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休宁县厨余资源再利用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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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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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jxcg2020g0171
预算金额1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559-233413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休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现对 休宁县厨余资源再利用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1项目编号:HJXCG2020G017
  1.2项目名称:休宁县厨余资源再利用项目设备采购
  1.3项目单位:休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4项目地点:休宁县境内
  1.5项目类别: 货物采购
  1.6资金来源: 财政
  1.7项目标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基本概况介绍:休宁县厨余资源再利用项目设备采购,具体内容为餐厨垃圾处理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废气处理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垃圾分类展厅等设备采购安装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1.8项目预算:1100万元
  1.9最高限价:同项目预算
  1.10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
  2.1.1身份证明材料;
  2.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不纳入重大违法记录范围,禁止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但需在书面声明中予以说明)。
  2.2信誉要求(其中第(2)项需按该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第(2)项在资格性审查时进行评审。
  2.3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
  2.5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生产厂商或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的供货商。
  三、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05月12日17:30 时。
  3.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3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均可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为供应商后前往新版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QQ群:172359788),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
  (2)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发售时间结束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四、投标保证金
  4.1金额:贰拾万元整。请于2020年05月27日08: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人账户以转账、电汇或银行保函(保函须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链接办理及确认)方式汇入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4.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
  账号:20010040949966600002818
  开户银行:安徽休宁大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 2020年05月 27 日09:00 时。
  5.2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第一评标室(地址:休宁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七楼)。疫情期间,为有效降低现场投标和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本项目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六、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七、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法
  8.1项目单位: 休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休宁县海阳镇滨江路下汶溪桥头东侧150米处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559-7512077
  8.2招标代理机构: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9-2334139 
  九、其他事项说明
  9.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9.2本招标公告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9.3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及评标,请各投标人自行办理CA锁和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联系方式:0559-2351030,地址: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9-2321557)。
  9.4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
  9.5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交易系统倒计时为准)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请各投标人进入交易系统解密。
                                        
                                                             休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05月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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