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383.58万元
招标公司象山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许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楠0574-8950296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象山县海塘安澜工程二期—金石海塘(番西段、金星段)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象山县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约12383.58万元,其中建安投资约10625.2万元。建设规模:(1)海塘维修加固工程:主要包括以下三段海塘:1、金石海塘番西段(约2.81km),2、金石海塘金星段(约6.56km),3、虎爪头海塘(约0.32km),全长约9.69km,以及沿线12座水闸等;(2)海塘提标改造工程:金石海塘(城区段)西起金石海塘(番西段)终点,东至好望角码头,全长约2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约9.69km海塘维修加固、1个缺口封堵、沿线12座水闸维修加固等。(2)约2.0km海塘提标改造。
2.2招标范围: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按规范要求应有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其它工作和施工后续服务及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批等工作(包括全部设计文件的汇总)。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送审稿,初步设计评审后20天内完成报批稿,初步设计批复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建设至工程完工验收之日止。如需现场指导,要求相关人员 24小时内到位;如需要出具联系单等补充资料,要相关人员 48 小时内回复  。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并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 拟派主设计师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证书。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6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  日  时  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浙江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78号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河东路775号
邮  编:315700                              邮  编:315700
联 系 人:许工                       联 系 人:陈楠、王玲莉  
电  话:18042533008                          电  话:0574-89502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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