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共管廊四期配套智能化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2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工0518-8210668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共管廊四期配套智能化项目监理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采购人 江苏洋井公用管廊有限公司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洋井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对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共管廊四期配套智能化项目监理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共管廊四期配套智能化项目监理  
1.2项目编号: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 连云港徐圩新区石化基地 ;
2.2 采购范围:公共管廊四期配套智能化建设及公共管廊一期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监理,包括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广播系统、气体监测系统、位移监测系统、入侵监测系统、巡更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桥架和光电缆系统。本项目包括”三控”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三管”即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一协调”即项目内部关系协调;
2.3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磋商控制价:18万元,供应商每一轮的报价均不应超过期望值(采购人期望值=磋商控制价*95%=17.1万元),超过期望值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2.5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及采购需求 ;
2.6 本项目建安工程费估算价:1200万元。
3. 资格条件
3.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 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有效期内),且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者通信工程专业;
(2)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 2023 年5月至 2023 年10月的连续社保缴纳证明;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等证明材料。
3.4 供应商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0年12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化或智能化建设项目监理。
说明:(1)响应文件中必须同时附有监理合同和交(竣)工验收证明(交(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盖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缺一不可,不含公证件,缺一不可;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合同金额、工程内容、工程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资格审查将不合格。若提供的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合同金额、工程内容、工程时间等),则需补充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由建设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工程交(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3.5 供应商信誉要求:
3.5.1 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5.2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23 年12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8 日;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zb.fygroup.com/”)获取,获取磋商文件后即视为登记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参与供应商需要开具采购文件购买发票的,采购活动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的,发票由代理机构负责开具;采购活动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的,发票由采购人负责开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
4.4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内),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1 月 2 日 9:30 ;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磋商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 评审入围条件及评审办法
6.1 评审入围条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采购人期望值的(采购人期望值=采购控制价* 95 %),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6.2 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磋商评审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7.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 0.3 万元,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由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超出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取消其磋商资格。
注:1、如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磋商保证金,须确保保函或其他担保凭证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含)前送达采购人并被采购人成功签收,并承诺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纳入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
2、如发现磋商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82256030。
8. 本次竞争性磋商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江苏洋井公用管廊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七楼728室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徐圩新区江苏洋井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赵工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 0518-82256178
电    话:0518-82106687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xuyang@jsyangjing.com

特别提醒:
1.本次采购要求网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2.供应商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供应商务必登陆“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并在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模块中下载“不见面开标系统用户手册”(网址链接:http://zb.fygroup.com/home/downloadCenter),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供应商未按用户手册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各供应商在徐圩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陆、签到并对各自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登陆、签到所需时间,如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交易服务平台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采购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5.准备及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技术服务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大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朱乐
18888133982

 
6. 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加密或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加密处理方法可参考“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中的“标书加密操作说明” (网址链接:http://zb.fygroup.com/home/downloadCenter)。
7.本项目采用 三 轮报价。供应商应依据采购人要求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填报报价,如响应文件公布现场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等情况,供应商未依据采购人要求填报报价,视为供应商放弃二次报价,以初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报价时各供应商需特别注意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二次报价”界面等所需填报金额的单位(“元”),如因供应商报价金额单位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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