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绩溪法院室外地面铺装改造工程第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52.8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8/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2.88万元
招标联系人-0563-8152640
招标代理机构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主任0563-301323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绩溪法院室外地面铺装改造工程第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20240820
原文链接

绩溪法院室外地面铺装改造工程第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CS-2024583

二、项目名称:绩溪法院室外地面铺装改造工程第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华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飞彩办事处香江金郡东区16幢111室

成交金额:528800.00元

评审报价:528800.00元

评审总得分:66.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服务要求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备注

1

绩溪法院室外地面铺装改造工程第二次

绩溪法院室外地面铺装改造工程,位于绩溪县人民法院院墙内,工程内容为拆除原车位草坪砖,新建透水混凝土车位、划车位线,增加排水沟,原沥青路面面层铣创、重铺,预埋充电桩线管、C25充电桩基础等。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计划工期30日历天,详见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

30日历

刘嘉宣

234191910545

/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峭云、翟妍璐、孙耿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绩溪县人民法院、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华阳镇会山路43号、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联系电话:0563-8152640、0563-3013233。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绩溪县人民法院

地址:绩溪县华阳镇会山路43号

联系方式:0563-81526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

邮箱:1473842195@qq.com 

联系方式:0563-3013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主任、谷工

电话:0563-8152640、0563-301323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绩溪县人民法院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4820

采购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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