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松溪县文秀湖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文秀湖来龙山至一品龙宸绿道提升建设工程
金额
233.6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7240701100008
预算金额233.6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乙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玲1815997263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松溪县文秀湖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文秀湖来龙山至一品龙宸绿道提升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
E3507240701100008002
地区:
松溪县
来源平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立时间:
2023-07-03 16:48:55

业主单位:
松溪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福建省乙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


项目编号:
E3507240701100008

项目建立时间:
2023-06-21 10:43:50

项目名称:
松溪县文秀湖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
松溪县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土木工程建筑业

建设项目规模:
新建主入口大门、海丝之源展示、石板园路、健身步道、林下步道、标识系统等,项目总投资395万元;

项目联系人姓名:
李玲

联系方式:
18159972636

资金来源:
财政

出资比例:
国有资金: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3507240701100008002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23-07-03 16:48:55

招标项目名称:
松溪县文秀湖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文秀湖来龙山至一品龙宸绿道提升建设工程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南平市松溪县

招标人名称:
松溪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码:
91350724MA2YNL0203

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乙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代码:
91350304MA2Y2TQT4D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部门名称:
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对来龙山至一品龙宸(陈源垅 ) 总长约 2.5公里游步道进行提升,其中来龙山段约 0.8 公里铺设彩色沥青路面,盘山路段约 1.7 公里路面及全路段排水、标识系统进行提升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标段



标段1:
松溪县文秀湖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文秀湖来龙山至一品龙宸绿道提升建设工程

标段(包)编号:
E3507240701100008002001

标段(包)分类:
道路工程

标段(包)名称:
松溪县文秀湖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文秀湖来龙山至一品龙宸绿道提升建设工程

标段(包)内容:
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6、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7、根据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和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2〕3号)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8、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9、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税法要求缴纳相关税费,完税后与建设单位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进行结算。10、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233.6979

计划开工日期:
2023-07-04 00:00:00

工期(日历天):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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