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公告
物业管理服务现场服务楼顶屋面要定期打扫指示灯具天花板蜘蛛网大理石楼梯扶手室内外休息座椅标示标牌病区公共区域每天打扫绿化带树枝落叶及时清理垃圾收集医疗垃圾清洁用品公用部位用具日耗品卫生球清洁剂垃圾筒废纸筒茶叶篓公共区域的垃圾桶病区保洁员每天取标本食堂拉饭下水管道疏通化粪池水箱清洗电梯门槽轿厢设备无污渍无明显尘土绿化养护树木花草安全秩序维护修整施肥病虫害防治绿化管理黄土裸露苗木修剪病虫害现象绿地破坏践踏草坪车辆指挥电动门办公楼前坪老人失智失能人员和儿童走失夜间巡逻办公大楼其他大楼夜间守护电视监控室防火防盗监控设备消防设备运行记录治安维护突发事件处理安全防范日常巡视水电节约设备节能管理水电使用情况管理设施维保给排水污水处理污水系统空气热水机组消火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附属构筑物引水管道水泵房设施设备工作状态检查污水井雨水井畅通跑冒滴漏供电系统电气照明配电设施弱电系统日常管理节约用电运行维修维护检修线路开关用电安全避雷系统遥测消防系统消防栓消防培训人防技能轿厢内按钮轿厢整洁安全检测设备维护设备安全运行附属建筑物路灯门锁道路排污管理沟渠房屋管理门窗框松动开户不灵活脱销小五金缺损窗纱修理公用设备设施维修更换元器件除四害及白蚁防治灭鼠灭蟑灭蚊灭蝇防治
金额
197.5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19/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7.53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腾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97.5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1907010101-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腾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190701010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续签合同 1 1975394.44
 合计金额小写: 1975394.44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玖拾柒万伍仟叁佰玖拾肆元肆角肆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房屋建筑主体及公共部分的维护管理。

2、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

3、公共场地、道路、房屋建筑和病区公共部分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毒杀菌;垃圾清运。

4、公共绿化、保留山体天然绿地的保洁、人工绿地的养护和管理。

524小时保安护卫及公共秩序管理。

6、楼宇自动化设施系统的运行、维修、养护管理。

7、电梯的维护与保养:9台医乘电梯、2台餐梯。

8、科室标本的运送与医疗垃圾的分类和收集处理。

9、交通指挥、车辆行驶和停靠管理。

10、物业及物业档案资料收集、管理。

11、水电的节约及设备的节能管理。

12、采购人与中标人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事项。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19-08-01 —— 2020-07-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现场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完成合同约定物业管理任务按月支付合同款项,每月15日前支付上个月的款项。

4.2 收款账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湖南腾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102014210002884)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卫生保洁要求

日常保洁范围:公共建筑物、地面、外墙、建筑物周边、护栏、道路广场、标示标牌、绿化地的卫生工作、雨水井、污水井和化粪池疏通的清洗。

服务标准:

(1)楼顶屋面要定期打扫,平顶无堆积杂物,灯具、天花板、

墙壁上不得有蜘蛛网;大理石地面定期打蜡打磨清洗、保证没有污渍;

2)门窗保证清洁明亮,无水渍、无污渍

3)楼梯扶手、室内外休息座椅、标示标牌要求每天进行擦洗,不得有污渍和灰尘;

4)全院公共部位及病区公共区域每天打扫,地板、扫脚、窗台不得有污渍和灰尘;

5)道路、广场保证没有垃圾和杂物,及时清除污迹;

6)及时清理绿化带和草坪,树枝落叶及时清理;

7)垃圾收集及外运要求做到及时清扫、收集;垃圾日产日清、密封存放、无堆乱、乱倒、乱放现象,并负责集中运至垃圾中转站及外运。

8)医疗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理必须符合卫生部门的要求,且接受卫生部门的检查;

9)公共卫生间的保洁要求:地面、洗手台无积水、无污渍,洁具表面清洁干净,纸篓垃圾及时收集,空气清新无异味。用于物业管理的清洁用品、用具及共用部位的日耗品(卫生球、清洁剂等)由物业公司自行购置并承担费用。公用部位用具(如垃圾筒、废纸筒、茶叶篓)由采购单位提供并承担费用。

10)公共区域的垃圾桶的保洁要求: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无污渍。

(11) 病区保洁员需负责每天取标本送检和给病人从食堂拉饭到病区。

12)楼栋的下水管道疏通、化粪池的清理每年不少于一次和水箱清洗(每年不少于二次)所产生的费用由物业公司负责;

13)电梯及轿厢:无污渍、无明显尘土、定期清洗电梯门槽。

14)遇文明创建等重大活动开展时,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搞好保洁工作;

