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原工程钻井院木质素基褐煤树脂降滤失剂等产品加工(框架)招标公告
木质素基褐煤树脂降滤失剂
喷雾干燥塔
金额
38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zb-zjy-2024-0043
预算金额
385万元
招标公司
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
招标联系人
王秀林13839389362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9/23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0/10
公告正文
中原工程钻井院木质素基褐煤树脂降滤失剂等产品加工(框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ZJY-2024-004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原工程钻井院木质素基褐煤树脂降滤失剂等产品加工(框架)招标公告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85万元,招标人为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 有限公司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计划金额385万元(不含税)。项目概况:招标人自研产品,拟公开招标方 式寻找代加工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木质素基褐煤树脂降滤失剂等产品加工(框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木质素基褐煤树脂降滤失剂等产品加工(框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能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中石化石油工程公司、中原石油工程公司 有关规定,且无公司领导干部参与该企业的投资经营活动。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 证等。 (3)通过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持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的环 境影响报告书,企业安全负责人持有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具有招标产品生产的能力,具有招标产品同类生产工艺产品的经验。 (5)具有满足加工项目需要的技术、装备(喷雾干燥塔)及能力,设备设施。具备完善的 产品检测手段。具备化工原料规范存储场地及设施。 (6)具有相关的良好资信证明、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近3年同类业务的业绩证明,3年 以上安全业绩证明;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7)符合国家、行业、企业的有关标准,且符合招标人的质量要求及安全规范。 (8)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8日08时30分到2024年09月23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采用电子邮箱或钉钉发送的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 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质量、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安全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件、公司环评报告(原件扫描件)。 注以上资料必须加盖投标人行政公章。以邮箱方式购买的发送以上资料的扫描件。招标文 件获取方式(1)投标人从基本账户汇款后,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河南省濮阳市中原东路462 号钻井院办公楼210房间(2)联系人:王秀林(3)联系电话:0393-4890470 13839289362邮箱: wangxiulin0l.oszy@sinopec.com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概 不退还。标书费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 收款人分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濮阳分行中原油田支行收款人分账号 1712020429201083012 购买人需提供公司资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不接受自然人名 义购买。购买人将所要求的资质及证明文件发送至指定的邮箱或钉钉,并按照要求将款项转 账至指定账号后,由工作人员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或者到招标人指定地点、人员处购买纸质 招标文件。购买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邮箱或钉钉中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不再 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发票将会在开标日期之后的下个月25 号左右开具,届时将投标人名称和邮寄地址发送至邮箱或钉钉,我院会在发票开具后通过顺 丰到付邮寄或自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濮阳市中原东路462号钻井院办公楼210房间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濮阳市中原东路462号钻井院办公楼2楼会议室 七、其他 本项目为拟加工木质素基褐煤树脂降滤失剂等三项产品,招标人提供原材料和工艺要
求,中标人提供水、电、设备、人工、包装、装卸等收取加工劳务服务费用。 4.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4.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万元整。 4.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 户转出。 4.4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您至少在开标前5天内打款,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并成功递交保证 金,以免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 4.5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30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 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且履行两个订单后,招标人予以无息退回。 4.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账号信息; 收款人分账户名称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 收款人分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濮阳分行中原油田支行 收款人分账号1712020429201083012 4.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协议书或不同意将投标保证金转为交履约保证金的; (3)签订合同时提出变更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4)与他人串通投标; (5)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 (6)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其他违规行为或未遵守本招标文件的其它有关规定的。拟投标单 位依照本招标公告5日内以钉钉、电子邮件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具体格式见附件投 标文件回执(需要签字盖章)。 注意事项 根据中石化实施“委托加工厂家不能参加中石化同专业产品的集中采购”有关规定。投标企 业若与招标人有同专业产品,请相关企业慎重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纪检监督 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 地 址:濮阳市中原东路462号 联系人:王秀林 电 话:13839389362 电子邮件:wangxiulin0l.oszy@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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