cm厚水泥砂浆找平层8mm厚彩色硅PU塑胶地面:墙面采用砖墙及0.7mm厚蓝色压型钢板,屋面采用0.7mm厚蓝色压型钢板,电气安装等。(详见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实际建设内容及工程量以本项目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9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列》及合同约定保修。
2.7 比选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9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第三方审计决算后,发包人按审计决算金额向承包人支付至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不计息)。质保期为一年。
2.10比选控制价上限:1654467.06元。被邀企业根据自身实力及施工内容自行确定优惠浮度后自主报价,报价将是我方比选确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2.11本次比选的比选代理费1.2万元约定由中标单位支付。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3年06月30日17时30分前,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 12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14时30分至 17时30分,在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山分公司(龙山县建设路16号)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龙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为2023年07月0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建设单位指定的地点: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山分公司(龙山县建设路16号)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文件比选人将拒收。
7.行政监督
本次比选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
8比选办法
本项目比选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比选后资格审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山县总工会;
地 址:龙山县华塘社区;
联 系 人:马英杰
电 话:13762122552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龙山县建设路16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5074304351
邮箱:1281945114@qq.com
1.比选条件
龙山县总工会运动场钢架棚建设项目已由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社会[2023]2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170.031818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比选人(建设单位)为龙山县总工会,比选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特邀请贵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比选。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龙山县总工会运动场钢架棚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龙山县总工会文化广场内。
2.3建设内容:
原旧地面拆除及钢结构球馆建设,其中钢结构球馆面积为1004.36 ㎡,檐口高度为9m,主要内容:基础为C30硷独立基础,地面为10cm厚C20垫层、20cm厚C25地面、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4mm厚、3cm厚水泥砂浆找平层8mm厚彩色硅PU塑胶地面:墙面采用砖墙及0.7mm厚蓝色压型钢板,屋面采用0.7mm厚蓝色压型钢板,电气安装等。(详见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实际建设内容及工程量以本项目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9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列》及合同约定保修。
2.7 比选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9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第三方审计决算后,发包人按审计决算金额向承包人支付至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不计息)。质保期为一年。
2.10比选控制价上限:1654467.06元。被邀企业根据自身实力及施工内容自行确定优惠浮度后自主报价,报价将是我方比选确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2.11本次比选的比选代理费1.2万元约定由中标单位支付。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3年06月30日17时30分前,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 12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14时30分至 17时30分,在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山分公司(龙山县建设路16号)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龙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为2023年07月0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建设单位指定的地点: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山分公司(龙山县建设路16号)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文件比选人将拒收。
7.行政监督
本次比选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
8比选办法
本项目比选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比选后资格审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山县总工会;
地 址:龙山县华塘社区;
联 系 人:马英杰
电 话:13762122552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龙山县建设路16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5074304351
邮箱:12819451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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