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节能国祯水环境治理事业部十五里河流域治理项目垃圾清运处置服务询比采购(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1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明峰1520569908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2
公告正文

中节能国祯水环境治理事业部十五里河流域治理项目垃圾清运处置服务询比采购(二次公告)询比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环境治理事业部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国祯水环境治理事业部十五里河流域治理项目垃圾清运处置服务询比采购(二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20241103030188990001001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环境治理事业部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
七、服务内容:十五里河流域治理项目7座初期雨水工程的生活垃圾及栅渣清运处理。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1)确保现场垃圾按实际量及时转运; (2)运输单位具有相应资质,保证合规合法; (3)运输单位需服从甲方安排,并向甲方提供相应运输材料。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1、一年,合同签订后服务数量、时间以甲方通告为准;2、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的服务通知后须立即到现场;3、垃圾清运量以现场实际量结算。
十、服务地点要求:合肥十五里河流域治理项目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文件。 2. 业绩要求:无 3. 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工作,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否则响应文件无效:被列入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 (4)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前,需自行组织踏勘施工现场,并经采购人确认。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8日  到  2024年12月21日23时59分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2日 09时00分
十六、响应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免收。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十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环境治理事业部
地址:十五里河流域治理项目
联系人:黄明峰
电话:15205699083
邮箱:774759706@qq.com
黎峰 签于 2024/12/17 11:48:36
附件: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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