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竞争性磋商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投影仪项目的结果公告
金额
99.28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2132022acs00091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公司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大同市平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靳先生13935220640
中标公司北京安恒伟业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99.2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2132022ACS00091
二、项目名称: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投影仪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投影仪 | 投影机、智慧未检软件 | 1 | 批 | 报价:992800(元) | 北京安恒伟业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盈创动力大厦5号楼602 | 91110108675067721N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投影仪 | 投影机 | 松下 | 1台 | 122450 | PT-SMZ88CL |
1 |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投影仪 | 投影机 | 松下 | 18台 | 47800 | PT-BAZ612C |
1 |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投影仪 | 智慧未检软件 | 定制 | 1套 | 9950 | 定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程延民,高忠升,曹晓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大同市平城区迎宾街453号
联系方式:0352-5667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同市平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同市平城区南关街道小南门西街138号尚雅名都二期北门政务大楼
联系方式:139352206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靳先生
电 话:13935220640
附件信息:
平城区检察院竞争性磋商-货物定稿.doc平城区检察院竞争性磋商-货物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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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采购代理机构:大同市平城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项目编号:1402132022ACS00091项目名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项目投影设备及配套软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1402132022ACS00091一、项目基本情况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项目投影设备及配套软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采购邀请目录
采购需求:最高限价:100万元预算金额:100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项目投影设备及配套软件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投影机 | 1 | 台 |
2 | 投影机 | 18 | 台 |
3 | 智慧未检软件 | 1 | 套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合同履行期限:7天
(2)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获取(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时间: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8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截止时间:2022年8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用
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其他补充事宜:无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政采云平台
地址:大同市平城区南关街道小南门西街138号尚雅名都二期北门政务大厅9楼903室名称:大同市平城区政府采购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曹女士16603521852地址:大同市平城区迎宾街453号名称: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
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联系人:曹女士16603521852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靳先生13935220640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本项目预算金额和投标最高限价 | 项目预算:100万项目预算: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100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100万元) |
2 |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 | |
3 |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2、递交上年度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近一年内交纳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4、近一年内交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据;★5、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见第七部分);★6、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七部分);★7、按照本部分序号2“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本项目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具体检查的内容标准详见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 |
4 | 投标人需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 | ★1、报价函(格式见第七部分); ★2、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外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第七部分),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4、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5、货物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第七部分);★6、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第七部分)★7、货物的技术说明文件及供货方案(按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技术要求的内容提交);★8、售后服务承诺及服务保障(格式见第七部分);9、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10、提供货物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货物中如含有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须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
5 | 保证金金额 | 无 |
6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 |
7 | 响应文件 | 电子响应文件 |
8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投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并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投标货物中有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须如实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认证证书。采购人依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3)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投标人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5、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1)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8.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如本项目要求有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磋商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注:1.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或需要由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采购项目,本项第5-8项应作为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若未提供,响应无效。2.格式见第七部分。9.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依据《财政部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规定,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在评审中,等同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10.贫困地区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9】27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统计表》(格式见第八部分)(2)采购农副产品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时要遵循就近、经济的原则。(3)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业服务的,有条件的应当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
9 | 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条款中有关商务条款。 |
10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 | /否 |
11 | 磋商小组构成 |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12 | 是否授权评标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 是否,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 |
13 | 注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0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本限价,如高于本限价的供应商,则为无效报价。 |
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定义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2.7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2.6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5“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3“投标人”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大同市平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4.竞争性磋商费用3.4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2的规定。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的要求。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6.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6.磋商文件的内容二、磋商文件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电子(包括电子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投标人,联系方式以投标人的登记为准。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责任。5.通知投标人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第六部分合同原则;第五部分评定成交标准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采购邀请;
