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8.51万元
招标联系人殷先生0831-595687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9
公告正文
宜宾市三江六岸数字媒体建设项目10KV变配电工程施工
招选公告
一、招选条件
本招选项目宜宾市三江六岸数字媒体建设项目10KV变配电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宾市三江六岸数字媒体建设项目(川投资备【2210-511504-04-01-721802】FGQB-023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业主为 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选条件,欢迎符合本次招选要求的参选人参加本项目的招选。
二、项目概况与招选范围
 项目概况:该项目拟沿三江六岸选取核心节点,新建标志性数字媒体,形成信息发布和形象宣传环线,其中:翠屏区定位为生活之光、历史之光,于合江门广场建设数字媒体设施,打造城市级宣传载体。叙州区定位为未来之光、品质之光,提升水幕广场、华侨城CBD照明效果和数字媒体品质,打造城市形象宣传新地标。
建设地点:宜宾市叙州区三江路华侨城CBD
招选范围:宜宾市三江六岸数字媒体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的设备材料采购、土建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调试、竣工验收,与电力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外线既有通道使用协调(含既有通道清堵、修复处理等),图纸深化,通电调试、通电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以及工程保修等,配合LED屏幕单位完成低压柜出线电缆安装;
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工作内容:10KV外线电力通道(沿线既有设施保护性拆除及恢复)、电力线缆敷设(含二次安装)、电杆安装、电杆拆除,剪力墙开孔敷设防水套管,室内10KV桥架安装、线缆敷设,变配电房范围内、桥架沿线既有设施的保护性拆除及恢复(如:墙体、消防设施等)、新建墙体、新建墙体门窗、新建设备基础、机房装修工程,变配电房内的照明系统、消防系统(如:新增防排烟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并接入原有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如七氟丙烷)、防雷接地、变配电系统(如: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计量柜、母线等)、电力计量、网络信号覆盖系统等;若出现因三江路下穿隧道建设,隧道沿途无工作面建设电力通道时,为保证项目按期通电,该区域先采用建设架空线路、完成项目通电,待时机成熟时,再建设电力通道、电缆下地安装、通电,并拆除架空线路设施、恢复绿化等;10KV配电房设置在既有建筑物内,完成配电房区域内既有的消防设施(如: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排烟系统等)的保护性拆除、封堵(先泄水后拆除,封堵后补水),完成消防管道充水引发非配电房区域消防水系统管道出现漏水情况的维修,完成喷淋主管改道,完成配电房区域轻钢龙骨隔墙拆除;
招选人安排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内容。
三、工期要求
宜宾市三江六岸数字媒体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施工工期约40日历天。
四、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许可证;
3、至少提供一个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项目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类似已完成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
4、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无劣迹行为记录;
5、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公司注册,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五、招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参选者,请于2023年 5 月 7 日至2023年 5 月 12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招标合约部持以下资料领取招选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适用法定代表人参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适用授权委托人参加);
3、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
注: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外,其余资料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金沙江南路3号东方时代广场17楼(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招标合约部办公室);收件人:殷先生;联系方式:0831-5956876。)
六、参选文件的递交
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选时间):2023年 5 月 19 日 09 时00分;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不予接收。
2.招选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金沙江南路3号东方时代广场17楼(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招标合约部办公室)。
七、最高限价
本次招选最高限价为2985122.36元(以财评审定金额为准,详见附件招标控制价清单)。
在招选限价基础上,参选人结合工程量清单下浮比例报价。参选人在参选函报价处填报总报价金额及下浮比例,不允许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参选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选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E路阳光平台以招选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选人: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先生
电  话:0831-5956876
邮箱:ybfzcc_zbhyb@126.com 
邮编:644000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金沙江南路3号东方时代广场17楼。
日期:2023年5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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