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吕梁三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方山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方山县农村基础设施一期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FZC-2017-099
项目内容:本项目一共包含7包
项目预算:25114936.00元(已扣除暂列金3767240.40元)
包别 |
采购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数量 |
包1 |
文体广场健身器材 |
679680.00 |
1批 |
包2 |
太阳能路灯 |
14169705.00 |
3700套 |
包3 |
文化活动室设备 |
1551510.00 |
1批 |
包4 |
卫生室设备 |
3322033.00 |
1批 |
包5 |
幼儿园设备 |
4397720.00 |
1批 |
包6 |
路牌 |
108032.80 |
83个 |
包7 |
饮水安全工程管材 |
886255.20 |
1批 |
合计 |
25114936.00 |
注:上述产品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LED及LED灯具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包二)
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建造师资质(贰级及以上)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包二);
8.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包五);
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
2.法人代表及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提供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LED及LED灯具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包二);
4.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市政工程建造师注册证(贰级及以上)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包二)
5.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证(包五);
6.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由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8.报价截止日期前三个月的纳税凭证或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
9.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期间查询);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质查询方式现场扫描资质证书件二维码鉴别真伪。
注:1)以上材料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红印公章);
2)若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一个供应商只能报一包。
六、相关时间和地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8日
(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公休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提供电子版)
3.发售地点:吕梁市离石区丽景街8号(吕梁三发会计师事务所离石开标室)
4.公告期限: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8日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1月1日上午8:30—9:00
6、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日上午9:00
7、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吕梁市离石区丽景街8号(吕梁三发会计师事务所离石开标室)
七、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将价款汇至吕梁三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账户(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支行、账号:8115501012800041604)。
九、联系方法:
1、采购人:方山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135463934
地址:方山县圪洞镇劳动局院内
2、代理机构:吕梁三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358-8238811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丽景街8号(龙凤南大街西侧)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支行
帐号:8115501012800041604
3.项目联系人:薛先生
电话:15135463934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需)
1.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吕梁三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