据法律法规的规定。6.4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将对此解释为依6.3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及依法成立的磋商小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解释为准。6.2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投标人在磋商过程中可以向磋商小组进行了解。第八部分相关附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7.4如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7.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电子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7.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以电子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5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将留存证据并对响应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1报价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等中的说明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7.5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
9.4保证金9.3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9.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序号4的要求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8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若有的话)。有格式的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9.5.4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9.5.3投标人响应多包的,响应文件应对每包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9.5.2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要填报“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应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作为本次磋商的第一轮报价。9.5.1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9.5磋商报价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及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规定。
10.4投标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2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格式的,应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0.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要求要做出有效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如果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不能对磋商过程中各方面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9.5.5投标人报出的最后报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
12.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电子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0.5为提倡诚实信用的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响应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对货物/服务的技术指标、服务内容等进行完整地、真实地描述。
15、签到14.1投标人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6.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评审磋商事务,提交经磋商小组签字的电子评审报告。16.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6.成立磋商小组五、磋商采购程序15.2投标人应按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进入开标大厅。15.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在平台开标大厅进行文件解密。
18.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8.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8.响应文件审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开启时间,进行文件解密。17.响应文件的开启16.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8.6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8.5实质性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18.4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将及时告知有关投标人。18.3.2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8.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9.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9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以电子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使每个投标人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投标人接到该电子通知要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投标人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电子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9.3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19.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投标人解密的顺序进行。19.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在平台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19.磋商
19.8磋商小组应对投标人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第20.3条要求进行审查。19.7投标人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19.6.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开标大厅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19.6.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开标大厅能够做出电子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19.6发生实质性变动时,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19.5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电子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
20.1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电子形式进行,投标人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将最后报价在平台进行提交,最后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20.最后报价19.1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要求电子提出,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9.11磋商过程中,投标人的所有包括电子承诺、电子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9.10经磋商、审查,投标人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投标人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9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投标人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进行新一轮的磋商。
21.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1.综合评审20.2投标人最后报价按照磋商小组提供的报价格式单进行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0.1.2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磋商由投标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0.1.1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D、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C、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B、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A、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2.1审查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22.评审中遵循的原则
22.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B、有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的;A、有恶意串通的;2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电子报告本级财政部门:E、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2.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E、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D、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C、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A、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2.5如果多个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的按下述原则处理:磋商小组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原则以电子形式调整确认,投标人确认后的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A、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进行复核,并作出电子说明;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24.评审复核23.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3.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中标或获取中标人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27.采购项目终止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26.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5.2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5.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投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5.磋商保密
27.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27.2项目终止磋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C、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投标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A、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
