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众鑫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
招标文件
:
1、我单位拟实施天越大道连接线工程,已做好实施计划,需做社会稳定性影响评价,现请贵公司参加该工程的社会稳定影响评价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道路工程全长约835米,红线宽度36米,本次拟建项目包括道路、雨污水管网及交通、绿化、照明等附属工程,总投资约4950万元(含征地、拆迁等)。
2.2建设地点:仪征市汽车工业园。
2.3招标范围:社会稳定性影响评价。
2.4稳定影响评价费上限:5.5万元,固定总价承包。投标报价高于上限控制价无效。
2.5编制文本及所提交的成果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周期:20日。
2.6编制要求: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现行社会稳定性影响评价规范的规定,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3、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在中共扬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印发《关于公布2022—2024年度可参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第三方机构的通知》(扬委发[2022]10号)名录中。(提供机构名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人请于2022年4月30日下午14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送至仪征市众鑫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仪征市汽车工业园明歧路2号),(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其身份证参加投标;(2)超过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标书招标人不予接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如出现两家或以上单位并列最低价,采用现场抽签办法确定中标单位。
6、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针对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6)中共扬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印发《关于公布2022—2024年度可参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第三方机构的通知》(扬委发[2022]10号)名录复印件。
上述材料装订成册,一正二副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密封,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
7、付款方式:有效成果提交且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费用。
8、技术要求:按现行相关国家规定执行。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所有矛盾投标单位自行解决,费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9、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孙工 电话: 13773361933
仪征市众鑫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比价函
扬州市政管网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的天越大道连接线工程社会稳定性影响评价的招标文件,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等有关文件后,我方愿(大写:)的投标价和投标比价函规定的服务期,按合同约定承担并完成该项目评价。
2、如果你方接受我方的投标,我们将保证在接到委托人的进驻通知后7 日内进驻现场并开展咨询工作。
3、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及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将构成双方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如果我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未能或拒绝与贵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履约担保,贵方有权另选中标单位。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2、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3、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仪征市众鑫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本人以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单位此次参加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意接受招标人作出的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及没收投标、履约保证金的决定,同时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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