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春路拓宽改造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8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谷规建建字[2020]1号
预算金额8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秦昌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葛丽娟15950478984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17
公告正文
编号: BYH200067-02SG
1. 招标条件
南京雨花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西春路拓宽改造建设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谷规建建字[2020]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2148.52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2148.52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
2.2 工程地点:北起软件大道,南至凤信路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
2.5 结构类型: 其他
2.6 工期要求: 30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80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西春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35米,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排水工程采用雨污分流制,暴雨重现期按3年计。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标线标牌工程、边坡支护工程、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交通疏导工程、土石方工程、苗木迁移及其他附属工程等施工和保修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0 工程规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从2021年11月3日17时35分到 2021年11月8日17时35分为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2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1-17 09:30:0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 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格审核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投标人自2018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6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改造工程或市政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业绩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的信息为准。)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6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8.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8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11月3日17时35分到 2021年11月8日17时35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6、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投标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扫描件编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社保缴费证明须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验证码)),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的,必须出具相关材料及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8.7、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有注册证书处于延续注册阶段,以交易平台中录入的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为准。人员的注册证书均须在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限内,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若发生异议、投诉时,中标候选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监管机构及招标人核查,否则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8.8、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9、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以原件扫描件形式编入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10、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11、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内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12、该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本工程资格预审时无人员到场要求,但投标单位所报项目负责人需远程参加项目负责人答辩,未按要求进行答辩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远程答辩具体流程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第9条。
8.13、投标人投标时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与资格预审时所报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单位资格。
8.14、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满分100分,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1)财务状况(满分20分):
投标人2020年度资产负债率<70%的,得20分;70%≤投标人2020年度资产负债率<75%的,得15分;投标人2020年度资产负债率≥75%的,得10分。(数据以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财务报表需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将投标人的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2)类似工程业绩(满分30分):
投标人自2018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6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改造工程或市政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业绩的,有1个得15分,最高得30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的信息为准)
注:企业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可以兼得。
(3)信誉(满分18分):
企业获得评估机构或银行登记资信等级为 AAA级(有效期内)的得18分、AA级(有效期内)的得14分、A级(有效期内)的得10分,无不得分。(以评估机构出具或银行出具的资信等级证书为准,资信等级证书无法录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将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4)认证体系(满分24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8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8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8分,此项最多得24分。(认证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认证证书无法录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可将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5)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满分8分):
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项目实施及管理能力等问题进行提问。题目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供1道题,根据申请人答辩进行打分。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的主要内容进行考评打分。7.2≤优≤8分、6.4≤良<7.2分、5.6≤中<6.4分、无:0分;分值末尾取小数点后两位。未答辩的不得分,除未答辩或出现重大失误外,每题得分不少于5.6分。
注:本项目采用书面暗标答辩形式,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答辩情况进行综合打分。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项目负责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响应文件。
8.15、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按上述评分方法对各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分,确定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前9名的投标申请人为潜在投标人。如综合得分相同,则按以下方法先后顺序确定排名先后:按“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得分高的排名在前,如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相同,则按市政信用分高低进行排名,信用分高的排名在前,若“市政信用分”仍然相同,则按2020年企业资产负债率高低进行排名,资产负债率低的排名在前。
8.16、本工程采用网上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时所涉及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均以南京市“e路阳光”企业信用库平台录入为准且均需提供最新有效证件。如提供过期的或者变更前的或者年审前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不通过资格审查。
8.17、其他相关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街道梅子洲路69号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幢14层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19
联 系 人:王秦昌 联 系 人:葛丽娟
电 话:025-85655536 电 话:15950478984
传 真:无 传 真:无
电子邮件:无 电子邮件:549393673@qq.com
开户银行: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心桥支行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
账 号:3201140801201000132451 账 号:125904599910202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88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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