28.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8.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投标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电子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投标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成交通知六、签订合同27.4本项目采购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标人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0.保密七、保密和披露29.2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9.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9.签订合同
32.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2.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八、询问和质疑31.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1.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1.披露
32.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32.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32.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32.5质疑应当以电子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2.4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质疑要一次性全部提出,电子送达并当面办理相关接收手续。32.3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32.2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2)质疑未以电子形式提出的;(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32.10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2.9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电子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电子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8)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商务要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项目投影设备及配套软件项目概况第四部分商务和技术要求
1、质保期: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即进入质量保证期,免费质量保证期为1年。推拉绿板质保期为3年。四、质保、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2、信息安全产品: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1、强制性采购的节能产品: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政府强制性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本文件列出可在品目清单外采购的产品除外),投标人必须投报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8;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见本文件第五部分“二、政策性要求的评定”。三、实质性要求3、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应包括货物的安装调试等,可达到交付用户直接使用。在安装调试过程中,供应商应自觉遵循项目监理的监督管理,按照相关要求实施交付。五、货物交付5、供应商需提供免费培训,地点根据培训内容、实际情况与采购人协商决定。培训包括技术人员培训、业务系统培训以及用户所要求的相关培训。4、质保和保修: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应对合同供货范围内的所有货物因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不当而引起的零部件或结构的缺陷或损失、达不到预期的性能指标以及出现事故等情况负全部责任。3、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内,每季度安排售后人员到现场巡检;2).重大活动售后人员现场保障;3).设备如有故障,售后人员8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上门服务解决问题。2、供应商应具备售后服务体系,应有完善的设备维护、保养队伍,维修备品备件。
(一)资格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一、响应文件初审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采购需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项目投影设备及配套软件(详见附表)
序号 | 名称 | 项目特征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1 | 投影机 | 1)芯片技术:19.3mm(0.76英寸) 对角线(16:10宽高比) 透射式液晶面板× 32)亮度≥8300流明3)对比度:3000000:1(动态对比度)4)分辨率:1920*12005)均匀性:85%6)光源技术:激光光源20000小时7)整机功率:520W8)内置图像细节清晰处理器,呈现更好的立体感和图像解析度9)通过可选配件可以实现无线投影10)35dB静音设计(28dB节能模式)11)色彩校正功能,可进行3色或7色调整,可以调整多台投影系统中的色彩差异12)防尘外壳和长寿命ECO过滤网,更换周期延长至20000小时,可水洗及循环使用13)强光感应功能14)支持4K信号输入15)电动镜头位移、变焦和聚焦,垂直移位最高可达±67%,水平移位最高可达±35%16)具有DICOM模拟模式17)双信号显示功能和画中画功能18)具有四角校正功能可对每个图像四个边角的线性进行单独调整;具有曲面屏幕校正功能19)内置扬声器,待机模式下可接入音频,也可环出音频20)设备可前后旋转360°安装 21)具有优盘和记忆卡播放功能,可直接显示优盘和记忆卡里的文件22)具有屏幕自动旋转功能和自动梯形校正功能22)具有淡入淡出效果,可以设定多种淡入/淡出时间 | 台 | 1 | 126000 |
2 | 投影机 | 1)光源:激光工程投影机2)投影技术:3LCD,液晶板尺寸≥0.64英寸;3)标准亮度≥6000流明(ISO21118标准);4)对比度≥3000000:1;5)标准分辨率1920*1200(WUXGA);6)整机功耗≤420W,节能模式下待机功耗≤0.4W; 7)光源使用周期≥20000小时,过滤网使用周期长达20000小时;8)镜头:手动变焦≥1.6倍,投射比:1.09-1.77:1;9)光轴移动:垂直位移≥+44%;水平位移≥±20%;10)内置扬声器≥10W;11)机器重量≤7.2KG;12)全中文机器面板与遥控器;13)垂直±25°、水平±35°梯形校正功能,四角梯形校正功能;14)曲面校正功能,可以对投影到曲面屏幕上出现的桶状和枕状变形进行调节;15)强光感应功能,投影机内置光线传感器可以实时测量房间亮度,并实时调节投影图像的色调和亮度,以适应周围照明条件;16)支持4K信号输入;17)自动输入信号搜索;18)快速开机,直接关机、断电保护;19)彩色版和黑板模式,可在不同颜色墙体/幕布进行投影功能;20)记忆卡浏览功能;21)可选配无线投影;22)快门功能;23)支持360°全向投影(正投、吊装、背投、竖投、斜投、侧投); | 台 | 18 | 48000 |
3 | 智慧未检软件 | 实现未成年人“ 教、防、捕、诉、监”体系化建设。平台包含强制报告、一键报案、在线帮教、在线心理辅导、在线法制教育等功能,实现教育矫正涉案未成年人的特殊预防和对社会大众法治宣传教育。 | 套 | 1 | 10000 |
合计 | 1000000 |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第1条提供的符合投标人的任意一项证明文件复印件清晰、有效。 |
2 |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第2条提供的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有效或原件真实有效。 |
3 | 良好的纳税记录 |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第3条提供的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有效。 |
4 | 良好的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第4条提供的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有效。 |
5 | 履行合同的能力 |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第5条提供的“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内容有效,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有效。 |
6 | 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第6条提供的“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有效,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有效。 |
7 | 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质要求 |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第7条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清晰、有效。 |
8 | 保证金的交纳 | 无 |
2、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9.3条规定的原则。说明:1、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二)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说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4“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部分的内容须提供原件,开标后审验。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响应文件的签署 | 组成响应文件的所有文件的签署,符合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2条的规定,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有效。 |
2 | 响应文件的提供 | 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7的要求完整提交。 |
3 |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 报价函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要求。 |
4 | 报价 | 合理有效报价 |
5 | 售后服务承诺 | 售后服务方案满足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的售后服务要求。 |
6 | 货物的技术方案 | 提供货物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规格、数量、服务方案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的技术/服务需求。此项审查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文件/服务方案进行。 |
1、采购的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提供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二、政策性要求的评定2、投标人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1、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资格检查内容存在清晰度差、辨认困难,磋商小组可查看原件。(三)特别说明:3、审查时,磋商小组可允许投标人修改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投标人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3、投标货物中有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2)投标货物中有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须如实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认证证书。采购人依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投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并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品目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2、本项目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要求:
