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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石公资交〔2023〕131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6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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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0311-88633639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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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石公资交〔2023〕131号
数据来源: 正定县 发布时间:2023-10-26 15:03:48  浏览次数: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公资交〔2023131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文件有关规定,受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河北省正定新区地热采矿权公开拍卖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石家庄市建胜路18

二、交易平台

名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3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矿山名称:河北省正定新区地热
2.开采矿种:地热
3.出让年限:5年

4.出让收益:起始价为人民币854万元

5.面积:28.4715km2

6.地理位置:石家庄市正定新区

7.资源储量:开采层位馆陶组热储层,地热资源开采量为761.581万立方米/年。

8.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生产规模超过761.581万立方米/年,最终生产规模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取水量为准;利用方式为供暖;所有地热开采井必须安装水温、水位等监测设备,平原区供暖用地热必须实施回灌;出让地热采矿权与油气矿业权重叠的,竞得人在采矿登记前应与油气矿业权人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竞得人需按相关规定取得取水许可证,方可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9.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10.开采标高:-797.98至-1356.14米

11.区域坐标:

1,4220625.99,38557714.91

2,4220439.41,38553616.50

3,4220863.34,38553602.79

4,4220811.98,38551937.77

5,4225051.18,38551910.40

6,4225134.09,38554629.50

7,4225962.17,38554602.70

8,4226041.79,38556886.16

9,4224939.25,38557132.30

10,4224952.71,38557948.23

四、竞买人资质条件

1.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营利法人主体资格,且有效存续企业。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或联合报名。

2.外商投资需满足《外商投资法》及《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相关要求。

3.未被列入失信惩戒信息(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未被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的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自然资源部网站查询)。

4.竞买人需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地热采矿权保证金人民币854万元。

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地点

1.出让方式:拍卖

2.拍卖时间:202311月23日14时30

3.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竞价室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下载出让文件。竞买人首次登录需先进行新用户注册,并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北京CA数字证书(参照“业务指南—下载中心—北京CA办理须知”),方可登录交易平台。登录平台后按照“下载中心”中《土地及矿业权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相关要求进行出让文件下载。

2.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10月30日9时至202311月22日17时

3.申请报名方式: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按出让文件规定提出竞买申请。

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竞买人不得少于一家,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增价幅度为10万元及其整数倍。

八、风险提示

1.地热资源开采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以及与采矿相关的法规政策调整,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风险自担。

2.本次出让的仅为出让区块的地热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竞买人需解决竞得后钻井施工及管网建设所涉及的场地等问题,井位选址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3.出让人提供的资源储量等地质资料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竞得人竞买成交后必须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竞买人需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现状情况,风险自担。

对交易矿业权异议处理方式

如对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凡在采矿权出让交易过程中存在扰乱正常交易秩序、违约等行为的竞买人,将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内容

1.采矿权出让收益征收标准:采矿权出让收益按采矿权成交价缴纳后,每年还需以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采矿权成交价+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其中,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出让收益率标准为:温度<60℃的3.6%,60℃≤温度<90℃的4.2%,温度≥90℃的4.7%。

2.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银行账号通过系统获取)。

3.资格审查: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3年11月23日对竞买人网上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竞买人于2023年11月23日14时现场查询竞买资格审查结果。

4.保证金退还:竞得人交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金后,凭出让合同和交款凭证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其他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出让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5.联系方式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异议处理电话:0311-88633639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311-89868269

正定新区现场踏勘电话:13102867320     

CA办理电话:0311-82971337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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