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集宁车站货车列尾装置维修配件采购公开议价公告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3/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ncz-zb-2022-04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集宁车站货车列尾装置维修配件采购公开议价公告
(公告编号:JNCZ-ZB-2022-04)
 
1.采购项目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1
U型天线
ZTF2015DM
50
集宁车站
2
GPS天线
ZTF2015DM
30

注:1.要求提供明细报价(包括含税价与不含税价),并标明所投产品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2.以上名称的报价含运输到达费用。
2.主要事项
2.1技术性能要求:货车列尾装置配件的各项技术性能与指标(主要包括配件规格、使用材质、制造工艺、高低温性能、安全性能等)必须符合铁道行业标准《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及附属设备》TB/T2973—2006的规定及标准要求。能在温度为:-30℃~+55℃;湿度为:90%-96%及剧烈震动的条件下正常工作,必须满足与集宁车站既有货物列车使用的列尾主机(ZTF2015DM-Ⅰ型)及检测设备整体安全技术性能的配套使用。零配件不得影响整机性能。
2.2. 质量保证要求:由通过原铁道部或铁路总公司产品技术鉴定和CRCC认证的货车列尾装置及附属设备的生产厂家供货,必须为原厂配件,不得代理;由于维修配件本身质量问题发生影响运输安全的,由供货设备厂家承担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2.3 售前售后服务要求:供货厂家待验收合格后履行质保期限。产品质保期为合同签订的到货日期验收合格后一年。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原因的故障,由卖方负责维修。
2.4 交货日期要求:详见合同约定期限。
2.5 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约定。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6 验收方式: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条款进行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招标材料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本)不少于500万元。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中标单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机构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3.5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6满足国家、铁路总公司及行业生产的有关资质要求和规定,国家或铁路总公司有许可、认证、质量检测等强制要求的产品,必须取得相应的认证许可或质检报告等。
4. 相关要求
4.1运输费用由供货方负担。
4.2集宁站有权对供货方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生的质量缺陷、故障及行车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
4.3在任何时候发现厂商提交的集体议价采购文件内容有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取消其议价资格,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站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4.4中标物资凡在运输中发生的一切问题均由供货方承担。
4.5议价文件为一正一副,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胶装装订成册,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5.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3月21日12时00分
集体议价会议地点:集宁车站二楼会议室
集体议价会议开始时间: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6.联系方式
报名程序、技术参数咨询: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站技术科。
联系人:秦春
电话:0474-2243232
传真:0474-2244132 
7.报名及开标地点
7.1.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站技术科。
7.2.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方式:将报名表传真或书面递交报名地点。报名表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8.议价报名表
议价报名表
(公章)   日期  (本表投标单位应字体、表格放大)
.投标项目
集宁站货车列尾装置维修配件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