(3)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2)小、微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1)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5、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每一投标人的商务、服务、技术因素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三、成交标准(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供方在大同市平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方:需方:第六部分合同原则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一、商务部分(20分) |
a、年度财务状况5分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度经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分为良好得分5分,一般得3分、差或不提供不得分,(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考核:主要从盈利能力如何?偿债能力怎么样?营运能力如何等方面考核)。b、年度纳税证明5分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度的纳税凭证包括:纳税申报表、完税凭证、所有税种汇总表,考核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及履行情况,结论分为优良的得5分,一般得3分,差或不提供得0分。c、投标人业绩证明5分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实施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采购合同业绩证明,每提供一份合同得1分,最高得5分。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案例必须是以其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合同的全部内容: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加盖公章)及招标公告、中标公告,采购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作为证明,任何部位不得有遮挡、涂改内容,否则不得分。d、社保5分投标人提供投标截至日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的凭证(缴费收据,与缴费收据对应的凭证汇总表〔品目、人数、所属期限〕),根据缴纳情况进行打分0-5分。 |
二、技术部分(40分) |
产品配置及性能20分供应商所提供的核心硬件设备整体性能达到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配置及性能指标要求的,得基础分15分;有一项核心硬件设备的主要配置及性能指标要求正偏离的加2分,最多加10分,合计最高得25分。注:核心硬件设备系指技术含量高、数量较多、金额所占比重高得设备(需经评委一致确认)。产品的尺寸、重量、颜色等外观不作为考核标准。b、技术力量15分评委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组建的项目班子人员的数量、技术能力、从业年限、从业经验等情况的多少、优劣进行综合打分0-15分。 |
三、售后服务(10分) |
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并不限于售后响应时间、到场维修并排除故障的时间及售后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免费服务期、收费标准等情况的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实用性等进行综合打分0-10分。 |
四、价格部分(3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是合理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小微企业及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给予6%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小微企业及残疾人福利单位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
(小写):¥人民币(大写):二、合同总金额:(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清单后附)供方向需方提供以下货物一、货物条款
五、交货供方向需方承诺:四、售后服务及承诺验收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三、款项支付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七、需方责任验收由需方组织进行,必要时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需方验收供方所交的货物后要制作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验收结果须供需双方共同确认。六、交验2、交货地点:1、交货期限:
九、违约责任2、保证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的,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八、供方责任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十、不可抗力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4、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3、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2、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需方向供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
2、本合同一式五份,需方三份,其中两份分别到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供方两份,其中一份到采购代理机构存档。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一、争议解决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需方(章):供方(章):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2、响应文件1、磋商文件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序号4务要求提交的文件顺序编排响应文件,编排中涉及本部分内容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格式的表格可扩展)填写提交,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投标人提交响应文件须知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具体以双方协商为准。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一)封面及目录格式二、磋商文件中部分格式内容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中文简体字和份数提交。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4.磋商小组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技术说明文件等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3.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件文应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
: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二)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特此声明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违法记录声明(三)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年月日
年月日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人民币(大写)元(¥元)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报价函(四)报价函格式
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
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1、对贵方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或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立即予以回复确认。若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责任由我方自负。10、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中,确定参加磋商的投标人没有任何异议。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投标人代表姓名: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年月日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E-mail:
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特此证明。身份证号: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性别:经营期限:
(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附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年月日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一览表(七)报价一览表格式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名称(盖章):注:小微企业及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给予6%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小微企业及残疾人福利单位须附相关证明材料。货币: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报价(元) | 供货期 | 质保期 | 备注 |
大写:小写: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明细表年月日
投标人名称名称(盖章):货币:人民币/元投标人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供货期 | 环保节能产品编号及有效期 |
总报价(大写): ¥: |
货物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八)货物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年月日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包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磋商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 响应文件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商务条款响应表(九)商务条款响应表(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年月日
年月日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名称:
包号 | 序号 | 磋商文件商务要求 | 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 | 说 明 |
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近三年以来同类项目销售合同业绩统计表(十)2018年以来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
序号 | 使用单位 | 所供货物 | 数量 | 合同总金额 | 交付使用日期 | 联系人 | 电话 | 所在磋商文件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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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3、表格不够可自行添加。2、各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本表要求填写。说明:1、投标人应将案例的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售后服务承诺、服务保障(由投标人提供)(十一)、服务方案格式年月日
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品目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投报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十二)磋商货物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格式年月日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称 |
投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投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称 |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称 |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八部分相关附件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集采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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