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瑶海区龚大塘二期复建点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
项目法人: | 合肥市复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合肥市瑶海区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龚大塘二期复建点项目立项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合肥市瑶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2-08-10 14:20:35 |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龚大塘二期复建点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瑶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瑶发改投资[2021]129号、关于龚大塘二期复建点项目立项的批复
1.4 招标人:合肥市复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复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瑶海区龚大塘二期复建点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2BFYGZ01795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BFYGZ01795
2.5 建设地点:瑶海区凤台路与白龙路交口西南角
2.6 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9.3亩,总建筑面积约5.92万平方米
2.7 合同估算价:24600万元
2.8 计划工期:84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5栋高层住宅(装配率不低于30%),地下车库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等。设计范围: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建(构)筑物单体工程设计(含地上和地下部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单体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强弱电、装配式深化设计等)、专项工程设计(基坑支护、海绵城市(如有)、绿建专篇、节能专篇、装饰装修、消防、幕墙、人防、地震安评(如有)、防雷、充电桩、智能化(含智慧化小区)、人防标识标牌、主入口大门等)。施工范围:所有单体住宅楼、地下车库、配套用房、临时水电、临时道路等所有图纸设计范围内土建、安装、简装、消防、智能化(含智慧化小区)、绿建一星、人防、室外综合配套工程、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规定的工程范围。
2.10 项目类别: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符合下列3项条件之一:
①具有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业绩(1)和业绩(2)的要求(业绩(1)和业绩(2)不限于在同一合同中体现):
(1)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7亿元的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7亿元的民用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2)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图审查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3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6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不超过2家、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满足3.1中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均须满足3.1中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满足3.6条要求。
3.8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年08月11日00:00至2022年09月02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0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2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2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市复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瑶海区新安江路与漕冲路交口瑶海建设大厦
邮 编:230000
联系人:许工
电 话:0551-64316826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9. 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76700188013300279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023701021000135582261769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户名: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4001468608059666888-216322 请填写完整的账号信息,包括‘-”及后6位数字!
开户银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瑶海区龚大塘二期复建点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2BFYGZ01795
原公告日期:2022年08月11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瑶海区龚大塘二期复建点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2BFYGZ01795
第一部分 投标人疑问回复
1、 招标文件P63“信用得分2.获得合肥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建筑工程设计分级情况:A级1分,B级0.5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以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信用分级为准”在投标文件格式中P286未提供相应格式。请问此项是否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回复:可按如下格式编制。
致:(招标人)
我单位参与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承诺,本次投标所提供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无误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序号 |
获得评价等级 (A或B) |
评价等级出处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官网) |
专业 |
1 |
|
|
|
投 标 人: 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
1. 投标人按照要求自行提供信用评价承诺。
2.投标人提供的信用评价级别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官网最新公布的合肥市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装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为准。
3. 若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并将报监管部门处理。
2、 根据技术标评分办法里面的内容看,没有设计相关的打分要求,但在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里面有约定要提供设计要求,请问在投标过程中是否需要编制承包人建议书?
回复:投标人结合打分要求进行技术标编制。
3、 我公司注册地所在省为培育建筑业强企,擦亮“湖湘建造”品牌,推动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建筑强企”评审,也是对建筑业企业综合实力的认定,只是与招标文件中的“优秀建筑业企业”名字不同。请问,我公司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审的“建筑强企”是否可以同条件认可加分。
回复:若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企业综合实力认定成果的证明材料,则予以认可。
4、 本项目资格初步评审的业绩以及商务文件详细评审中要求的业绩和奖项是否由联合体成员中的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回复: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5、 本项目若为联合体投标,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函”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等信息,是否仅需填写联合体牵头人信息并盖联合体牵头人章即可?
回复:除联合体协议书和招标文件其他明确要求双方填写信息的部分除外,均可只填写牵头人相关信息。
6、 本项目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封面、投标函、授权委托书等涉及“投标人”的落款处,请问是否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并加盖牵头人章即可?
回复:除联合体协议书和招标文件其他明确要求双方填写信息的部分除外,均可只填写牵头人相关信息。
7、 本项目若为联合体投标,企业施工业绩是否由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何一方提供均可?
回复: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何一方提供均可。
8、 本项目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由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何一方提供均可?
回复: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何一方提供均可。
9、 本项目若为联合体投标,企业奖项荣誉是否由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何一方提供均可?
