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农村建筑垃圾暂存点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173.15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6403-20240701000001
预算金额173.15万元
招标公司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杨生虎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华辰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玉荣0951-595839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2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WZ)001511
项目编号: D6403-20240701000001
项目名称: 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农村建筑垃圾暂存点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1731575.15
最高限价(如有): 1731575.1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0 日历天(开竣工时间具体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1 是 0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2.5 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2.6 凡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7-01 17:53:00 至 2024-07-08 23:59: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12 10:3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4-07-12 10:30:00(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 (2)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专用工具查看磋商文件、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当天持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操作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 (3)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键咨询; (4)参加磋商供应商如出现疑问,请拨打电话:4009980000 进行咨询; (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响应文件 的磋商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6)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7)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吴忠市红寺堡区创业东街002号
联系方式: 095350912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华辰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1302室
联系方式: 0951-595839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杨生虎
电话: 0953509124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罗玉荣
电话: 0951-5958391
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宁夏华辰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4-07-01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WZ)001511
项目编号: D6403-20240701000001
项目名称: 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农村建筑垃圾暂存点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1731575.15
最高限价(如有): 1731575.15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农村建筑垃圾暂存点建设工程 | 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农村建筑垃圾暂存点建设工程 | 构筑物施工 | 1 |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1731575.15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731575.15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0 日历天(开竣工时间具体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1 是 0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2.5 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2.6 凡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7-01 17:53:00 至 2024-07-08 23:59: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12 10:3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4-07-12 10:30:00(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 (2)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专用工具查看磋商文件、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当天持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操作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 (3)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键咨询; (4)参加磋商供应商如出现疑问,请拨打电话:4009980000 进行咨询; (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响应文件 的磋商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6)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7)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吴忠市红寺堡区创业东街002号
联系方式: 095350912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华辰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1302室
联系方式: 0951-595839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杨生虎
电话: 0953509124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罗玉荣
电话: 0951-595839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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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宁夏华辰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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