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商城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12日10时至2022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商城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商城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有证书的拍品,其证书号以展示页面上传图片为准,质地色泽以证书标注为准,实物照片仅为参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时间内,拍卖开始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人民法院联系,根据看样预约情况统一安排看样(或视频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本次拍卖的标的物起拍价格系当事人共同协商一致的议价结果,未经法院委托专业评估公司评估,且拍卖的标的物规格、品种、质地、种类及相关证书、简介等均系当事人自行提供,本院不对所拍物品的品种、鉴定证书、简介的真实性等方面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因此,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本标的物予以处置的起拍价系案件当事人依法进行议价所得,标的物以实际交付为准。
2、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问题,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的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可与本院联系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买受人在看样后参与竞拍的或未看样而直接参与竞拍的,均视为对拍卖物品的规格、品种、质地、种类、简介等已有充分的了解,在成交后不得以所拍卖物品的规格、品种、质地、种类等未达到期望状态而反悔,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已依法买受我院司法拍卖的拍品,法院将于尾款缴纳后以顺丰到付的方式寄达,拍品交接联系电话:15083457110(微信同号)。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视为默认交付方式。请竞买人填写联系方式时务必确保准确且系本人签收,因买受人地址与联系方式有误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一经邮寄视为已交付,如出现拒收、无人签收等情况,将不退还本次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任何款项。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三天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日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七日内(含节假日)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商城县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郑州银行
开 户 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
账号:77700060000612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成功且交付尾款后,统一将拍品名称及订单信息截图发送到15083457110(微信同号)。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15083457110 0376-6367560
举报监督电话:0376-636756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河南省商城县城关镇金刚台大道商城法院执行局
商城县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