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晋能控股电力股份塔山发电办公家具材料2024年9月(饮水机等)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a2409180155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询比价
询价单号 RA24091801555 采购方式 公开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9-22 18:13:00 报价截至时间 2024-09-24 18:13: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10411010500002

饮水机

三出水口、下置水桶

3


2024-10-10 00:00:00

100802409

电脑增高架

PET材质+金属

7


2024-10-10 00:00:00

10507011100004

温湿度记录仪

壁挂式

40


2024-10-10 00:00:00

100802410

滚动裁纸机

A4

1


2024-10-10 00:00:00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西大同市云冈区塔山工业园区晋控电力塔山发电山西有限公司库区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商务条款:
一、报价要求: 本报价应含税含其他运杂费等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资质要求: 常规性配件、材料必须在供应商经营范围内,重要设备、配件及材料公告中提出特殊要求的货物请提供相关授权或到货验收时提供本次中标货物的原厂或授权经销商进货证明;技术要求中涉及的相关强制性证件,如煤安证、防爆证、检验报告等国家强制性证件 三、售后服务: 质保期内所供货物出现任何问题都由乙方负责免费处理。 四、供货时间规定: 普通配件、材料、设备30日历天内供货。主要设备、配件、进口90-180日历天供货。 五、付款方式: 货到指定现场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合同全额合规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并入账后,12个月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95%;剩余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我方将剩余5%合同款无息付清。因乙方延迟、拒绝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六、运输方式: 乙方负责运输,因运输导致产品损坏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到达港站的费用:乙方承担。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路损由(包括路途任何事故)乙方承担,产品交付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前的所有损耗均由乙方承担。 七、交货地点: 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塔山工业园区晋控电力塔山发电山西有限公司库区(我公司不负责装卸)。 八、交货时间: 中标后签订合同普通配件、材料、设备30日历天内供货。主要设备、配件、进口件90-180日历天供货。 九、包装要求: 必须是厂家标准包装,包装物不回收,部分商品出现包装损坏的,甲方可依据自身需求决定是否拒收并要求乙方免费进行换货。 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 供应商报价时需签定并上传《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附件),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 十一、中选方案: 按整包中选。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12-36 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3年。 十三、公示二级公司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 二级公司监督电话:0356-3689975、0351-7785974。 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电子监督邮箱:jnkgwzcgjd@163.com。 十四、合同签订主体: 晋控电力塔山发电山西有限公司 十五、供应商提供相关材料: 供应商在欧贝平台询比采购项目报价阶段中,授权给经办人办理相关业务的,提供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的授权委托书;不存在授权情况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各采购主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商务要求具体条款,否决性条款应明确,并标注“*”。)
四、技术条款:
一、我公司不接受物流自行送货,供应商必须派人现场验收,且在供货周期内到货。请将生产厂家(与货物包装物一致)填写清楚,到货验收时予以核对,报价时填写不清楚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执行标准: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标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无质量及技术标准的,按照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 5.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双方签订技术要求执行。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由甲方业务人员和乙方业务员共同验收,并出具验收单,提出异议期限为开箱验收日起一个月内,部分商品不便于当面拆封验收的,甲乙双方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初步验收单,提出异议期限为开具初步验收单之日起3个月内;质保期限最低自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部分商品依据其质保要求进行延期。 四、具体技术规范详见附件。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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