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海珠区中大九洲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外包公开比质比价项目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海珠区中大九洲垃圾清运服务外包公开比质比价项目(编号:gkbz2024090900031)已具备采购条件,经融通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标的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融通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海珠区中大九洲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外包公开比质比价项目 融通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海珠区中大九洲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外包公开比质比价项目 1 项
项目服务期为:12个月(暂拟为2024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2日,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进场指令为准,可按实际情况顺延。按实际服务期限,据实结算。)。
服务地点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瑞康路233号。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根据项目属地政府相关规定做好项目管理范围内垃圾清运工作,日产日清。
其他:(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2)供应商应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若因资质或清运服务处置不当产生的行政罚款,由乙方负责;
(3)自2021年1月至今有3份项目所在地的服务合同,且合同内容包含垃圾清运服务(需体现合同签约日期)。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
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未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失信名单。
5、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国家税务总局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0天内的信用查询记录,投标单位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由采购人评审现场查询,具体要求详见商务标回标要求。
7、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在开标和形式、响应性审查(商务部分)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废标处理:
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电子版及纸质版);
2)响应文件未密封的;
3)签字人没有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4)供应商的响应函未提供或不符合比质比价文件要求的;
5)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6)非固定价格响应的;
7)不满足比质比价文件商务部分中“★”号条款的;
8)在采购过程中,有不正当的对采购人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或行为,或不正当的企图影响评审小组正常工作的;
9)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
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响应的;
11)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2)响应文件中有虚假陈述的;
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14)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的;
1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1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18)不同投供应商的比质比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19)响应文件符合比质比价文件中规定拒绝的其它商务条款。
二、在开标和形式、响应性审查(商务部分)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且经澄清仍然不符合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1)信用记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入账凭证,承诺函,商务条款偏离表,业绩表,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等响应不完全或未按照规定填写,且经澄清仍然不符合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2)线上电子版文件或者线下纸质版文件签字或盖章不齐全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4-09-09 15:30:00起至2024-09-11 18:00:00止(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 凡是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进行采购文件购买(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登录系统在报名审核通过后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进行系统注册后按照上述进行购买文件)。
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进行购买、下载采购文件及响应。
4.3 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融通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海珠区中大九洲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外包公开比质比价项目文件费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4 联系人
供应商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次采购业务的联系人,在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5 客服电话
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拔打客服电话400-189-8880联系咨询。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09-13 15:00:00(北京时间)。
5.2 递交说明
本项目支持电子响应文件加密递交(签章、加密);同时供应商需准备纸质响应文件盖章密封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平台递交。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响应;否则将无法正常响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5.3递交注意事项
5.3.1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2 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投标工具端进行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能发生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上发布。
7.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其他补充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07160元;
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 贰佰 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电汇。
账户名称: 融通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账 号: 44050186320100003450
注意: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名操作,同时支付标书款。标书款汇款备注栏中写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保留关键字词如“融通物管中大垃圾清运标书费”即可,并于汇款完成后将转账成功截图(支持公司或个人账户付款,需写明付款公司名称或付款人姓名)、开票信息(可编辑版本,不要发送图片或pdf)发送至邮箱: / ,邮件标题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标书款发票为电子版普通增值税发票。未支付标书款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融通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金钟横路32号亚细亚酒店后方融通物管广东分公司办公室
联系人: 苏工
电 话: 15218549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