2.绿化养护要求

服务内容:物业管理范围的树木、花草、绿化等的日常维护、修整、管理和施肥,病虫害防治。

服务标准:

1)有绿化管理措施,花草树木生长正常,定期进行病虫害防治,无黄土裸露,修剪及时,无枯枝死叉及病虫害现象

2)定期进行苗木修剪,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保证绿化完好率98%,草坪纯度95%

3.安全保卫要求

服务范围:负责进出的车辆指挥、大门电动门、办公楼前坪等所有建筑的室内外的安全秩序维护;防止老人、失智失能人员和儿童走失;负责夜间巡逻,办公大楼及其他大楼的夜间守护;电视监控室值班;防盗、防火报警监控设备,消防设备运行管理,公共秩序治安维护,防火防盗及其他突发事件处理等。

服务标准:

1)建立保安、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前后门卫、全院消防电视监控统一改造后24小时值班;

2)严格验证、等级,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大楼,确保办公秩序良好,遇到老年人、失智失能人员、儿童单独进出医院时多加过问,严防人员走失;

3)维护和保证防盗、防火等报警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

4)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5)严格控制车辆出入,保证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

6)按照岗位规定要求及时巡查,做好记录,及时报告和处理突发事件;

7)建立消防管理措施及发生火灾处理预案;确定重点防火部门,消防人员持证上岗,实行24小时消防值班制度。坚持日常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4 水电节约及设备节能要求

服务内容:对水电使用情况管理,设备节能管理

服务标准:协助采购人对水电和其他设备的管理,对水电使用情况和各项设备使用进行及时跟踪,为采购人提供水电节约和各项设备节能的相应措施。

5.设施维保要求

1)给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设备运行维护

服务内容:给排水、污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空气热水机组、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室内外排水管及其附属构筑物、引水管道和水箱等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养护维修。

服务标准:按规定定期检查水泵房各种设施设备的工作状态,定期对机电检查维修,每年清洗水箱、污水井和雨水井2次以上,清理化粪池1次以上,保证管道的完好、畅通、无跑冒滴漏。每日做好设备运行记录。零星维修合格率100%,故障排除不过夜,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2)供电系统设备管理维护

服务内容:对物业管理范围全院电气照明装置、配电设施、弱电系统等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确保正常运行使用。

服务标准: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零星合格率100%,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全院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避雷系统每年遥测一次。

3)消防系统设备管理维护

服务内容:每月检查一次,做好记录,及时报修。

服务标准:定期对消防系统和设施进行维护、检修,保证系统灵敏有效,消防栓启动灵活;定期开展消防培训,提高人防技能。

(4)电梯运行管理

服务内容:电梯运行管理和轿厢设备进行日常管理。

服务标准:保证电梯24小时安全运行,轿厢内按钮、灯具等备件保持完好,轿厢整洁。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持有有效的《安全使用许可证》,物业公司有专人(持证上岗)对电梯保养监督,按规定做好日常设备维护,每天做好电梯运行记录,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5)房屋本体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护

服务内容:负责所有设施和附属建筑物的维护,养护和管理。包括路灯、门锁、道路、室内外上下水管道疏通、水箱清洗、排污管理、沟渠、池、井等。

服务标准:房屋管理制度完善,实施有效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6.房屋门窗维修要求

服务内容:门窗框松动、开户不灵活、脱销、开焊、小五金缺损、窗纱、玻璃破损的修理。

服务标准:确保门窗完好和正常使用,合格率100%

房屋的共用部位,公共场地的维养护和单项工程费用和公用设备设施维修、更换元器件的材料费用,在商定限额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以内的由物业公司负责,超出范围的单项工程费用或元器件材料费用由采购方负责承担或由采购方另行安排。

7.除四害及白蚁防治

服务内容:服务区域内的灭鼠、灭蟑、灭蚊、灭蝇防治。

服务标准:

1)除四害工作达到省、市规定标准,在各类文明卫生创建活动中,除四害工作水平达到优良档次。

2)除四害、白蚁防治的药物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使用爱卫部门防治机构推荐和认定的药物,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以确保质量和安全。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具体见《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物业管理监督考核实施细则》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规定提供服务。

2、乙方如出现不符合合同约定,需及时纠正的

7.违约责任

1、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乙方须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响应,并按甲方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到位,乙方无彻底改善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履行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和支付方式如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2‰的违约金,但因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程序造成的逾期除外。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19年8月1日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东山街道边山社区 地址: 韶山南路259号香颂国际商厦14006房
法定代理人: 孙杰 法定代理人: 柳建平
委托代理人: 李可 委托代理人: 刘德龙
电话: 89961077 电话: 0731-84685888
传真: 89961077 传真: 0731-89719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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