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年产400万台超高分辨率硅基OLED微显示器件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100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jn230148-01fg
预算金额100000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兆熠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褚文1536507057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8
公告正文
编号: AJN230148-01FG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年产400万台超高分辨率硅基OLED微显示器件项目已由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年产400万台超高分辨率硅基OLED微显示器件项目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宁经管委行审备[2023]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兆熠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00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00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 |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 |
2.1.1 建设地点:将军大道以西、金鑫中路以北、金鑫西路以东、童桥路以南 | |
2.1.2 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为年产400万台超高分辨率硅基OLED微显示器件项目一期,投资总额为40000万元,主要内容为新建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包括2#生产厂房、4#综合动力站及污水处理站、5#、6#化学品库及危废库、7#传达室,总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并购置安装相关设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10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6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建筑物最大高度不超过35米,地上最高建筑层数5层,地下建筑层数1层。 本工程设计规模为中型。 | |
2.1.3 项目投资估算(概算): 100000.00万元 | |
2.1.4 咨询合同估算价: 590.00万元 | |
2.1.5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总服务期 900日历天 | |
2.2 招标范围: | |
工程设计:针对整体项目(含一期、二期)招标范围内工程提供方案设计、针对本次(一期)招标范围内工程提供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并提供设计交底、图纸答疑、查勘、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提交设计变更、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 招标代理:除全过程工程咨询外的所有招标代理工作(一期),具体包括代拟发包方案;发布招标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接收投标人申请报名;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处理投诉异议等与发包有关的其他事宜以及招标过程管理等; 造价咨询:①跟踪审计工作(一期):分析合同价款(投标报价),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审核工程变更、工程索赔与签证费用;审核工程价款调整;材料设备询价;分析工程投资偏差,调整工程造价控制目标;②决算审计工作(一期):其中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依据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建设项目文件、图纸、预(决)算资料和费用支出凭证,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出具准确、真实、合法的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2、在审计过程中如发现被审计单位在项目建设管理、项目成本核算、财务管理和财产物资管理、内部控制方面存有问题的,应提出审计建议。 3、应有专人负责本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按时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审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2)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3)其它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必须满足资质要求(至少包含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三项中的一项)。"为系统固定模板,现修改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单位任意一方均可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 | |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必须满足3.1项资质要求(至少包含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三项中的一项)。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4-28 09:40:00 | |
5. 资格审查办法: | |
1、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2、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工程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招标代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或类似单项工程咨询服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业绩认定标准: (1)2020年4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总投资额)86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且担任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2)2020年4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总投资额)86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设计服务项目,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设计合同,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3)2020年4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总投资额)86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项目,且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招标代理合同,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2020年4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总投资额)86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且担任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需提供造价咨询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备注:类似单项工程咨询业绩必须是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如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 | |
6. 评分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 | |
6.1、投标报价(51分): | |
6.1.1、投标报价得分(51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95%、95.5%、96%、96.5%、97%、97.5%、98%);K2值的取值范围为92%-98%(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K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 |
6.1.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6.1.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5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 |
6.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方案(10分): (1)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纲内容齐全性、结构完整性评审: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组织方案内容齐全性、结构完整性评审,是否重点突出、符合规范、针对性评审: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对工程招标代理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评审: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对工程设计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评审:优(~2);良(~1.8);中(~1.6);差(~1.4);无(~0) (5)对工程造价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评审: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 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承诺进行评审:优(~2);良(~1.8);中(~1.6);差(~1.4);无(~0) | |
6.3、企业及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业绩(3分): | |
6.3.1、企业类似业绩(3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类似业绩(满分3分,限评1个业绩):2020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8600万元及以上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有1项符合的,得1分;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有2项符合的得2分;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有3项符合的,得3分;(本项目发包范围包括: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金额及服务范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打分备注: ①以上业绩证明资料原件直接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②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过的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人按该项分值的9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70%记取。 ③企业业绩与项目总负责人业绩不可以兼得。④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类似业绩计分。 | |
6.3.2、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无)(0分) | |
6.4、项目组人员要求(32分): | |
6.4.1、项目总负责人(7分): ①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为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2分;且同时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1分;本项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②项目总负责人执业年限:项目总负责人所提供的执业资格获得年限满20年及以上得3分,满15年及以上不足20年得2分,满10年及以上不足15年得1分,不足10年的得0.5分;本项满分3分。(年限以执业资格证书上签发时间开始计算,提供执业资格证书,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6.4.2、人员(除项目总负责人以外)的配置(25分): 1、项目组各专业负责人 (1)工程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2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招标代理负责人: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工程师职称得0.5分;满分1分。(提供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项目组各专业成员 (1)建筑专业设计人员2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执业资格证的得1分/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人;本项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结构专业设计人员2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1分/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本项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电气专业设计人员1名,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本项满分2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暖通设计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本项满分2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5)造价咨询成员3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注册专业类别为土建专业的得0.5分/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人;本项满分3分(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证书,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6)造价咨询安装专业人员2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注册专业类别为安装专业的得0.5分/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本项满分2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7)招标代理人员2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得0.5分/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本项满分2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6.5、信誉、信用(4分): | |
6.5.1、企业荣誉、信用(4):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2016年1月以来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学会)评为国家级诚信先进单位(或国家级先进单位)的得2分;被评为省级诚信先进单位(或省级先进单位)的得1分;被评为市级诚信先进单位(或市级先进单位)的得0.5分;本项限评1个;满分2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2020年1月以来具有市级及以上信用管理部门(或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管理等级证书:信用管理等级为AAA级的,得2分;信用管理等级为AA级的,得1分;信用管理等级为A级的,得0.5分;本项限评1个;满分2分。(提供信用管理等级证书,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3年4月7日18时17分到 2023年4月14日18时17分为止 | |
8. 其他: | |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 |
9.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南京兆熠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 |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丽泽路99号MAX科技园21幢A座 |
邮 编:211100 | 邮 编:211100 |
联 系 人:张工 | 联 系 人:褚文 |
电 话:025-52289866 | 电 话:15365070570 |
传 真:/ | 传 真:/ |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02cce265-0a8f-4955-8b2a-101c24b77ca5&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128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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