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安市长安区农村供水总站6处集中供水站维修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lz-2023-17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寇主任029-8528998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龙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桔153092707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9
公告正文

西安市长安区农村供水总站6处集中供水站维修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XLZ-2023-17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市长安区农村供水总站6处集中供水站维修养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8.85万元,招标人为西安市长安区农村供水管理总站。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六个水站大门、管理房门、泵房门、除锈刷漆,院内绿化提升、院内路灯安装,
管理房、泵房屋顶防水铺设,围墙涂料等。主要功能或目标:六个集中供水站维修养护提升
改造,需满足的要求:六个集中供水站维修养护提升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市长安区农村供水总站6处集中供水站维修养护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安市长安区农村供水总站6处集中供水站维修养护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19400
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
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
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水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
书);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磋
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0日08时30分到2023年09月26日18 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有效期内的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
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1套,在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神
舟五路与东长安街交汇处东南角航天城中心广场1号楼708室免费获取(谢绝邮寄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9日13时00分
递交方式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神舟五路与东长安街交汇处东南角航天
城中心广场1号楼708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9日13时00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神舟五路与东长安街交汇处东南角航天
城中心广场1号楼708
七、其他
(一)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有效期内的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
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1套(谢绝邮寄资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详见采购文件。
(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安区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市长安区农村供水管理总站
地 址:西安市长安区长兴路158号
联系人:寇主任
电 话:029-8528998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龙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长安区东长安街与神舟五路交叉口东南角航天城中心广场1号楼708

联系人: 王桔
电 话: 15309270789
电子邮件: 123423507@qq.com
招标入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讹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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