回复: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何一方提供均可。
10、 投标人填写的投标报价数值(单价及合价)是否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回复:是。
11、 我公司于2016年11月与业主单位签订某居住小区设计合同,项目规模超过20万平米,但合同中未体现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后业主方根据项目需求,由业主方和我公司及第三方代建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协议约定由我公司与第三方代建公司签订此小区两个地块的装配式设计服务合同,现已完成装配式设计内容,此项业绩是否能认定为满足招标文件对设计业绩的要求,请予以明确。
回复:可以,但三方协议中须体现装配式设计内容,且须满足招标文件附录3对设计业绩的证明材料要求。
12、 能否提供初步设计说明文件,便于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
回复:投标人按工程补图端口已发布的初步设计相关资料编制投标文件。
13、 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要求的评分用业绩证明资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装配式评审要素,能否另附建设单位(或合同甲方)证明资料并加盖建设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予以明确说明?
回复:可以。
14、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网站处理常有延迟情况,是否可以提供证明材料,用于证明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5、 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端口,是否无需上传相关文件?
回复:是。
16、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业绩要求“2017 年1月1日以来(在建或已完工业绩均予以认可,在建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以下之一:(1)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此业绩中须含有装配式施工内容;(2)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7 亿元的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此业绩中须含有装配式施工内容。”现我公司提供的含装配式业绩中,合同、施工许可证不能证明含有装配式内容,是否可用清单文件、图纸或业主证明等方式加以证明。
回复: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装配式内容的,须提供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方式加以证明。
17、 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八、商务详细评审资料”中“(五)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是否为笔误?应为“(二)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回复:此表格为招标文件通用格式,本项目无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不用填写该表格。
18、商务评分标准中投标人提供业绩证明资料,(2)如提供业绩未正在履约业绩,须提供④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项目正在履约情况证明材料。我方自拟的格式如下,是否认可?
格式:
(项目名称)正在履约情况证明
由 (投标单位)承建我单位的 (项目名称),正常履约。
本项目实施进度情况说明:本项目自XXXX年XX月进场开始施工,已完成(工程量)约 ,现阶段实施 (工程阶段),项目过程履约良好。
业主单位或甲方名称: (盖章)
日期:2022年8月21日
回复:认可。
18、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3页招标范围提供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 5 栋高层住宅”,招标文件中第187页项目概况提供的“主要建设内容为 4 栋高层住宅”。另外招标文件第187页项目概况中说明是有1栋26层住宅,但是图纸中显示1#楼为1栋25层,其余为1栋27层,2栋23层住宅,请招标人明确本项目单体楼的楼栋数量及各楼栋建设层数。
19、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P64页“技术标评分标准”与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文件P295-P297页技术文件不一致,请确定以哪个为准?
20、本项目在第七章技术文件格式中承包人建议书显示目录内容含有((1)设计说明(2)总平面布局(3)建筑与结构方案(4)工艺与设备方案(5)设计深度(6)经济分析)),承包人实施计划目录内容含有((1)设计管理方案(2)施工管理方案(施工计划)(3)采购管理方案(4)项目管理机构、(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而评标办法中只含有施工组织设计打分细则。
问:是否无需编制承包人建议书即设计方案,且承包人实施计划按照评标办法评分细则编制即可,无需按照第七章技术文件格式中承包人实施计划目录内容编制?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内容修改
招标文件第二章正文2.4招标文件异议中“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修改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复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新安江路与漕冲路交口瑶海建设大厦
联系人:许可
联系方式:0551-46316826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要素大市场A区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831;66223813 2022年8月24日
2022bfygz01795项目补疑1.pdf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瑶海区龚大塘二期复建点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2022BFYGZ01795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09月02日
瑶海区龚大塘二期复建点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宝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合肥市城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和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当涂路325号宝业东城广场1号楼五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亿零伍佰玖拾叁万壹仟玖佰叁拾陆元整(¥205931936 元)
质量: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合格
工期:84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和合肥钢铁集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62号3号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亿零伍佰玖拾叁万肆仟玖佰捌拾肆元捌角(¥205934984.8 元)
质量: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合格
工期:84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省交通航务工程有限公司和亳州建工有限公司和安徽省城市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铜陵路20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亿零伍佰玖拾贰万捌仟叁佰捌拾肆元整(¥205928384 元)
质量: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84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建设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复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瑶海区新安江路与漕冲路交口瑶海建设大厦
联系人: 许工
联系方式:0551-6431682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曾明 联系电话:0551-66223813
公示期:2022年09月05日至2022年09月08日1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05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
一、项目名称:瑶海区龚大塘二期复建点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合肥市复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关于龚大塘二期复建点项目立项的批复
四、合同估算价:24600.0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主要招标内容:项目位于瑶海区凤台路与白龙路交口西南角,总占地面积约29.3亩,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5栋高层住宅,地下车库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等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2-07
八、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551-64316826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