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鸿舰公司内燃平衡重式叉车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鸿舰公司内燃平衡重式叉车(PGHJZJHGZHD241107167149)招标人为四川鸿舰重型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四川鸿舰公司内燃平衡重式叉车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需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2.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供应商注册资金需大于或等于200万元;
流通型供应商注册资金需大于或等于100万元。
3.业绩要求:无
4.财务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项目计划价总金额(不含税)的30%。
5. 投标方必须在技术协议上签字盖章后上传,投标方未签字盖章上传,视为投标无效。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8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15日08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08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四川鸿舰重型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地址: | 东区隆庆路95号 | 地址: |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
联系人: | 邓春霞 | 联系人: | 姜艳 |
电话: | 13438538481 | 电话: | 0812-3381972 |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9. 其他事项
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短信后,应尽快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缴纳,否则可能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2024年11月07日
公章Epo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