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2019年农村非卫生厕所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太和县2019年农村非卫生厕所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THXCG2019005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4月26日
采购日期:2019年05月16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山东辉瑞管业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林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金乡县经济开发区崇文大道路北
成交金额:34440000.00元
供货期:合同签后120日历天
质保(保修)期:2年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需求
招标代理服务费:221200.00元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成交价为基础,按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2003】857号及皖价服【2011】70号文件收取。
评审委员会名单:孔洁、李伟、刘玉、骆华涛 、田照峰、张杰、张晓霞。
采购人名称: 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太和县城关镇建设路15号
联 系 人: 陈科长
联系电话: 1835584257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3436号千城大厦写字楼7楼
项目负责人:徐工
联系电话:15385589556
公告期限:2019年05月17日至2019年05月18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3436号千城大厦写字楼7楼或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18355842575、1538558955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05月17日
附件:太和县2019年农村非卫生厕所改造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太和县2019年农村非卫生厕所改造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THXCG20190056-1]太和县2019年农村非卫生厕所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